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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一刀如沸不回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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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大雪天,鸟雀难相觅,其中富贵家,捣椒泥四壁。

窗外隆冬大雪,而皇宫之中却以花椒混合着泥土,捣碎了涂在墙上,椒房暖烘烘,熏得花艳骨与对面的苗女脸颊生红,宛若涂抹了三春之月,十里桃花炼成的胭脂浓。

“你怕什么,虽然我爹娘都是蛊师,可我不是啊!”苗女似乎看穿了花艳骨心中所思所想,拍着胸脯道,“就连这蛊都是我从师傅那借来的。”

“赃物?”花艳骨一语道破。

“别说得那么难听,我七岁就被送进蛊王殿,拜在我师傅门下,给他做牛做马整整八年,结果什么都没学会,白白浪费了我这么多年青春,现在拿他一个情蛊也算不得什么!”苗女从椅子上跳起来,气势冲冲的说。

“……我听说一个蛊师一辈子只做一枚情蛊,是不是真的?”花艳骨第一次见偷东西还偷这么理直气壮的,忍不住目瞪口呆。

“啊哈,大概,也许,可能是吧。”苗女两只眼珠子转来转去,打着哈哈道。

“……哎呀我家里炖了鸡忘记熄火,我先回家了,再会。”花艳骨掉头就走,这种搞不好要清理门户的事情她才不想掺和进去。

“哎呀你别走啊,咱们有话好好说。”苗女冲上去抱大腿。

“我的鸡我的鸡!”花艳骨拖着一条沉重的腿往外挪。

说来也巧,今天掠影还真炖了乌骨鸡汤,鸡肉滑嫩,汤头鲜美,厚着脸皮跟到花艳骨家的苗女大吼一声好,便扑过去与之大战三百回合。掠影见此,默默的拔出剑,七进七出,总算给花艳骨抢出了一碗汤来。

“好吃,太好吃了。”饭后苗女一脸幸福,就像餮足的小猫。

“公主,该回家了。”花艳骨强颜欢笑的劝道,“南诏物产丰富,别说是鸡了,就算是吃孔雀也不是问题。”

“哪有那么好。”晚晚似笑非笑,用一根筷子闲敲着碗沿,“如果是受宠的公主,自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如果是不受宠的公主,那就连鸡骨头都捞不到。”

花艳骨微微一愣,还未细想,苗女已经一跃而起,将那筷子掷在桌上,蹦蹦跳跳的离去:“吃饱了,我走咯,再会再会!”

再会再会,再也不相会。

苗女此次借着花艳骨出了宫,就没打算要回去。她寻了一家衣铺,换了一身汉人女子的打扮,又

自一商人手中买下一匹毛驴,倒骑着出了城门。

一路上苗女放开缰绳,任那毛驴漫步驰骋。至傍晚,寻得一处郊外破庙,她将毛驴系在破门前的树上,让它自个吃草,而自己则几个纵身消失在高高的草丛中,回来时右手中提着一只山鸡,左手提着一把柴草,一脚飞起,踢开破门,被里面的灰尘呛的咳嗽几声,苗女一边低低抱怨几声,一边将柴草丢在地上,然后取了火折子,扔在上头。

火焰呼啦一声腾起,照亮了破庙的断瓦残垣,照亮了佛像上蒙着的蜘蛛网,也照亮了晚晚面前站着的那个男人。

青铜所制的饕餮面具,被火焰镀上一层淡淡血光,狰狞的仿佛一头荒古凶兽,静静的蛰伏在黑暗之中。不是云邪,还会是谁?

苗女只稍稍一愣,就刷的一下抽出弯刀,朝对方厉声喝道:“你是谁?”

“啧啧啧,千方百计借着花艳骨出宫,原来就是为了像丧家犬一样逃跑么?”云邪站在苗女面前,毫不客气的嘲道,“真是叫人失望啊,南诏公主。”

“你失不失望关我什么事?”苗女反唇相讥,“反正我又不认识你,有本事你报上名来啊!”

“我的名字你无需知道。”云邪道,“你只需知道,我是一名画皮师。”

苗女这才正眼将他打量了一番,然后警惕的问道:“那么这位画皮师大人,你一路跟踪我,所为何事?”

“一个画皮师找上你,还能为了什么?”云邪嗤了一声。

苗女眼珠子一转:“你想给我画皮?”

“哼,正是。”云邪道。

“你说真的?”苗女问。

“我没时间跟你废话,画与不画,你给句话。”云邪道。

“……这种送上门的好事,我哪里拒绝得了。”苗女只稍作思考,便抬起头,目光灼灼,对他露齿一笑。

一个蛊师一辈子只做一枚情蛊,此次她将师傅的这枚蛊偷出来,已经形同大逆,只待师傅一发现,她就小命难保,说不得要被推进毒龙窟,受万蛇噬身之苦。

可那又怎么样?她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许别人得到,更何况还是一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原来这苗女名叫晚晚,是南诏大公主,身份尊贵,模样秀丽,年幼之时也曾备受疼爱,只是年纪渐长之后,按照历代族规,被当做继

承人送进蛊王殿学习,只待学成之后,便可与当代蛊王成亲,然后两人一同统御南诏。

晚晚天资聪颖,学什么都是一点就通,可偏在最重要的蛊术上毫无天分,八年下来一事无成,灰头土脸的被送出了蛊王殿。

本来这也不算什么大事,晚晚虽然不通蛊术,但她能征善战,十三岁时就率领部下打了很多胜仗,且能歌善舞,能言善道,在南诏颇具人望,倘若没有什么意外,由她继承南诏大统也可算得上是实至名归,毕竟史上也出过那么几个不懂蛊术的南诏王与南诏皇后,只要廉政爱民,倒也不至于让人不可接受。

坏就坏在两年前,她失散多年的妹妹突然被找了回来。

那姑娘与晚晚简直是一个模子里造出来的,无论是身段样貌,都找不出半点差异来。父母与朋友都道有趣,她却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妹妹,因为她发现这姑娘总是喜欢偷偷跟在她身后,模仿她的一举一动,可在晚晚心里,一个人美与丑没有关系,但总该是独一无二的才好,这妹妹放着自己不做,偏偏要做第二个她,这算个什么事?

直到最后,她才知道父母的良苦用心。

十五岁那年,是她们姐妹两的大婚。

南诏王下旨,让妹妹顶替她的身份,嫁进蛊王殿。

而她,却要代替妹妹和亲楚国。

冷笑阵阵,晚晚如何受得了这口气?一掀桌子,当场质问。而南诏王护着脸露怯色的妹妹,倒也振振有词,他说:“你妹妹这些年在外头受够了苦头,你打小荣华富贵,如今就不能分一点给她?”

母亲也含泪劝道:“晚晚,你常年在外头打仗,走过家门也不进来。我和你父亲这些年来都是你妹妹陪着。她不像你,又柔弱又爱哭,听说汉人的皇帝有很多老婆,每一个的心肠都像黄蜂尾后的针,你妹妹若是去了,肯定回不来,她不像你这么聪明伶俐……”

聪明伶俐就活该遭这罪?晚晚当下眼睛就红了,你道她能征善战是为了谁,你道她从不在人前哭,这心就是铁石做的,不会疼也不会碎?

偏那妹妹还嫌不够,最后还要在她心口上洒一把盐。

她从父母身后钻出来,颤巍巍的伸出一只手,手心里躺着一枚大如燕卵的蛊,颤巍巍的对晚晚说:“……而且我会蛊,你不会……师傅把这个送给我的时候说,他更喜欢一个配得上他的姑娘。”

晚晚咬紧牙关瞪着那枚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自打情窦初开以来,她日思夜想的也是从师傅手中得到这个东西。

可这世上就是有些东西,她费尽心力也拿不到,有人却能轻而易举拿到手。

若是换了别的女子,或许只能叹一声时也命也,然后大哭着罩上喜帕,走上花轿。可晚晚不,她就像一把双刃剑,所过之处,伤人伤己,她不会一个人享乐,但也不会一个人吃苦,别人怎样待她,她就怎样待人。如今妹妹抢了她的一切,她怎肯让对方好过,于是在出使楚国的当夜,将那枚情蛊从妹妹那偷了过来。

蛊师之间以此蛊为定情信物,没了这蛊,看你还嫁不嫁得了。

晚晚怀着一口怨气上路,一路上,右手紧紧握着那枚情蛊,似乎能够藉由这种方式,将心中无法宣泄的愤怒,绝望和仇恨化进蛊内,可她越是忘不掉那人,心里头的仇恨就越多,像一把烈火般焚烧着她的心。

最后,晚晚做出一个决定。

她不但要妹妹嫁不进蛊王殿,她还要这妹妹跟她一样,远嫁楚国,再也回不了故乡……她得不到师傅,她也绝不能让妹妹得到!

所以她要画皮,她要让南诏大公主从这个世上完完全全的消失,只留下一封与人私奔的书信。楚国受此大辱,一定不肯善罢甘休,于是要么再战,要么再送一名公主和更多的贡品来讲和。而南诏王早就为上次发动大战而悔青了肠子,如今又失了手下最能征善战的女儿,你便是打死他,他也不敢再与凤血歌言战。

可这能怪谁呢?

怪只怪南诏王看轻了这个大女儿,她虽然不会蛊,可她心里头是个彻头彻尾的蛊师。蛊家儿女如弯刀,一刀如沸不回鞘。你道何物为蛊?是虫,是病,是灾,是祸,你若惹他,天也给你捅个窟窿,是故画皮师一出,主江山锦绣,人杰地灵,而蛊师当道,则主山河变色,千里伏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修过了 但其实是把第三卷和第四卷合一 内容只多不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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