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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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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很对。”主人微微点头,仿佛很满意白起的回答。他 示意白起在那张宽大的沙发上坐下,自己也坐到了对面。“狩,去忙你的吧。”主人吩咐皮影男离开。皮影男恭顺地鞠躬,对白起阴阴一笑,缓步退出了房间。

  “在下上官炼,久仰你大名了,白起医生。”上官炼微微颔首,“因为某种原因,我现在被这个地球上大部分国家列为不受欢迎的人,不太适合在公开场合露面。今晚让你跑这么远,真是辛苦了。”

  他讲话周到客套,却也透着虚伪,让人感觉和这个人做交易,

  完全是在与虎谋皮。白起没有作答,眼睛依然看着狩消失的方向。“好可怕的眼神啊,白医生……”上官炼微微一笑,仿佛和熟 识已久的人聊着家常,“狩就是条疯狂的野狗,除了非常擅长杀人之外,这家伙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忠心。在我们合作期间,你完全不用在意他。”

  “不必担心,他不是那种我会在意的人。”白起冷冷地说。

  “你们妖物真是有意思,表面上看你们很强大,比人类有着更长的寿命,更强大的力量,但现在统治这个世界的仍然是人类,也可以说是比较聪明的人类。而妖物这个弱势群体,就像发情的雄狮一样严格地划分着领地,只要一见面就意味着流血争斗。我不否认你们的确是万兽之王,但这个世界真正的君主,既应该有狮子的凶残,也要有狐狸的狡诈,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这番话可以说锋芒毕露,但他的表情始终都很平静,又透着些许得意,很少有人能和白起直接对视还能保持着掌控者的自信。这种人永远都要比狩那种杀气外露的人可怕,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会叫的狗不咬人。

  “您大动干戈地把我找来,不是为了讨论政治学吧?”白起眉头微皱,“而且,我对马基雅维利主义毫无兴趣。”

  “哈!是我跑题了!”上官炼笑着说,“我想请白医生为我先做个诊断。”

  “你是个凡人,准确地说,你曾经是一个凡人。”

  “很好,请继续。”

  “你有一副人类的躯壳,而且这副躯壳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至少三百年,这对于一个人类来说是极不正常的。你能活这么久,是因为你在某些机缘巧合下,获得了强大的妖力,你不是妖物,却也不是人类。”白起淡淡地说,“你是人魔。”

  人魔,是介于妖物和人类之间的存在,有着妖物的力量和人类的肉体,却不能像妖物一样不断补充妖气。

  白起继续说:“你现在身体的各个部位都很正常,只有心脏除外。这颗心脏的细胞分裂早已到达了极限,刚才那个女妖给你注射的应该是某种肾上腺素,让你的心跳明显加强了百分之五十。但是这些治疗都无济于事,两周之后,你将死于心力衰竭。在你人生的最后十四天中,你想让我为你做些什么?”

  “白医生,你认为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上官炼的右手在空中一划,指向这屋子里的各种医用设备。

  白起没有作答。

  这种人他其实很熟悉,他们杀人时眼睛都不眨一下,但最怕的就是死亡降临在自己的头上。

  “你要做的,当然是让我活下来。”上官炼喝掉了杯中的酒,神采奕奕地走到酒柜前再度倒满一杯,抿了一口问白起,“我听说你很喜欢听病人讲故事?”

  “不,只是很多病人喜欢讲自己的故事。”白起冷冷地回答。

  “你说的很对,很多人都喜欢回忆自己的过去,就像当兵的喜欢数自己身上的伤疤一样,当年混得越惨,现在就越有谈资。”上官炼踱步到落地窗前,望着远方灯火辉煌的城市,“你看看这座城市,它其实和几百年前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最强大的人依然住在最高的地方,像个造物主一般俯瞰着自己的领土。而那些小角色们,只看得到自己面前的一点灯光,为今天多赚了几个铜板开心着,却不知道自己其实永远都只能生活在那些高塔的阴影里。”

  “你想说什么?”白起冷冷地问。

  “当然是要讲一个故事,就像你说的,每个人都爱讲自己的故事。”上官炼停顿了一下说,“那个故事,就发生在这座城市的阴影里。”

  叁

  那时候的它,同样也是一朝的首都,那一朝叫作大明。那一年,我还是一名小小的大明锦衣卫。

  锦衣卫的前身是洪武大帝朱元璋的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的仪仗和侍卫。朱洪武真是个人物,为了铲除功臣异己,锦衣卫就成了他手中最强大的武器,与后世德国的秘密警察一样,他们无孔不入,权势滔天。洪武年间震动朝野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背后都是锦衣卫在为皇帝搜罗证据、监视侦查、严刑拷打,永远做着见不得人的事情。

  大明朝,锦衣卫起起落落,但对草芥小民而言,这三个字永远与恐惧相连。只要街上出现身着锦衣华服、操着京师口音的人,所有人都会退避三舍,好似避让着瘟神,就算你是贵为一品的当朝首辅,也要对只有正三品的锦衣卫指挥使毕恭毕敬。

  因为我们是鹰犬,皇帝的鹰犬。

  何为鹰犬?猎鹰走狗,为主人追逐猎物,然后把它们的尸体乖乖衔回交到主人的手里,去乞求那一点点残羹冷炙。有些人是为了那点恩舍自愿做一名鹰犬,而有些人是生来就要做鹰犬的,比如我。

  当时朝廷把全国百姓划成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其中户籍又分民籍、军籍、匠籍,这三种户口分别被户、兵、工三部统辖,此外还有最低贱的乐户,也就是当时的娼妓、歌女等等。

  我就是军籍,而且是锦衣卫军户。所谓军籍,就是说这家里世世代代的男丁,都是要去当兵的。从我记事起就知道,我爹是一名锦衣卫校尉,以后我也会是一名锦衣卫。

  校尉算是锦衣卫里最底层的官职了,上面还有小旗、总旗、试百户、百户、副千户、千户、镇抚使、指挥佥事、指挥同知,位于最顶端的才是指挥使。

  只可惜我爹到死那天,也只是个小小的校尉。

  我到现在依然还记得那个冬天的清晨。

  那年我才九岁,住在朝阳门内的一条小胡同里。前一晚下了整夜的雪,都快把破旧的屋顶压塌了。早晨起来,我娘带着我去门前扫雪,刚刚推开街门,娘手里的扫帚啪地就掉在了地上。

  我看她傻愣愣地望着胡同口,也跟着看。日头还没完全升起来,雪映在眼里都是淡蓝色的光。

  一辆马车停在胡同口,这里太窄,车进不来。三个和我爹穿着一样官服的人下了车,他们的脸仿佛被冻僵般麻木生硬。其中两个从车厢里抬出一张门板,上面躺着我爹硬邦邦的尸体。

  他们把他抬到了门口的雪地里放下,领头的那个面无表情地甩下了两吊铜钱,然后就离开了。他们的官靴踩在雪地上,却连行脚印都没有留下。

  那个早晨我娘一直在号啕大哭,整条胡同里没有一户开门,可我知道他们都在门后听着。一个朝廷的走狗鹰犬死了,他们在背后乐还来不及呢。

  但我却一声都没有哭出来,只是坐在我爹的尸体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风很冷,雪很冷,我爹的手比我身上还要冷。

  他其实算不上什么好人,更不是个好父亲。他爱喝酒,喝醉了会用藤条打我和我娘;爱赌钱,赌到家徒四壁,死了都没有一副好棺材容身。可我一直在想,就算他有百般的不是,也不应该死得这么不明不白,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像条冻死在街上的野狗。

  后来我明白了,鹰犬的性命,在主人眼里根本一文钱都不值。

  可我当时却没有任何悲伤,我只是很怕。我并不怕眼前这个死人,而是怕有一天我会弄得跟他一样的下场。这身官服迟早是我的命运,我不想就这么被命运吞没。

  可我又能靠什么?想来想去,心里那个单子上只有一个名字,就是我自己。

  从那天起,我这一生再也没有掉过眼泪。

  没过几年,我娘也死了。我一个人靠着一点点抚恤金活了下来,撑到了成年,终于继承了我死鬼老爹的官职,成了一名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里的校尉。和所有的衙门一样,这里照样有党争派系,有贪腐贿赂,鹰犬和鹰犬之间是一定会互相倾轧的,因为这里所有人都是一身脏水,一旦你的主子认为你毫无用处,或是怀有二心,那你连退出的机会都没有,只有一死。

  想要在这个地狱里活下去,只能一步步向上爬。

  我此时依然和几年前那个雪地里的孩子一样,整个世界只有自己能帮自己。

  我没有钱去读书,也没有钱去投名师习武,更没有钱去巴结上司。我能做的只有比别人更努力,领了饷银就去请先生教我识字;替别人做最没有油水的差事,为的就是能让同僚们随便教我几招硬手的功夫;我给上司做那些最低贱的活计,只是为了让他记住我的名字,对我有所青睐。“给大人洗脚的奴才”,人们在背后都这么称呼我。

  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像我爹那样过一辈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几年中,我已经被提拔成了一名小旗,那是一个我爹一生都没能得到的职位。那天我很得意,认为自己从此注定平步青云。

  可我的上司宣布完任命之后,依然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好了,我现在要洗脚了。”

  我愕然了一瞬间,便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杀意。这种眼神我曾经见过,他在面对诏狱中的囚犯时也是同样的眼神,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就要死了……

  在他眼里,你就算升官了,也还是一条供他驱使的走狗。当一条狗被赏赐了骨头之后,它兴高采烈地摇着尾巴,却依然要面对主人的大棒,因为它需要明白,谁是主人,谁是走狗。

  我恭顺地端来了铜盆,跪在他脚边,解开他的鞋袜……

  此时那个让我胆寒的眼神终于消失了,他倚在宽大的圈椅里,眯起眼睛,舒服地哼起了小曲。

  趁现在抓紧时间得意吧!我在心中默念,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得生不如死!

  但我的职位在这之后很久都没有升迁。和我一起被提拔成小旗的同僚们都早早升成了总旗,而我依然是那个给大人洗脚的奴才。我加倍努力地伺候他,也加倍地把银子送进他房里,可依旧无济于事。直到偶尔有一次,我听到了同僚们酒后的议论。

  “你们知道么?咱们大人有个怪癖,他提拔人之前都是要找人看相的,面相合格的才能真正成为大人的心腹。”

  “王总旗休要胡说,那你这神头鬼脸的怎么成了大人的心腹?”有人笑着反驳。

  “恁的是我胡说?”王总旗吹着胡子拍桌,“你们知道那个姓上官的洗脚奴才为啥得不到重用么?”

  “为啥?”

  “大人有次喝醉了跟我说,他找人给那家伙看过相,说他是什么什么……吊睛白眼,凶光外溢之类的……”王总旗说,“反正就是白眼狼的意思,这种长相最是忘恩负义,不可重用!”

  “原来如此……”众人唯唯称是,“我们就说那小子眼睛狠狠的,看着让人心里发毛……”

  “大人还夸我这长相好呢,方面大耳鼻直口阔,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一看就是忠义之士!”王总旗得意扬扬,“你们几个得不到提拔也别灰心,滚回娘胎里投胎就是了!要不然也学学他,给老子我洗一年的臭脚,我就替你们去跟大人美言几句!”

  众人谄笑着敬酒,堂内哄笑一团。此时站在屋檐下的我当时就想拔出绣春刀杀进房里,砍一个算一个,把他们全都砍死,可我最终没有那么做。我笑了,廊下的荷花缸中倒映着我的脸,五官和冷冽的月光扭曲在一起,连我自己看了都觉得森森可怖。

  我为什么要笑?因为我放下刀的那一刻,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当年的那个傻小子了。现在的我,就像寒冬中蛰伏的毒蝎,等时候一到,那根致命的毒刺自然就会露出来。当我认识到这一点时,我确信他们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机会果然很快就来了。

  那之后没过去多久,我接到了一个很普通的任务,查抄刘太监的某一处私宅。

  刘太监是皇上东宫时的老人儿,从小伺候皇上——当然他那时候还是太子。太子爷身登大宝之后,那个太监也就成了小皇帝身边最信得过的人,一时间权势滔天,俨然就是个站着的皇上,连我们锦衣卫的指挥使大人见了他也得跪拜叩首,逢年过节也是供奉不断。

  但这家伙却犯了最愚蠢的错误。本来他的一言一行皇上都看在眼里,只不过是默许罢了,因为皇帝需要身边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如果他老老实实为皇上办事,再怎么搜刮民财排除异己,也会安然无事;可他却贪心不止,打起了金殿上那张龙椅的主意……

  大明朝,朱元璋的子孙们无论被后世如何评价,但对一件事情,他们却始终如他们的祖先一般警惕,这件事就是谋反。皇帝迷恋道术,久不上朝,但办起反贼来确实雷厉风行,当即给刘太监列了十条大罪,谋反这一条就不说了,另外的什么勾结妖人、倭寇之类有的没的罪名也安了上去。

  威风一世的刘公公在锦衣卫敲门的那一刻点燃了浇在自己身上的桐油,一把火把自己和他最宠爱的几个小妾化为了灰烬。但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就像朱元璋一样,当朝的皇帝也十分善于抓“同党”。这些“同党”中有的名副其实,有些就是我们锦衣卫添到那名单上去的,不趁此时拔掉眼中钉、肉中刺,等他们翻过身,我们就要变成案板上的鱼肉。而且我们每查抄一个府邸,就有一笔丰厚的油水流进衙门里,何乐而不为呢?

  一时间,锦衣卫十四个卫所都忙碌起来,衙门里冷冷清清,朝野中风声鹤唳。

  当然,我被分配到的是最没有油水的地方,一座宁波城外的外宅。那座港口本是海上交通要地,可因为海禁的缘故,很多人都铤而走险去干些走私的买卖。其中不少走私巨头都是投靠在刘太监手下的。为了讨好自己的主子,他们在当地建了一座堪比皇家园林的宅院,甚至还配有一堂供奉刘公公他老人家画像的生祠,但一直待在紫禁城的刘公公始终都没有在这里住过。在我们的队伍到来之前,这里已经被四散奔逃的仆役们搬空了,留给我们的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宅院。

  就在手下们清点着宅院中剩余的财产时,一辆从门前经过的马车引起了我的注意。

  夜色中,那辆马车显得异常宽大。当时的马车分载货和载人两种,载人的通常叫作小车,载货的就是大车,而这辆车却比我见过的最大的马车还要宽大一倍。拉车的是四匹高俊的黑马,青幔罩在硕大的车厢上,看不清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而拉车的人也是一袭黑衣,青纱遮面,车后还跟着四匹黑马,马上也都是一样装束的黑衣人。

  马车从宅院正门经过时,车夫看到我和另一个兄弟站在门口,他稍稍迟疑了一下,紧接着便继续顺着大路往前走,后面的四个黑衣人也跟了过去。

  我见他们走远了,低声吩咐手下:“快去准备马匹。”

  “怎么了,大人?”那个兄弟叫石横,和我一样无权无势,是手下中最忠于我的一个校尉。

  “刚才那伙人有古怪。”我说,“我敢打赌,那辆特别的马车本来是要把货物运到这里的!还有,你有没有注意到跟在后面那四个黑衣人身上的长条包裹?”

  “有!卑职也看出来那是兵器,不过既然是运送要紧的货物,一定会有镖师相陪,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吧?”石横疑惑了。

  “可哪个镖局的镖师敢用倭刀?”我冷笑着说。

  石横被我一句话点破,早些年间沿海的几个省份倭寇泛滥,那些扶桑浪人手里全都是清一色的倭刀!后来如果不是戚继光、俞大猷这等抗倭大将力挽狂澜,这些沿海的重镇此时恐怕已经荒无人烟了。

  “大人,我要通知其他人么?”石横去而复返,犹豫着问,“他们有五个人。”

  “不!咱们这里有不少人是王总旗安插进来的耳目,到时候功劳又要被他们抢了去。”我又在脑中计划了一番,“带上三眼神铳!”

  “大人考虑果然周全!”石横欣喜地去备马。

  三眼神铳是锦衣卫从辽东铁骑那里买来的兵器,长近四尺,由纯铁打造,有三个枪口可以用来射击,子弹击发完毕之后,还能作铁槊使用,威力极大,是大明火器的巅峰代表。有了两支火铳,以二敌五也不是什么难事!

  追踪捕盗本就是锦衣卫擅长的事情,我故意放走了他们,也是为了不打草惊蛇。

  果然,不到四更天,我俩就在宁波城外十五里处的一个竹林里找到了他们。

  马匹都卸下了鞍韂,放在一边吃草。那辆异常宽大的马车停在竹林中的空地上,五个黑衣人正围着火堆烤火。他们摘下了斗笠,其中四个刀客果然是梳着发髻的倭人武士,那个车夫倒是个汉人模样,正叽里呱啦地说些我听不懂的倭国话,仿佛在争论接下来该如何是好的样子。

  我在黑暗中对石横使了个眼色,让他按照计划行事,自己则迂回到黑衣人的侧翼,借着夜色隐身在杂草丛中,枪口对准了五人的位置,悄悄从怀中取出了火石……

  一、二、三!

  竹林中忽然爆出一声巨响,火光大作中,三枚铁弹从我的枪口飞出,刹那间便击倒了两个持刀的黑衣人。马匹也受了惊,嘶鸣着冲出林子,另外几个黑衣人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正要拿起刀寻找我的方向,石横的枪也响了,从另一个方向又击倒了一人。

  空地中,只剩下了车夫,和另一个肩头负伤的武士。我俩大吼一声同时从草丛中跃出,两把绣春刀一起砍向了那个武士。可怜他从头到尾连刀都没有拔出来,就已被砍倒!死尸倒地之时,我已经掠到了正要逃走的车夫身前,抽刀在他脚腕一划,割断了他的脚筋,鲜血像喷泉一样迸出。

  “老爷饶命!老爷饶命!”车夫捂着伤口求饶。

  “说!”我用刀指着他的鼻尖,“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

  “小的是刘公公的亲随,前些日子他老人家派我出京去接这几个倭国人,小的也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船在海上遇上了大风,耽搁了半个月,今晚才刚刚靠岸,本想去刘公公的外宅落脚,没想到遇上了锦衣卫的老爷们,当时就知道是那刘老公公犯了案,这才赶紧逃出来……”车夫说着脱下裤子,“不信老爷们看,小的真的是个太监,不是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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