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两千九百二十天,算一算,乔寻真是认识安潇潇时间最长的一个朋友了。跟乔寻比起来,其他的人对于安潇潇来说,连路人都算不上。可是他留在安潇潇身边的原因,却仅仅只是因为他爱她,这样的事实,真是让人感到又幸福又可悲。
但是似乎所有的人都清楚,爱一个人爱到了极点,就算是得不到,也是幸福的。
而乔寻此刻让安潇潇幸福的选择,就是否认自己对对方的爱。
“我一开始见到你,就喜欢上你。后来爱上你,所以一直留在你的身边。可是我也许是等的时间真的太长了,现在真的感到疲倦了。我们从几个月前开始交往,这期间,我痛苦挣扎,现在似乎是好了一点,可是却丝毫感觉不到,我们彼此之间,有关于爱情的内容。我们似乎还是朋友,就像原地踏步一样。”
安潇潇认可地点点头,她真的做不到把乔寻当成自己的爱人,她更加没有能力去爱上自己最好的朋友。虽然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但是安潇潇的内心里却真的觉得,她已经把乔寻这个朋友当成了自己的亲人,若是用爱情来玷污了这感情,便与乱伦无异了。
“乔寻,我们实在是太亲密的朋友了,我们无法成为情人的。继续这样努力下去,只会把我们的友情也一起葬送了。”
乔寻轻叹一口气“是啊,如果现在我们不收手的话,很可能就真的彻底结束了。”
安潇潇淡淡地扬起一个微笑,终究还是不敢把自己那些自私地黑暗的想法说给乔寻听。她不想要让乔寻知道,自己是为了留住这个朋友,才答应和他在一起的。她不想说出来,她觉得可耻,也更加清楚,就算是自己不说,乔寻的心里也是多少清楚的。
乔寻身子一仰,疲惫地瘫在身后的落地窗上,冰雹嗒嗒嗒地搭在自己的身后,好像在戳自己的脊梁骨一样“潇潇,是我误会了,我原来已经习惯了和你做朋友,我的心里,对你根本没有爱情了,我们还是做朋友合适。”
安潇潇自然不会知道,乔寻说这话的时候心如刀割,而所有促成这些话的因素,都是乔寻对安潇潇坚定不移的爱。
只要能够留在她的身边,就算是要这辈子都隐藏住自己对她的爱也无所谓。
只要能够留在她的身边,继续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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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潇潇却只当是乔寻终于明白过来,以为自己的想法和乔寻的想法已经契合。他们之间不合适,从一开始,就隔着银河一般遥远的距离与阻碍。过去的友情,彼此的爱情,还有安潇潇此刻注定孤生的体质,他们从一开始,就该意识到这些问题的。
窗外的冰雹渐渐小了下去,乔寻望了眼窗外,对着安潇潇格外温柔的笑起来“外面好像停了,我就先走了。”
安潇潇点了点头,心里仍旧有些害怕地问乔寻“那么我们还是朋友吗?”
“当然是。”乔寻笑笑,一只手在安潇潇的肩头友好地拍了拍,转身往门外走去。
乔寻离开之后,安潇潇一个人站在窗前,望着外面墨蓝色的混沌景象,努力去回想这几个月和乔寻发生的点点滴滴,终究还是不禁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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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潇潇从一开始就不答应和乔寻在一起,他们彼此之间就不会产生这些无谓的争吵与冷战了。乔寻就永远都是自己心目中那个充满着阳光气息的少年,他是自己的好朋友,亲人一般的存在。她永远都不会对乔寻的关心产生厌烦,自然也不会有回避他的念头。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乔寻呢?
乔寻的心里一定会一直哽着一根刺,他总是觉得他爱自己,所以想要和自己在一起,永远都希冀着能够和自己走到最后。如果自己从来不给乔寻一个机会,那么乔寻的心里就永远都不会痛快。
所以经历这一段也是对的,这样之后,安潇潇安心的觉得,她永远都不会再失去乔寻这个朋友,她的生活终于平静了,再也没有任何的纷扰,再也没有任何的纠结。她可以集中精力地把自己的重心放到工作上面,继续自己很久之前,就一直奋斗着,希望能够得到的梦想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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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安潇潇梦想中的生活,记得从开始接触写作开始,安潇潇就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很不一般的人。夸张一点的白日梦是得到诺贝尔文学奖,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现实一点的白日梦则是成为中国的畅销书作家,不比郭敬明,也要承认人人皆知的那种。
而想当初,就在她第一次撞见梁辰和江乔的好事的时候,因为她的第一本书出版,她还悻悻地以为,自己情场失意,赌场得意。可是现在看来,自己不仅没有赌场得意,反倒离自己原本规划的梦想越来越远了。
更加令自己悲哀的是,自己算来算去,好像唯一一次自己离梦想最近的时刻,是赢珏给自己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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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逢寂寞,总是会想一些有的没的。安潇潇此刻刚刚摆脱乔寻的爱恋,毫无负罪感,就又开始想起赢珏来。
可是用‘朝秦暮楚’这个词来形容安潇潇不算恰当,只是用她自己的话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偶然的想起赢珏,从认识这个男人的第一天起,他的样貌与神情,就会悄无声息地陷入自己的脑海中,他的一言一词,从重重浓雾般的迷途中走来,好像一个自己早已相识的故人般,令自己的心蒙上苍凉与诱惑。
当她遇见他的时候,她爱着另外一个人。她对梁辰太爱太爱,所以她坚信,赢珏对自己思想的侵略与自己的感情没有丝毫关系。可是现在,她的心中平静,却还是会不由得想起赢珏。她不懂,更加迷茫,自己为什么总是会想起这个和自己已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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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家里待了五六天,安潇潇费劲苦心,终于码完了全书的三分之一。刚好前几天Kevin给自己通知,说有一个作家刚好结束连载,自己可以接下之后五周的专栏。
白白的宣传机会从天上掉下来,安潇潇自然不能错过。只不过第一稿和自己之前交给Kevin的有所出入,所以安潇潇第二天便决定,亲自去杂志社把自己修改过的第一稿交过去。
Kevin见到安潇潇的时候眼睛诧异的一闪,随后又有些不自在地笑起来。
安潇潇只当Kevin还在介意第一次和自己见面时和乔寻的那个小插曲,于是也就腼腆地笑了起来。
“主编,这是我新改的第一稿,因为和之前交给你的不一样,所以给你看一下。” 若不是因为乔寻现在已经是自己的好朋友,她心里一定还要恨着乔寻的。
Kevin接过安潇潇递过来的稿子,上下翻看了一下点点头“恩,先放在这里,我一会儿直接给编辑校对一下就可以了。”
安潇潇“恩”了一声“那么没有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Kevin看着手里的稿件,似乎在很认真地看着其中一个片段。头都不抬就对安潇潇摆了摆手。
安潇潇尴尬地点了下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转身便往门外走去。
Kevin却又突然把安潇潇给及时叫住“对了,安小姐?”
安潇潇转过头,看向Kevin,头轻轻歪了歪“还有事情吗?”
Kevin把手不安分地在胸前搓了搓“我后来突然想起来,安小姐是那个故事的作者,那么应该是因为这个,才认识我表哥的是吧?”
安潇潇淡然,心中起了一个不小的涟漪之后,弱弱地点了下头“只是一个简单的交易罢了,我当时为了方便,才随口应和主编。”
Kevin摆摆手“没关系的,就算你是要故意隐瞒也情有可原,这毕竟是你的私事。”
安潇潇不说话,一只脚跨在门中央,此时也不知是走是留。
Kevin低头自顾自地看了面前的文稿好一会儿,才突然又抬起头,走到安潇潇面前“上次看安小姐和我表哥的样子,不是很熟?”
安潇潇点头“不是很熟。”
Kevin的眼睛垂下去,想了想之后又问“和我表哥去参加过什么舞会之类的?”
安潇潇愣了一下“只去过几次,因为工作需要···”
“那么就好,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什么?”
“跟我去参加我表哥的品酒会,安小姐既然是去过这种地方的人,那么找你再合适不过。我一个人没有舞伴,总要去带一个人充场面的?”
安潇潇却想到,如果跟着去了的话,会见到赢珏“可是···”
“没什么可是了,安小姐就帮我个忙,也算工作需要。”Kevin说着对安潇潇挤了挤眼睛,之后又埋头继续去审阅面前的稿件。
安潇潇幽幽地叹了口气,见Kevin似乎已经把事情定了下来,无奈地也就当是被迫答应了下来。
只是一想到到了那里,自己势必会见到赢珏,心中就紧巴巴地纠结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