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节
尼玛的付小诺,勾起了我的回忆。付小诺跟我说他喜欢一个姑娘,这让我回忆起了我的生命中匆匆来去的姑娘们。
小时候的我发育晚,身体瘦弱,经常被人欺负。但我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那就是我情感早熟,我在五岁的时候就对姑娘有了感觉。那个姑娘是我的邻居,叫做娜娜,我们一起玩泥巴。
我喜欢过的姑娘都是很有素质的,比如娜娜就很聪明。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季,天干日燥,以致于我和娜娜找不到水来和泥巴。娜娜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想了一会,突然当着我的面若无其事地脱了裤子。娜娜的举动让我很慌乱,在做完了该做的事情之后,我马上背过身去。接下来的玩泥巴我心神不宁,娜娜问我怎么了,我吱唔了一阵答非所问说今天的泥巴味道不对,娜娜凑上去闻了一下,告诉我她今天吃了昨天大姨妈送的苹果。娜娜成功地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问娜娜能不能等下次吃苹果的时候借我闻一闻,娜娜爽快地答应了没问题。
上小学的第一天,徜徉在到处绿草鲜花美丽的校园里,周围是革命先烈、文学巨匠以及科学泰斗的塑雕或者画像,我望了一眼天上缓缓浮动的云,无限感慨,直到后来的语文课上学了一篇课文,我才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当年刚出道的我,那篇课文的题目是:井底之蛙。我的感慨是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多比娜娜还要漂亮的姑娘。在这么多漂亮的姑娘当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叫做刘姗姗。
刘珊珊长相很可爱,齐刘海儿,圆脸蛋儿,即便是在炎热的夏季也带着一抹霜打的红,细眉,大眼,双眼皮,鼻子小巧,嘴唇红润。那个年龄的我只会欣赏到这个高度。姗姗不仅相貌可人,而且成绩很好,这让作为差生的我没有机会和勇气接近她,于是我决定发奋图强。家人们以为我陡然间开窍懂了事,尤其奶奶,自认为是她初一十五一月两拜的菩萨显了灵,我该怎样和他们解释?多年之后或许我会告诉他们:那是爱情的力量。
我一直以为这世间所有的事情只分为想做的和不想做的,而没有做不成的,半个学期之后我的成绩已经能和姗姗并驾齐驱了。每次考试我还要花一半的时间揣测哪几个题目姗姗可能不会做,而我要做错。很显然,在姗姗的心目当中第一远比我重要,假如我抢走了她心爱的东西,那她该有多悲伤。
事实上我从始至终只和姗姗有过一次亲密的接触,那是一次县里组织的知识竞赛,竞赛地点设在县城,在去县城的大巴车上我和姗姗因为来自同一所学校而被安排在紧挨的座位上。旅途很漫长,很多人昏昏入睡,包括姗姗。姗姗睡着之后枕了我的肩。我没敢看姗姗,怕惊醒了她的美梦,像一座雕像一样呆坐着。
很显然,其时的我情商是不够的,所以只能在多年之后模拟当时的情景,用语言描绘那种难以言说的心境。我应该在心中一遍又一遍默念的是:心爱的人儿啊,原谅我没有说爱你,因为我听说你对企图泡你的张二狗说过,你喜欢的男孩子一定要考得第一。但是我没有。那是因为我不想你伤心。
小学毕业之后,我和姗姗失去了联系,因为我们从未建立过联系。在没有姗姗的消息的日子里,我唯一的寄托就是那张模糊的毕业合影。我承认我曾经企图对姗姗的肖像不恭,但是因为照片里的人头太多,属于姗姗的面积并不大,尤其旁边张二狗那一张可恶的胖脸,于是我选择了放弃。
很自然的,时间冲淡了关于姗姗的记忆,取而代之的是后来出现在我生命里的花花绿绿的姑娘们。我只是在后来的某一个时间点隐约听说姗姗作为普通农村家庭里的长女初中没有念完就辍学南下打工了,在我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已经嫁为人妇,生儿育女。
我的回忆被另一条即时消息打断,我没有恼火,因为肇事者是一个姑娘,她叫做沈雅彤。
第02节
我对同龄异性的用词有三个:妖媚轻浮者谓之妞;清新爽目者谓之姑娘;超凡脱俗者谓之女子。通常一个妞,我会想泡她——虽然可能只是闪念,这是出于男人的本性,因为很刺激,是肉欲的满足;我喜欢的姑娘很多,但每次只爱一个,当我爱上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是绝对真诚的,倘若爱不能延续,或者姑娘不再爱我,我会和她拥抱,道别。
沈雅彤是一个女子,真实,生动,有内涵,相处交往起来有被泡的压迫感。我们是校友,相识于一个有落叶的早晨,天还没有全亮,多亏我有晨练的习惯。
那天沈雅彤脱去外套,说,朋友,帮忙拿一下。然后开始迎着朝霞踏着晨露起舞,紧身衣勾勒出漂亮的线条,奔放而张扬。舞毕还回衣服,我的第一句话是,你好美。沈雅彤面不更色,说,谢谢,我请你吃早餐。
按照寝室老二的说法,漂亮女人要么人流,要么风流。人流是被泡的结果;倘若葡萄吃不到,那便是风流的。于是传出沈雅彤被包养了。
我把传闻说给沈雅彤听的时候,沈雅彤笑得前仰后合。我皱了一下眉,说,沈雅彤,你应该笑得淑女一些。
沈雅彤说,屁!
我说,好香。
什么?
你喷了香水,今天。
噢,我从来不用那玩意儿,但是你送的,总要试一下。
有真正喜欢过姑娘吗?沈雅彤逼近我看着我的眼睛,我没有理由撒谎,说,有过初恋。
沈雅彤收回目光,在我面前转了一个舞步,说,那,分了?
我说,是。她说因为我不喜欢她家的狗。其实是她喜欢的公仔狗太贵了。
沈雅彤说,嗯,很好。
在我追忆往昔的时候,沈雅彤又给我发了一条即时消息,说,子涵,你还好吗?
沈雅彤之前都是称呼我的全名汪子涵,这么亲昵还是第一次。于是开玩笑说,彤彤,你想我了吗?
沈雅彤没有理会,继续说,我有件事情,想对你说。
首先声明:我这个月的工资还没有发。
切。痞子涵。我上学那会喜欢你——尼玛,马上新郎官就要进洞房了,我才有勇气对喜欢过的男孩子表白,我是不是很失败!我总是不能放掉高傲。
谁?我说那男的。
是杨辉。不要鄙视我,虽然他有钱。他是真喜欢我。你不知道,我妈妈要做手术。
我知道他人品。卧槽,我还指导过他怎样追你。
尼玛,老娘守了25年的贞操,真是便宜了这小子。可惜没你帅。第一次会不会很痛啊,你说?
妈的,沈雅彤,我那时候也喜欢你!
我知道。
相对无言,我说,卧槽。
沈雅彤回复说,尼玛。
第03节
我一再敷衍付小诺,这让他忍无可忍,付小诺说,汪子涵,信不信我和你绝交!
我说,丫的付小诺,你是在威胁我?别忘了,我借你的钱还没还。
好吧,我收回上面的话。不过,我对谢晓茹说了。
说什么?
我说,谢晓茹,我真的喜欢你,可是你是我的好朋友。
尼玛,付小诺,我都不屑于鄙视你!能不能不要可是?我强忍住怒火,人家姑娘怎么说的?
可是,她也说了可是,而且是两个。
别废话!
她说,可是,我也喜欢你;可是,我们是朋友。
后来付小诺给我看了他写给谢晓茹的一封还未发出的信:
晓茹:
你大概会嘲笑我,在这样一个年代还用这么老土的方式和你交流。我本来是想打电话给你的,但是我怕万一语无伦次,你是知道的,与其用语言表达,我更擅长于文字。
晓茹,我喜欢你。既然已经说出口,不在乎再说一次。
这好像是一件有些荒唐的事情。晓茹,你是我的好朋友,虽然相识时间并不长,我们却能无话不谈,彼此了解对方的心境。此为缘分,人生最畅快的事情莫过于得一知己。
前人论断,异性之间很难有纯洁的友谊。何为纯洁?这世间的“情”有三种,分别是亲情、友情和爱情,无论哪一种无疑都是纯洁的。或者原本这句话想要表达的意思是“纯粹”。
不知道从何时起,你我之间的友谊悄无声息间不再纯粹,现在看来,那已经是超脱爱情和友情范畴的彼此心灵的慰藉,在这个某些时候冷酷世俗的世界里,火热异常。
晓茹,我喜欢你之所以迟迟没有说出口,其一,是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已不再纯洁,那里有关于爱情的无法抹去的不美好的记忆。除此以外,更主要的是因为我的胆怯,胆怯于一旦喜欢升华成爱情随之将要遭遇到的世俗的不可以,比如物质,比如亲朋的不认同,比如很多。
我的一篇小说里有一个姑娘,你大概知道是以你做为原型塑造的,名字叫做曹晓豫。随着情节的展开,我竟然开始慢慢迷恋于这样一个美好的存在。我尝想,此生若不能得姑娘如斯,长相厮守,当为一憾。
千言万语化作无言。晓茹,请原谅我,没有说爱你。
第04节
我没再回复谢小诺,而是径直打开了邮箱。我说过我连付小诺的裸体都见过,对于谢晓茹这样一个存在,联系方式我是早有备份的。
我代发了付小诺的信,而且有所删改。比如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