张信哲的《信仰》,这一首非常流行的歌曲,当她还是孩子的时候,有一次听妈妈唱过,妈妈说,过去的情歌,真是好听啊。她觉得很好听,去下载来听。她是一个怀旧的人,也觉得老歌很经典,非常好唱,且旋律动听,这首歌她很喜欢听,一直放MP5里,有时候训练,就带着听歌,里面有这首歌。
她当时觉得歌词很忧伤,很美丽,所以很快就记住,且又是朗朗上口的歌,大多数的人都会唱,可她从来不知道叶天宇会唱这首歌。在她心里,叶天宇并不是这种会唱情歌的人,他曾经和自己说过,他会唱的歌曲很少,基本上没有,她记得当年有一次他们去KTV,叶天宇一首歌都不会唱。他们玩争上游,输家必须要唱一首歌,她和方萝,圆圆、张穆行在一起,全力截杀叶天宇,他没躲得过,被逼着唱歌,结果唱了一首生日歌。
全世界都会唱的祝你生日快乐。
他那聪明的脑子,一直都不是用来唱歌的,对这个缺点,叶天宇一直都觉得无所谓,毕竟逼他唱歌的人是极少的,温静很奇怪,那么会跳舞的人,为什么不会唱歌,叶天宇偷偷告诉她,他只是不太想开金口,并不是不会唱,当时她只当叶天宇自尊心受创要扳回颜面,还笑着打趣,我不会因为你只会唱一首歌就笑你的,结果她为了这件事,真的笑了很久。
她坐起身子来,诧异地看着就在眼前的叶天宇,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找到这里来,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脸上带着温柔宠溺的笑容,眼眸里,跳跃着茶花的五颜六色和深情,阳光泼洒而下,在他身上镀上一层高贵的金,瞬间迷蒙她的眼睛,或许是花太香了,也或许是这歌曲太动听了,温静突然想站起来,去抱一抱他,亲一亲他。
温静恍然明白一件事,有一种男人,天生就有一种特质,他们高傲不羁,他们放纵自由,他们学富五车,他们气质高雅,他们翩翩而来,带着遗世的骄傲。在这红尘中,潇洒如风,却有无数女孩子,捧上自己的心,前仆后继,只恨不得奉上自己的身体,灵魂,只盼他能喜欢。
他有那种资本,把一颗一颗心摔碎,大家又觉得理所当然,大家会觉得,啊,这样的男人,他就该是这样子,他就是这样子。
结果,他一心一意,只为你,一颗心,只为你而动,所有的喜怒哀乐,只为你而起,这是一种幸运,幸运到老天都嫉妒了吧,所以给他们这样的考验,生离死别,爱恨两难。
“你怎么找到这里?”温静喃喃问,紧张得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摆,好像第一次意识到她爱上自己的教官时,那种羞涩,紧张的心情。
这连绵的花海,他怎么确定,她在哪儿?
“爱是一种信仰把我带到你的身旁。”叶天宇缓缓说,蹲下身子来,与她平视,温静的脸渐渐红起来,堪比花娇,她都想不起来,这种心情,她多少年前曾经有过。
爱是一种信仰,彼此的信仰。
只是,我的信仰,曾经被你打碎。
你还能为我,再建立起我的信仰吗?
“我一直以为,你只会唱生日快乐。”温静不知道说什么,说出一句看似讽刺,却很窝心的话,她的语气,带着笑意,淡淡的调侃。
“我唱歌不好听,所以懒得唱。”叶天宇坐到她身边来,旁边的雪白的山茶花,温静也没有排斥他,叶天宇的胆子突然大起来,往后坐一点,双手伸过她的腰,把她抱在怀里,让她靠在他的身边,温静小小挣扎,却被他钳住了四肢,“我唱歌好听吗?”
他的热气,都往她的耳蜗里钻,温静一时也不敢乱动,眉目低垂着,他的声音低沉磁性,最适合唱情歌,带着浓浓的感情,非常好听。唱情歌的歌手,都有一副好嗓子,嗓音磁性,又唱出感情,如叶天宇刚刚一样,恰到好处的声音,非常让人心动,她忍不住想要揉一揉耳朵,把他赶走。
“一般般。”温静说着违心之论,反正他自己都觉得不好听,她何必说好听,叶天宇一笑,似也不在意,搂着温静问,“阿静,为什么生气了?”
“我没生气。”温静低声说,她并不是生气,严格上来说,她是害怕了。心中惶恐,不敢和他说,只能自己担着,归根结底,怕受伤……
“阿静,不管我说过多少次,不会再伤害你,恐怕你都不会信我,但是,给我时间,让我证明一切好吗?”叶天宇温柔地说,“我知道,在言情小说里,我这种不知羞耻死缠烂打的男人肯定是小三或者男配,可在你我的故事里,我是主角,死缠烂打是我的权力,你给我这个权力,让我去证明,我说的话是实话,哪一天,你觉得我不爱你,我伤害了你,我让你痛苦,你离开我,我二话不说,离你远远地,再不会纠缠你。”
“我现在就很难过,你愿意离我远点吗?”温静板着脸,一本正经地看着叶天宇。叶天宇非常受伤,委屈地看着她,温静鄙视他,一脸说话和放屁似的不屑表情,他哭笑不得。
“阿静,我认真的。”
温静沉默着,良久,她想了想,沉声说道,“叶天宇,你最近变得不像你了。”
“哪里不像我?”叶天宇茫然,他一直都是他。
温静摇摇头,轻声说,“你一直都是霸道不讲理的人,又自私又冷漠,不知道怎么讨别人欢心,刚愎自用,自负,偏执,成天板着脸,活该谁欠了你的几百万似的。”
“阿静,你对我评价真高啊……”叶天宇额头上飞过一群乌鸦,原来他在温静心里,竟然是这么一个形象啊,他做人得多失败才会让自己老婆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啊,叶天宇囧囧有神地问,“难道一个有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