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41]
肖如玉开始改造邓一群。
首先她从外表上对他进行包装,她说他身上有一种土气——头发理得不齐,邓一群说是自己习惯在路边的小理发店理发,两块钱,很便宜。的确如此,不知道为什么进城这么多年,他害怕进那种门面装修得很漂亮的发廊里去。是不是天生骨子里对城市的某些方面有一种畏惧情绪?鞋子上蒙灰太多,擦得不勤,而且鞋子的式样很老气。鞋子一定要擦干净,干净才有点绅士的样子。衣服的质地不好,现在流行休闲、全棉的,而不是他那种藏青色的化纤布料。其次,社交时还应该注意一些必要的礼节,说话时要尽量讲普通话,而不要再发那种家乡味很重的土音,等等等等。
邓一群过去从来也没有感觉到自己有这方面的问题,被她一说,才发现的确很有道理。印象最深的是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陪着他第一次去了新街口附近的一家叫“时代风云”的理发厅去。那个理发店一进去就能感觉到那是个宰人的地方,装修得像一个宾馆,里面到处都是大镜子,在日光灯下明晃晃的,一式的沙发转椅,后面立着站得笔挺的年轻小姐或年轻先生。小姐的制服是统一的,先生的制服也是统一的,看上去比邓一群这个顾客要整齐得多。肖如玉让邓一群在一张椅子上坐下,过来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肖如玉同她讨论需要怎样的一种发式,邓一群一句也插不上嘴,他决定一切听从肖如玉的安排。小姐的剪子在他的头上发出清晰的声响,一绺绺头发落了下来。头发上有油(已经有好些天没有洗头了,他喜欢头发油光乌亮的那种感觉,但肖如玉说他是个农民,只有农民才会这样想。头发应该勤洗,要蓬松,有光泽)。理发的小姐很漂亮,脸和手都显得特别的白(那是因为成天和热水、洗发精、护手霜接触的缘故),因为白,也就显得很嫩。小姐的身上有一股特别的香味。肖如玉坐在一边翻看杂志,那些都是一些台湾、香港出版的时尚刊物,印制非常精美,的确是大陆方面不好相比的。邓一群像一个机器人一样,一切听从理发小姐的安排。心里的感觉怪怪的,他不喜欢在那样一个场合,尤其是在肖如玉的眼皮底下,被那样一个年轻的小姐用手在脸颊上抚来抚去的,让他内心里禁不住产生一些非分的想法。
当他在镜子里重新看到自己的形象的时候,感觉仿佛换了一个人——容光焕发,精神多了。而这一次理发,是他平日理发价格的十倍。他嘴上没说,心里却有些疼——城市里的姑娘不知道如何节俭过日子,找这样的老婆,他将来在经济上是否能够承受呢?肖如玉对他的发型非常满意,出门的时候忍不住在他的头发上亲昵地抚了一下。他们又乘车到了市内最大的华联商厦,买了黑色的灯心绒休闲长裤、花花公子皮鞋、香港生产的领带、富绅衬衫…她还帮他买了一只漂亮的钱包。她说:“男士就应该有男士的样子,衬衫、皮鞋、领带,是你们男人最应该注意的东西,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你看我们单位的那些小伙子,一个个都很注意衣着。”邓一群笑一笑,表示默认。他决定容忍她的这种比较,因为他发现被她管着,也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幸福感。所有买的这些衣服,都是肖如玉在掏钱。她那种花钱的态度,真让他感到吃惊。她掏钱的时候好像一点也不考虑价格。她是把他当成自己的人了,他想。他是属于她的。他是她的一个物件。在这个城市里,他开始有了归宿。
归宿感并不专属于女人,对他也同样非常重要。
单位的人都感觉邓一群真正变了,特别注意衣着,皮鞋也是每天要擦一次,从头到脚显得非常干净。精神状态不一样了。恋爱改变人。那么自己过去就不是恋爱吗?也一样是恋爱,但对象却不一样。肖如玉对他的要求和别人对他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过去是他要求别人,而现在更多的是肖如玉要求他。她要改变他。
邓一群慢慢地知道了一些礼节,逢到什么节日他都会买一些礼物去看望未来的岳父岳母。在买什么礼物前,他总会打电话询问一下肖如玉,征求她的意见。她的意见总是非常好的。他也知道如何讨好肖如玉,当她带上他和一群朋友出去吃饭时,他总是主动地做东。他努力做出一个绅士的样子,说话做事都彬彬有礼,给她挣了不少面子。她非常看重他在她的那些朋友们面前的印象。她内心里不想让别人对她找了一个农村出身的对象有任何不好的偏见。
和肖如玉恋爱的日子,让他真正感受到了城市生活的魅力。如果说这些年来,他已经在城市生活了,但事实上他并没有真正体会领略到城市的实质,平时接触的仅仅是城市的表面。在机关里他去得最多的是饭店,吃吃喝喝而已,舞厅去得很少。同肖如玉在一起,他知道了很多新鲜的玩意,比如赛车、保龄球、滑冰。去五星级饭店吃过了西餐,到情人茶社喝过了红茶等等。肖如玉爱玩。
肖如玉的一家人对他也熟悉起来,每次老保姆看到他都非常客气,她心里已经认定这个小伙子是这个家庭的“姑爷”了。在农村“姑爷”的位置是很特殊的,既低小,又尊贵。低小,是指辈分而言,尊贵,则是因为身份。肖如玉是这个家里的老小,全家人都很宠她,所以,邓一群的地位也就特殊起来。但是,邓一群更深深地知道,在这个家里,他依然是个“外人”他所有的一切都不敢造次:小心地同未来的岳父岳母说话,小心地帮他们做事。厨房的排油烟机坏了,他会主动去修理,下水道不通了,他也会主动地去疏通。有时候他明知自己修不好,但他的这种态度让肖如玉的妈妈感觉很高兴。她觉得这个农村出身的女婿非常勤快。在一个家庭里“勤快”是非常重要的。
他慢慢地得到了岳母的喜欢。他的衣服真正穿得像个城里人了,吃饭咀嚼的声音也不那么响了。在院子里,碰到那些年龄长的,能够大方地主动叫人了。而过去他是不那么喜欢叫人的。这是个缺点。
邓一群知道这个家庭真正接纳他是从那天晚上留他在家里过夜开始的。过去他经常到这个家里来玩,但玩得再迟,也要回到自己的宿舍去。天气寒冷之后,肖如玉不再和他到公园里去了,也不再去他的宿舍。她家的条件自然要比他那里好得多,一般都是他到她的家里来。那天晚上,他在肖如玉房里玩得很迟,大概已经是十一点了,而外面冰天雪地,寒冷异常。他在单位的宿舍离她们家有很远的距离。那时候他们正躺在被窝里亲热。她的小房间里开了空调,非常温暖。他说外面太冷了。她说,我去跟妈妈说,让你不要走了吧。他问:“行吗?”她笑一笑,说:“让我去问问看。”不一会她回来了,满脸的笑容,说:“好了。”
“你妈没说什么?”他惊讶地问。
肖如玉说:“我妈说了,这么冷的天还回去干什么呀!”
邓一群问:“你爸爸…要紧吗?”
她说:“他才不管这些事情哩。”
“那你和我睡一起吗?”邓一群问。
她说:“不,我要去和我的妈妈睡。”
那个晚上他们做了爱。那是他们第一次在肖如玉的房间里做爱。家里的人都睡下了,没有人会注意他们。也许只有她的妈妈能猜到点什么。肖如玉身体的皮肤不像葛素芹那样白,乳房倒是比较丰满,但却不像葛素芹那样紧。由于他过去没有发现她流血,所以他内心里一直怀疑她并不是处女。怎么可能会是处女呢?像她这样的女子,肯定在同他恋爱之前,就被别的男人干过。然而他又能怎么样?葛素芹倒是处女,可是他能够娶葛素芹吗?
葛素芹给他来了信,说她请了人在同那个建筑单位打官司。她觉得那个单位应该赔偿她弟弟的损失,但那个单位却拒绝她的要求,说她弟弟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工人阶级,而不适用于农民。这样的道理当然说不过去。邓一群觉得葛素芹这个官司在道理上一定能赢,但她要赢得这一切却并不容易。中国的很多事情都不是能一句话说通的。本来他想给她回一封信,但后来拖了好长时间,却终于又没有回。
肖如玉做爱的时候紧闭着眼睛,一声也不吭。她的乳房抓在他的手里绵绵的。她的乳房也被别人这样抓过,是谁?是过去有次同她跳舞的那个赖培养?还是别的什么男人?他也做过别人,做过林湄湄,做过葛素芹。想到这里的时候,邓一群感觉心理上有了点平衡。肖如玉会成为他的妻子。爱情和婚姻是不同的。在阶级社会里,婚姻是被打上深深的阶级的烙印的。这话是伟大的革命导师恩格斯说过的。
在她的家里,一个省城的高级干部家里,在一个温暖的房间里,在一张温暖的床上,他一个农民的儿子,骑在城里女子的身上,而当他撞击她的时候,她是那样地柔顺。这让他感到了自己的力量。由性,他联想到了自己的出身,突然就有了新的自信。他感到了一种特别的快意。
没有什么与他真正可能得到的相比,她的处女身份并不重要。邓一群想。他在报纸上看到,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谁要是娶了一个处女为妻是很没面子的事。现在已经是九十年代了,旧的性观念应该废掉。她爱我就行了。她爱我吗?他在心里问自己。是的,她爱。她爱我什么呢?他想不出来了。
我并没有什么好值得她爱的。那么是什么使她选择了我?最好的解释,就是我们都已经是大龄青年了。他在心里说。
人在现实面前,必须学会选择。事实会告诉我选择她是对的。邓一群想。
一旦我娶了她,对我的发展会有好处。除她,我还可以找到什么更好的女子呢?回到老家以后,人家也再不敢小瞧我了,都会很羡慕我娶了这样一个高贵出身的女人为妻。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他必须这样做。
面对现实选择现实,这是一个现代人最重要的品质。他这样对自己说。
[42]
天气一点点地回暖,阳光一天天地灿烂起来,冰雪早已化了,陵州旧城墙的墙根处开始萌发草芽。
邓一群和肖如玉的关系发展得飞快。
但飞快的发展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关系很好。在发展过程中,他们也经历了无数次的矛盾。而每次矛盾的化解,都是以邓一群的妥协为代价。邓一群不能不妥协,他既然看中肖如玉家的地位,就必须如此。在她的那个家里,他永远必须用仰视的态度同他们说话。不平等的关系。邓一群能够感觉得到,肖如玉的哥哥和姐夫都不把他当回事(至少不想把他当回事。他们还没有理由相信他这样一个年轻人,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在单位里会有什么作为。没有背景,就意味着你必须遵循论资排辈的规则,而论资排辈,那就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他们眼里,他只是一个不懂事的从农村出来的大学生。而这样的愣头青,在社会上,在省级机关里,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他们有自己衡量一个年轻人是否优秀的标准,除了在机关工作,有大学文凭,还要看:一、这个小伙子是否有后台,有背景,存在于官场关系圈的网里;二、家庭是否有地位,是否有钱;三、是否他个人的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而邓一群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在邓一群的身上,他们看不到有什么潜质,看不出未来在仕途上有什么发展。而在机关里,一个男人要是不当官,那么他就什么也不是。
然而,他们都采取了容忍的态度。因为他们不好直接干涉肖如玉的事情。他们都做出一种拭目以待的姿态。
邓一群是聪明的,他当然知道这一切。他想:那一天会到来的,我一定能够在机关里做出事情来的。而要想做出事情来,就必须依靠他们的力量。既然自己现在没有任何可以值得骄傲的东西,那么他就必须隐忍着,忍受他们对他的不以为意,同时小心翼翼地讨好他们,让他们感觉到,除了他没有背景之外,他还算是一个非常听话的青年,将来至少是个好丈夫,肖如玉嫁给他不会受罪。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在那个家里,邓一群开始叫她的爸爸妈妈为“爸爸妈妈”开始的时候,他还感到有些别扭,但他很快就进入了角色。他甚至已经叫出点甜味来了。尽管他们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差不多已经是正式的女婿了。
他们开始谈婚论嫁,肖如玉让邓一群给他们单位打报告,申请房子。肖如玉说她也向单位要了房子,到时看谁的房子条件好,就住哪一边。邓一群知道他们单位的房子肯定不如银行的房子。事实上他现在就是一人住一间宿舍。小倪已经结婚了,而且他在结婚后不久就升为副处级了,所以就搬进了一个地处市中心的一套房里去了。尽管他也已经是大龄了,但他没有结婚就让人感觉他还没有进入一个层次。结婚,对人生也像是一种资格。结了婚的男人就没有人再把你当成一个嘴上没毛的青年了。
邓一群决定在结婚前让肖如玉跟他一起回一趟老家,这是老家的一种风俗。他对肖如玉讲了,肖如玉爽快地同意了。一方面他却不无担心,老家的生活条件对她来说是否能够忍受。提前一个月,他给家里写了一封信,让他们把房子收拾一下,准备好干净的床铺,让他们回去住。
他要保证她能够回去得开心。
三月的一天清晨,他们上了长途车站。
肖如玉的那身打扮一看就是城里人,当然邓一群也是新人的模样。他们随身带了两只大旅行包,包里装满了她预备换洗的衣服。事实上他们在单位里只请了四天的假,根本不用带那么多。她的心情有些紧张,邓一群倒是能够理解。她从来也没有真正在乡下呆过。据她自己说,她在农民家住过,那是好多年前她和她的朋友们去黄山,结果黄山的宾馆住满了,他们就只好宿在黄山脚下的农民的家里。然而邓一群想:那样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们还带了很多吃的,面包、火腿、各种熟食的易拉罐。甚至还带了很多矿泉水,因为肖如玉听说他家里没有自来水。她说她害怕喝生水,一喝生水就要拉肚子。邓一群的确担心肖如玉到了老家以后住不惯。他生怕老家会给她以不好的印象。他们还没有正式结婚,而她的一家对农村的印象不是很好。如果她对他老家印象不好,自然就直接影响了他在她心里的分量。她说她的同事听说她要到农村去,都异口同声地说她一定会很不习惯的,在她那些年轻同事的口中,农村生活极其可怕。她父亲对她的这次出行极不放心,他对农村是熟悉的,同样他也很清楚自己的女儿。
汽车里挤满了人,男男女女,空气质量恶劣得很。邓一群和肖如玉坐在中间靠窗的位置上,可以看到沿途的风景。邓一群早就看惯了,一点新鲜感也没有,倒是肖如玉有点兴趣,但他心里知道,她的新鲜有很大一部分是装出来的。她的伪装并不是为了取悦于他,而是她自己想在车上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出身——一个城市人要是真的从来也没有见识过农村,那倒真是非常了不起的。
这是肖如玉第一次跟他回老家啊。邓一群在心里也有点兴奋,因为他想到的是由于他们的回去而在村里可能引起的轰动效应。他记得在他小时候,村子上有一户人家的儿子在外面当兵,结果转业成了远洋轮上的海员,当那个海员领着城里的妻子回去的时候,满村的人都跑去看热闹。无论从哪方面说,他们都比那一对要强得多。作为儿子,他为妈妈挣了面子。
车子一路上极其乏味地开着,开车的司机是个矮胖子,他还有一个副手,比他年轻,也比他瘦。他们一路上不停地上客下客。沿途所带的旅客,钱自然就落在了他们的腰包里。田野泛绿了,但一点生机也没有,偶尔经过一个小镇,看起来那样地混乱。肖如玉早已经倦了,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假睡。借着风衣的掩护,他们时不时把手伸进对方的衣服里面去,触摸彼此的敏感部位,把邓一群一路上弄得不时性起,而肖如玉常趁人不注意时,悄悄在他脸上亲一口。邓一群说:“我要忍不住了。”她悄悄摸了他一把,笑起来,说:“下流!”
“到我家以后我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整夜在一起。”邓一群说。
肖如玉说:“美死你,怎么能够这样呢?我们还没有结婚啊。”
“那有什么关系呢。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
“我妈特意关照,让我不能和你住一起,那样我会被你们家的人看轻的。”她说。
“你妈怎么会知道呢?”他笑起来,说“除非你回去以后对妈妈说‘我和邓一群睡觉了’。”
邓一群知道,其实她心里是多么地愿意。她是这样的一个人,明明对性很有兴趣,但她每次做爱的时候都要做出被迫的样子,想以此证明,她之所以愿意和他做爱,完全是因为爱他。她真的爱他吗?不,她需要的只是一个丈夫!
路途迢迢。
后来肖如玉很少跟他回老家,就是借口路途太遥远。人困在车上,几个小时一点也动弹不得,的确很辛苦。中午,车子在路边店停靠,他们没有下车,就留在车上吃了自带的食品。下午五点他们才到达县城,没有停留,登上了开往乡下的中巴(往乡下倒是方便了,小中巴平均半小时一趟,都是由个人承包的。县里的汽车公司已经快要倒闭了)。望着一路的景色,邓一群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但是,他内心却感到非常的凄凉。生我养我的故乡,许多年来,你还是那样,有变化,但这变化是多么地微小啊!
贫穷而落后的家乡,可怜的人们。事实上这些年来,也盖了不少新房子,甚至还有一两幢小楼,但不知为什么,邓一群看上去总觉得它比过去更荒凉了。一些河流,过去在邓一群的眼里它是多么宽阔啊,而现在它却变得非常窄小。
是我这些年在外,眼界变得宽阔了,情感变得疏远了。他想。
虽然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但是,现在我却不再属于它了。他想。
这是值得庆幸的。
像邓一群预料到的那样,村里的人都来看热闹,一个个都夸肖如玉长得漂亮,把肖如玉乐得不轻。他们的夸奖真是盲目的,乡下人的眼窝子太浅了。邓一群清楚得很,像肖如玉这样的,在城里可以找出一百万来。在城里姑娘中,她只是非常普通的一个。
人人都知道邓一群找了个高干子女(在农村,这还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字眼)。在他们回城之后,这样的说法就更加夸张,说他的岳父是个非常大非常大的人物,至少相当于省委书记。没有人知道,事实上他那位未来的岳父已经离休在家,成了彻头彻尾的普通老百姓。不同的是,也就是工资高一些,开老干部会议还会通知他,以示组织上还在把他当作革命干部队伍中的一员。
最高兴的是邓一群的妈妈,她对眼前的这个城里媳妇简直有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拉着她的手喜欢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为了迎接儿子女朋友的到来,她甚至去镇上请刘正红染了头发。一头假假的黑发,看起来很不自然。她的脸上全是皱纹,一道一道,非常深地刻在皮肤里。她的实际年龄比肖如玉的妈妈只大两岁,可是看上去却要大二十岁。拉着肖如玉的手,让她感觉这个老妇人的手就像一根粗糙的树干。
邓一群的两个哥哥、嫂子和他的姐姐、姐夫以及那一大帮子孩子,对着这样一个高贵的城里人,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们一个个说话都显得非常木讷,一个个就像还没有学会讲话。的确,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语言,要进行交流是非常困难的。在他们的眼里,城市生活是完全陌生的。
能够对肖如玉讲话的,就只有邓一群。
一天,就像一个月那样长。他们在家里生活了三天,终于忍不住了,决定逃回城里。原来邓一群还觉得假期时间不够,而事实上如果再这样呆下去,他真的有种被活活折磨的感觉。一方面,他向村里人展示了自己的能耐:从城里找回一个高干子女做“老婆”;另一方面,他向肖如玉展示的,却是家乡的贫穷和落后。他家里的林林总总,都让他感觉和她的家庭存在巨大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