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心肝儿”让柳延愣了一下,脸上随即艳红,圈在他腰上的足弓都绷起,脚趾一根根抠在脚心死死的蜷着,骨头仿佛被热油淋过,从里到外都是酥麻麻的,手上便情不自禁的抱紧了他,凑到伊墨耳边,细声道:“再叫一声我听听。”
伊墨掐着他的腰,将人在怀中禁锢住了,这才攥了他的手,十指纠葛在一处,轻声又慢语,也不知有多少情意蕴在其中地重复了一遍:“心肝儿。”
心肝儿。
也不知是多寻常的三个字,老人讲给孩子们听,男人讲给女人们听,才子佳人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这三个字张嘴就是。谁都能说,谁都能听。
偏偏只有他听不得。
辗转三世,一世二世到三世,他也不过想成为伊墨的心肝儿。想当那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血里的血,心尖尖上最温暖妥帖的一点血肉。他总是贪心的,有了一点还要更多有了更多就要许多,最后他要全部。
他要,就有人慨然奉上,自毁千年道行,给他一场盛大的欢喜,然后抱着他,说心肝儿。
他可真真正正成了他的心肝了。恍恍惚惚想着,睫毛便沾了水珠,一眨一眨中,水珠亮的晃眼。
伊墨察觉异样,便撤了嘴退开两分,仔细端详他的脸,很快便微笑起来,说道:“心肝儿,事儿还没完,就想跑了不成?让相公来香一个。”死不正经的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两口,亲的甚是大声,“啵——叭——”的响响亮亮,终于扯回了柳延的思绪。柳延被那过于响亮的两声惊醒,连忙捂着脸直瞪他,一双眼沾了泪水,瞪的圆溜溜,黑嗔嗔,染了几分迷 离态,煞是动人。
只有在这个时候,他的魔性才会被勾引出来,总是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把这个人的血都饮下去,肉都咽下去,骨头一根根嚼碎了吞下去。但是他又舍不得。
他都舍不得让他多痛一点点。
默默腹诽着,柳延沉沉睡了过去,不知不觉地做了个梦,梦见伊墨挺着肚子,满脸不甘心地瞪着他,瞪了一会又撇开脸,于是他便走过去,牵了他的手,沿着一条清澈的河流,他们缓缓地走着,一路洁白梨花开的正盛,微风拂过,花瓣落了他们满身。
(一池春水映梨花·完结)
完结记
一直以来都没有写后记的打算,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可写,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
但最终,《遇蛇》已经完结,连同沈珏的故事也一并完结,我似乎该说些什么。
那么就絮叨一些废话吧,也算是有个后记,也算是一个句号。
正文加番外四十多万字,无论写的过程有多少周折,终归是完结了。我不能肯定自己将来不会写沈珏的事,但起码短时间之类,我不会再碰《遇蛇》里面任何一个人。
这部小说,说写的心力交瘁不为过,中间还有很长时间的一段停顿,待我继续写下去时,总是无法顺畅连接前文。最后的几章,可以说是熬完的。
煎熬是为了写《遇蛇》至今一路陪伴的友人们,有太多的人在陪着我,她们有的潜水,有的冒泡,但从头到尾都在等待和陪伴,所以我不想辜负她们。无论怎样写不下去,写的多么纠结,都要完结这篇文。完结之后,我又连续更了《孩子气的神》,其实这篇番外,原计划是在正文里的,和朋友讨论也是这么说,但写的时候想了想,还是拿到番外里去吧。所以这篇番外的补完,让我松了口气,这意味着《遇蛇》真正完结了。
然后为了满足一下大家的恶趣味,也主要为了满足一下被《遇蛇》折磨至今的我的报复心。所以《春水映梨花》这篇番外,纯属宣泄的报复心+恶趣味产物,看不看都随意。
番外的情况就是这样,而《遇蛇》正文,其实写它是心血来潮。
但也不全是心血来潮。
我一直想写一个故事,关于爱恨贪嗔痴、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这个故事在我脑中没有具体的人物,没有具体的事件,它只是一个隐约存在的幽灵。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想写一个蛇妖与凡人的故事,我就写了,写的过程中,这个幽灵跑来寄居在故事里,逐渐膨胀,逐渐丰满,逐渐有了骨骼血肉,于是就有了今天的《遇蛇》。
“遇”这个字,在我看来有一种神秘的色彩,狭路相逢,迎面而来,避不开,躲不掉,遇上了。有着宿命的玄奥。
所以取名《遇蛇》,最简单不过的两个字。
关于沈清轩和伊墨,其实他们没有原型,如果一定要有原型,那一定是这几个字——“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最后归纳为一个字:“情”。
所有一切,都是由“情”字拓延升华而来,有了情,就有了尊重与爱惜,有了孝心与仁心,在伤害他人时会犹豫,在救助他人时会快乐。
我一直觉得“情义”这两个字很有分量,大丈夫以命誓,以血践,无怨无悔,不论得失。
古人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所以又有了许明世。
至于小狼崽沈珏,家中大事,他从未拿定过主意。他总是考虑太多,踌躇不定,犹豫不前。他心中有许多情,最后却轻易被南衡一个推开的手势击倒。
如果是沈清轩,被推开了还会再扑上去,无论推开多少次,他都敢再往上扑,要么自己粉身碎骨,要么那人再不敢推。
如果是伊墨,他会走过去,狠狠的一掌把那人推开,然后再拉回来问:还敢不敢再推?
但沈珏不是他们,他做不到,他只能转身。
他其实是个很中庸的人。
当然,这也是注定的,因为他有两个过于偏执的父亲,负负得正而已。
说这么多,其实真正的来说,写《遇蛇》初衷是为了玩。我是一个喜欢玩文字游戏的人,喜欢编排它们,将它们组合成各种各样的色彩,看它们浅显直白或扑朔迷离,有一种造迷和解谜的乐趣,加上平时又脑剧场异常活跃,总是乱看乱想,需要有个渠道宣泄出来,这是最好的方式。
于是耗死多少脑细胞,受多少折磨,都有一种自虐的快活。
因为我别的都不会玩,牌局上从未赢过,麻将连规则都记不清,玩个网络游戏还是个纯败家娘们,只有写点东西,快活又不花钱。
《遇蛇》就是这样一个玩的东西,残次品,硬伤很多,BUG很多。尽管我已很认真的在玩,它依然离我想象的距离很遥远。
我写的并不好,对这一点,我心中很清楚,并非常愧疚。
对这一路陪我走来的所有朋友,对所有半路插队的朋友,对《遇蛇》完结后赶来的朋友,愧疚的鞠个躬。
如果你们看了书,看了这篇不是后记的后记,请一定谅解这篇小说作者的不严肃。
于是,大家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