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在房间,那应该在姐姐店里。
姐姐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大清早的,她居然就已经把眼线画得这么一丝不苟,“你神经啊……”她说,“我中午才开门,你觉得他现在会来做什么?难道帮忙打扫……”我愣了一下,转身的同时觉得有点不妥,我是不是该跟姐姐说点什么,不过算了吧,既然我已经转过了身,无论如何找不到理由再转回去,我的身体仿佛是被一种僵硬的力量不甚熟练地控制着,似乎当“转头说几句不相干的话”这个念头稍微浮商量的瞬间,胃里就泛上来一股似是而非的恶心,就像晕车没那么严重的时刻。我只好由着自己飞奔出门,姐姐对着我的后背追加了一句,“而且昨天晚上我也睡在家里啊,你要是没看见他,我怎么可能看见他呢……”
如果不在房间,不在姐姐店里,那应该在学校。
学校紧闭的大门不动声色地嘲笑了我。我显然忽略了一个小问题,现在是暑假。
如果不在房间,不在姐姐店里,那应该在小叔家里。
小叔去外地一个什么重点中学开教师研讨会议了——据说那个城市今年夏天持续高温,几近40摄氏度,所以小叔作为代表出席会议,其余的老师们没有任何意见。陈嫣对我说:“南音,你进来坐。”我摇摇头,理智提醒自己不要在此刻倒退两步。陈嫣说:“西决没来啊,他上一次来我们这里是去年秋天吧……你打他手机试试看嘛。”我看了她一眼,我想说我已经打过无数次了,是关机的状态。但她在我开口值钱就开始叹气,“明白了,一定是没人接。”北北在一旁无邪地对我表示欢迎,用力咬着她的绒布小海豚,两只新长出来的门牙孤独地露在小小的下巴下面。
如果不在房间,不在姐姐店里,不在学校,不在小叔家里——我突然发现一件事,哥哥没有朋友。因为我问自己,会不会他在什么朋友那里,可是谁是他的朋友呢?每个人都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不少人都觉他值得信任,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来,这世界上如果有人讨厌他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我从来没有什么——朋友到家里来找他的记忆。他没有的。至少没有可以一起通宵玩牌,打游戏,看球赛,喝啤酒,然后天快亮的时候胡乱睡在人家客厅沙发上的——那种朋友。
现在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可能的地方。我站在小叔家的楼下,慢吞吞地在手机上按出几个字:姐问你件事,江薏姐这几天是不是回来了……手指一颤,本来该选择的问号变成了感叹号。随即我又把这句话全体删掉。不远处一辆公车缓缓靠近我,我知道,只要我跳上去,坐两站地再换另一条线的公车,坐两到三站地,就是江薏姐的家,或者说,江薏姐以前在龙城的家。
直到现在我才惊觉,为了找哥哥,整个上午,我已经在龙城的西边,东边,和北边画出来一个粗糙的三角形,现在,我在南边。我来过这里一次,只是一次而已。其实一般情况下,我是个路痴,但这里,我记得怎么走。
还得回到去年那个倒霉的夏天。在江薏姐离开后,哥哥去震区之前。真不想再回忆那天的事情,我不得已只好冲进那间酒吧的男厕所。因为哥哥离开位子太久了,久得让我胆战心惊。所以我只好握着拳头在四周男生们诧异的目光里乘风破浪,找到那个正确的白瓷马桶——哥哥像它的老朋友那样倚靠着它,任由自己穿着牛仔裤的双腿大方地蹭着地板上可疑的水迹——就让我相信那些只不过是水迹而已吧,我实在没勇气把他们揣测成别的东西了。他一边尽情地呕吐,一边把裤子当成拖把,清除着自己在瓷砖地上弄出来的脏污的鞋印。
“哥……”我手足无措,只好蹲下来,紧紧地从他身后抱住他——因为我没醉,我不能允许自己也做到那个地貌上。“你怎么样了?”我没法控制自己,往下看了一眼,他吐出来的东西全是伏特加的颜色,看上去……别再看了!我崩溃地命令自己。手上一阵温热,我知道他吐在了那上面。
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把手缩了回去,像被烫到那样。人们都说,你要是特别爱一个人,就不会嫌弃他脏——那是谎话,千万别信。只不过,我只犹豫了一下,就还是重新抱紧了他。我可怜的哥哥,他一直都是那么干净的,整洁、清醒、一丝不苟,所以的人都乱了阵脚的时候他也会游刃有余,从来不会允许自己狼狈不堪,乱七八糟——到底还是让我看见了今天啊。他喉咙里在干呕,就好像吞下去的滚烫的煤块。其实他知道的,无论怎样,不管他是不是我们家的孩子,不管那个姐姐嘴里见鬼的故事是不是真的,他都不可能失去我——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依然觉得自己像个孤魂野鬼。这才是我最难过的事情。
“美女,放过他吧。”我身后站着一个戴着一直硕大的银色耳环,留长发的男人,一边胡乱地把水龙头里的水拍在脸上,一边凝视着镜子里自己的醉眼,“你就算是追到男厕所也没用。他都已经醉成这样了,硬不起来的,你可怜可怜他……”不知何时他已经弯下腰,凑了过来,我学着印象里姐姐的样子,狠狠地对他说:“滚远点。”我的声音听起来那么丢人,好在灵光乍现,我猝不及防地把染着颜色、散发着刺鼻酸味的拳头伸到他脸前。那人哈哈大笑着离开,我突然哭了。我意识到了在这种地方,一个紧紧捏着拳头的人是多么的愚蠢和笨拙。夜生活的原则也许就是如此,你可以破口大骂任何你不认识的人,因为你讨厌他牛仔裤的颜色;你可以跟随便什么人在灯光昏暗处深深地接吻——一旦酒醒了你就会和他永别,因为你不再记得爱情曾经凄楚地来临过;你也可以微笑着,狂笑着,冷笑着欣赏那些玻璃瓶,玻璃杯,玻璃烟灰缸碎成一簇又一簇的花……但你就是不该握紧你的拳头,那是不合时宜的。
“咱们走了,”我知道他完全听不见我在说什么,我看的见自己滴下来的泪在灯光里扯成了一丝闪着光的线,“你看人家都在笑话我们,咱们走嘛,哥哥,你听话……”
我和一股从背后吹过来的夜风一起,合力把哥哥推到了出租车的后座上,然后我也坐进去,这一次,换他的脑袋紧紧贴着我的肩膀。去哪里呢?这个样子说什么也不能回家的。不如去姐姐家里好了,我赌气地想,让她也看看她都做了什么。哥哥突然莫名地清醒了一下,对着司机清晰地报出了一个我听都没听过的地址,然后又立刻陷入昏睡,简直像回光返照——呸,这么晦气,郑南音,你要死哦。
我总是会在需要的时候,碰到好心人。比如,这个出租车司机看我可怜,就帮着我一起把哥哥拖上了楼,“几楼呢?”他问我。可是这正好也是我想问的问题。这个时候哥哥的手上突然颤巍巍地摇晃着一把钥匙,就像是个笨孩子在努力玩一项完全不擅长的游戏。我抓过来一看,钥匙上刻着门牌号。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千零一夜》里的人,带着陌生人装作胸有成竹。其实毫无把握地未知的山洞,载我们到这儿的出租车兀自停在一棵美丽的杨树下面,车灯一闪一闪,是温柔的骆驼。
打开门,我就知道了这是谁的家。我只是惊讶,哥哥居然一直没有把钥匙还给她。
他立刻就把自己扔在了地板上,也不知道疼。只好随他去了,我叹口气,关上那扇敞开得肆无忌惮,也像是喝多了酒的门。门锁那一声轻轻的声音还是提醒了他什么。他的声音从我背后传过来:“小薏?是你么?不可能的吧?”
在彻底入睡之前,他轻轻地深吸了一下,似乎是想要微笑了,他重复道:“不可能的吧——”就像是在咏叹着什么。
不可能的吧?可能吗?江薏姐真的回来了吗?重点是,她真的可以对哥哥这样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吗?还有更重的重点,门后面,真的回事哥哥和江薏姐一起出现吗?我用力地深呼吸,似乎是要把眼前那道陈旧黯淡的楼梯吸进我的肺里——它在我灼热的注视下,已经爱微妙地轻轻颤抖,轮廓都乱了。
门开了,那个开门的人令我措手不及,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
昭昭看了我半晌。然后侧了一下身子,把我让了进去。
“我哥哥在哪儿?”我决定单刀直入。
“他回家了。”昭昭淡淡地蜷缩在沙发上,裸露着修长的小麦色的双腿。地板上居然扔着一条牛仔布的半身裙——真没法想象她穿裙子会是什么样。
“他没回去。他昨晚就没回去。”
“昨晚郑老师和我都在医院里面,然后天亮了。”她的逻辑重音加得很奇怪,似乎“天亮了”是件不得了的大事情,“他就把我送回来这边,接着就回家去了。刚刚走,你们错过了。”
“医院——他怎么了?”我脱口而出,但是看着她的表情,我立刻就意识到了一件事,慢慢地问,“你怎么了,昭昭?”
“没什么,是老毛病。”她说这菊花的语气活似一个老人,“我的身体不大会自己造新鲜的血液,现在的血都用旧了,流来流去都是那些脏的血,所以得吃药。”——她像是开玩笑那样,说自己身体里“流来流去都是脏的血”,那一瞬间她淡漠的神色中浮上来了一点点鲜明的情感,是对自己的厌弃。
这间房间空荡荡的,所以的架子都是空的,没有摆设,没有装饰,只有一只壳子上落着灰尘,并且时间不对的小闹钟——江薏姐离开之前曾经处理掉了大部分东西,姐姐还来帮过忙。昭昭对面的电视机原本像个旧式新娘那样,从上到下覆盖着一层布,现在被掀起来一半,我捡起身边的遥控器打开它,财经频道几个面目可憎的人在解说股票走向,我想要换一个频道,却发现不管多用力,遥控器的按键都像是死了那般,似乎电视剧打定了主意,要死死抱着那几个财经评论员不放。
昭昭终于微笑了,“我早试过,遥控器该换电池了。”然后她从我手里拿走固执的遥控器,以一种熟练的姿态,倒过来,冲着沙发扶手那个凸起的硬角用力砸过去——她满不在乎的表情和手上毫不犹豫的力度,令我不由自主地把那个倒霉的遥控器想象成一个活人的太阳穴。“你看,现在好了。”她轻松地对准了电视剧,不同的频道们欺软怕硬地轮流出现了,她笑笑,似乎是在炫耀她的灵巧。
暴力终于也失效了,遥控器再一次地不肯合作,这一次电视屏幕停顿在了一个音乐节目上,昭昭气急败坏地按照刚才的办法,接连砸了几十下,弄出来的噪声令我开始没法掩饰自己脸上流露的厌恶,遥控器像是铁了心地不再怕死,一小块塑料片从它身上飞翔着剥离出去,没有电的电池也随着一起轻盈地降落在地板上,真正的粉身碎骨。昭昭颓然地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
现在不得已,只能听这档音乐节目播放的歌了。屏幕上,那个女歌手的眼神里有种说不出的空洞:“我只想从天上掉下来,掉进深深的海洋。
过路人,你是否了解眷恋的另一个名字叫绝望。
哀伤的过路人,你是不是我死去亲人的灵魂,贫穷的过路人,你潦倒的衣襟上有颗纽扣在摇晃,就像地平线上,苍白的太阳。”昭昭突然慢慢地说:“南音姐,你说人生,为什么那么长呢?”
她的问题在我耳边毫无意义地划了过去,我看着她,终于下定了决心问出来我想问的问题,“你昨晚,一整晚上,都跟我哥哥在一起吗?”
她笑容里有一丝讽刺,“医院里的人跟我说,我昨天昏倒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晨,我也是睁开眼睛才看到郑老师。本来,他是打算带着我去医院拿药的时候起,住在这儿的?”我问。
“郑老师说这个地方是他发一个朋友家,我可以暂时住在这儿,他那个朋友也同意的。”她把膝盖蜷缩起来,拖住了腮。
“才不是什么朋友呢,是哥哥以前的女朋友,你知道吗?”我盯住了她的眼睛。
“哦。”她看似无动于衷。然后她看着我,嫣然一笑,“我没地方去了。我爸爸被抓走以后,家里的房子被封了,在龙城的房子也被封了,我也不懂为什么,他们说这些也都算是需要调查的不明资产。我可以去亲戚家住,不过我不想。郑老师就把我带到这儿。”
“你到底,需不需要住院啊?”其实我心里掠过了一点歉意,居然这么久才想到问这个。
她点点头,“不过医生就会吓唬人,其实我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继续吃药就好了。那些医生只会骗你住院。”
“既然医生都说了,那你就去住嘛。”
“你怎么那么笨。”昭昭叹着气,“都跟你说了钱全被冻结起来了。我现在唯一能用的一张卡,就是平时在学校里用的那张,现在里面的钱只够我吃几个月的饭,我都不知道下学期要怎么办,那个时候我想去打工,你们都拦着我,现在好了吧?”她耍赖一样地嘟起嘴巴,好像这是一件撒一下娇就你呢个过去的事情。
“那么……”我倒抽一口冷气,“我能为你做什么呢?我看……我恐怕只能多请你吃几顿饭。就这么定了吧,下个星期起我就要去上班了,其实只是实习而已,不过我上班的地方离这儿很近的,我每天过来请你吃饭,好不好?”
“那不好吧。”昭昭还在故作矜持,“放暑假了,只要你老公一回龙城,你哪里还会记得我。我这人很有自知之明的。”
我深深地看着她的眼睛,摇摇头,笑道:“不会的。”我是不是希望她能从我的注视里面读出来一些疼痛呢,我说不好了。我只是才意识到而已,我折腾了一上午,坚持不懈地想要找到哥哥,却早已忘记了我为什么一定要找到他。现在好了,我终于想了起来。伴随着心里面像道光芒那样疾速划过来的一刀刺痛,想了起来。我已经不怎么想和任何人聊昨晚那件事情了,我甚至不想和苏远智本人聊,我知道那或许不能说明什么,最重要的是,无论苏远智有没有真正和端木芳发生什么,那道疼痛的感觉都会永远在那里,永远照亮我——想要抓住那个男人不让他被别人抢走,因为我想要人们俗称的那种“永远”。
我就像小时候相信红领巾是神圣的那样,相信爱情应该是永远的。
但是现在,这种“相信”的后果就是漫长的,猥琐的,我自己也不想要的人生。
“南音姐,我们俩,算不算是朋友?”昭昭的手掌用力托着脸颊,故意把自己的眼睛挤成往上翘的形状,像只小狐狸。
“当然算。”我非常严肃地点头,尽管我心里觉得,严格地说我们算不上是朋友的,可是从小时候我就是如此,每当遇上类似誓言般的气氛时,我总是不假思索地选择配合。
“那你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昭昭的手突然用力地按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跟郑老师说,医生要看完我之前的病历,过段时间,才能正式通知我要不要住院。当然啦,过段时间,我再告诉他我只要吃药就好了,你帮我保密,好不好?”
“可是昭昭——”
“你说了,我们是朋友的。”她打断我。
“万一吃药也好不了呢?你现在需要有个大人帮你,我哥哥是唯一一个能帮你的大人了……”
她又一次轻松地打断了我,“就因为是这样。所以我才不想让他知道。万一郑老师真的很努力了,也帮不了我,怎么办?”
我懂她的意思,她表达得或许不够准确,她其实是想说,她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存在,让身边的人体会什么叫“无能为力”。
“昭昭,”我费力地问,“你的病,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
她的左手绕到脖颈后面,抓乱了耳朵旁边的头发,“有的人,一直吃药,从不复发,和所有人一样活很久;有的人,时不时复发,隔几年去次医院,担惊受怕地活很久;还有的人,复发的时候会突然从慢性病转成急性的,那就……”她淘气地笑笑,“差不多该挂了。不过,我不相信我自己真的那么倒霉的。”
“我也不信。”我脑子里掠过的是年初电视里永安爆炸案的新闻,还有小饭馆里那个悲怆的陌生人,当然还有想象中,她那个传奇一般关在高墙里的爸爸,“你都经历过这么多坏事情了,好湿一定会在后面跟着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说了一句多么愚蠢的话。但是在那个明媚的夏日的上午,我只是浑然不觉地和她一起肩并肩地从阳台上往下看——我们俩一时兴起想要比试一下胆量,看谁敢把身子探出去多一点——结果她赢了。她像个精灵那样,随意把自己的躯体变成一个曼妙的跷跷板,几近水平地,一半悬在空中,在我的尖叫声中展示什么叫“艺高人胆大”。她的头发散乱地垂下来,遮住了眼睛,她的手臂像做俯卧撑那样用力地支撑着自己,那肩膀看上去真美。但是她望着地面说:“楼下那个摊子卖的西瓜,一点都不好吃。”
“我有办法。”我在一边自豪地宣布,“你不会把那种不在呢没甜的西瓜切成小块,然后拌上香草冰激凌吗?”
于是我们雀跃着奔到楼下去,去买西瓜,以及香草冰激凌。那个瞬间里,我真心觉得,我们都是幸福的。
我是在办公室里接到苏远智的电话的。没错,就是在办公室。实习开始之前,妈妈硬拖着我去买了套装和那种黑色尖头的高跟鞋,我全副武装地出现在公司里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因为每个人都穿着球鞋和牛仔裤,但是我这个只要负责复印传真的小妹却穿着七厘米高的鞋子在办公室之间一瘸一拐地奔跑。一个星期之后,我发现大家都很喜欢我——我一向都相信一件事,第一眼看见我就不喜欢我的人,多半都是坏人。所以,由此可见,我们办公室里,坏人不多。我们的主管总是说,看到我就觉得心情很好,因为当她交代我做事情的时候,非常喜欢看我很用力地点头,用力地说“好”。——她总是笑:你这孩子真有趣,我们这里又不是军队。
我非常喜欢这样的时刻:一天开始于马上就要迟到的清早,我全速冲刺着飞奔到写字楼的底层,电梯前面人头攒动,我凑过去就成了其中的一分子,尤其是,当我被挤在电梯门边,七嘴八舌的声音像飞镖那样从背后掷过来:“七层,谢谢。”“帮我按一下十二层,谢谢。”“十五层有人按过了吗……”我知道所以这些请求和感谢都是给我的,心里就有种微微的喜悦。因为我变成大人了。“那个妹妹,也帮我按一下九层吧——”我愉快地让我的手指放在那个“9”上面,看着它发光发亮,暗暗默念着:谁是妹妹啊,别小看人了,我也有结婚证呢。只不过,有个小问题,我也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再坚强一点,为什么一定要赖床到快要迟到才有动力爬起来——实习生每个月有1000块的工资拿,乐观点说,每天上班、下班打两次车的话,如果不塞车,够用了。还以为暑假实习能存下来一点钱呢,唉,生活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下午五点,主管来到我的电脑跟前,“郑小南,”——她总是叫错我的名字,“办公室的复印机突然坏了,你现在到走廊边去,把这几份标书复印一下,绿色文件夹里的印两份,红色夹子里的印一份,黄色夹子里除了标书印三份,还有一张表格也印一份来给我。记清楚了没?”我抱起来那几个看上去像是交通灯的文件夹,“知道了。”“不准弄错哦。”主管又加了一句,“快点,我给人家发传真用的,别磨蹭。”于是我习惯性地飞奔出门,自我感觉很矫健地掠过走廊里一个又一个从容不迫的人。心里还在默诵着到底什么颜色的夹子里的东西印几份。
我是在飞奔回办公室的时候,才发现苏远智的“未接来电”的。主管的位子上是空的,我想在她回来检查我复印的东西有没有出错值钱,我应该有时间跟他说上几句话。这样很好,我可以在谈话不那么容易进行的时候,随时告诉他,主管回来了,然后把电话挂上。
“南音,公司那边有没有人欺负你?”他的声音一如既往。
“没有啦,每天都要问这个,你盼着我受人欺负么?”我觉得,我的声音,也是一如既往的,谁知道。
“什么话,我是不放心你啊,你脑袋转得那么慢。”
一时冲动之下,我想问:“你会用同样的语气,同样的措辞跟她讲话吗?”当然,冲动而已,我没有那么做。我只是笑了笑,很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笑出来冷笑的味道。
“我是想跟你说,我可能……得晚几天回龙城。”
“哦,知道了。晚几天呢?”我甚至有点开心,他质疑的停顿后面没有接更糟糕的内容。
“你在呢没了兔子?”他语气惊愕。
“什么怎么啦,你说要晚几天回来,我问你日期嘛……”
“你居然没有尖叫,耍赖,还有发脾气。太阳肯定是从四面八方出来了。”他夸张地感叹着。
“人家在办公室嘛——”对着无一人的办公室,我居然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嗓音,“主管跟同事都在啊。”——你看,跟至爱的人撒谎,原来如此简单。
“郑南音,你也有今天啊。”他笑了,“我帮一个师兄做程序,没想到那么复杂,但是再推迟一个礼拜就一定可以回家去了,乖乖地等我,行么?”
“知道了。我现在得去做事情了,得去楼下拿人家做好的标书。”我当然没有任何标书要去拿,我只是想给双方一个挂断电话的理由。
“南音?”
“干吗?”我咬紧了下嘴唇。
“我想你。”
“我也一样。”
是的,我想你。这件事情,我没有撒谎。
一个同事走进来,诧异地说:“哎,妹妹,你还没走?”我茫然地把眼睛从手机上挪开,看着他,“没有。”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那么真诚地跟他微笑着,“只管让我去做事情,她说了回来要检查我有没有弄错的。”
同事开心得像是在听相声,“你刚才跑出去复印以后,她就下班走人了,诶妹妹,你也太可爱了吧?要不是我把手机忘在这儿回来拿,你打算等多久啊?”
那个同事总是会把手机忘在办公室里,然后再折回来拿,一年半以后的某天,他一如既往地转回办公室拿手机,那一天有不少人在加班,还有人取笑他,说他好不容易逃掉了,为了个手机在返回来,也不怕被经理撞到又派下活儿来,究竟是怕错过谁的电话。他就这样一边跟大家调笑着,一边躲避着经理下了楼,在距离写字楼不到三百米的路口,被一辆失控开上人行道的越野车撞死了。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突然想起2009年那个盛夏的黄昏。他笑着对我说:妹妹,要不是我把手机忘在这儿回来拿,你打算等多久啊?
要不是他又把手机忘在那儿回去拿,他能活多久啊?
又到了周末的晚上,大家都到齐了。小叔刚刚开会回来,跟大家不停地讲着外地的见闻。告一段落之后又仿佛觉得,应该对家里近期内的状况表示一下适度的关心。于是仰起脸,天真地看着姐姐,问:“东霓,后来你又去跟那个医生了吗?姓什么来着……我现在的记性真是退化了……”陈嫣不动声色的用关节撞了一下他的胳膊。
姐姐懒洋洋地环顾着大家,眼睛在我爸爸和我妈妈之间游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妈妈。“三婶,三叔,明天,我妈妈结婚。她要我……邀请你们。当然了,”她急忙补充道,“我就是带个话而已,你们不想去,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我和你三婶的意思是,”爸爸放下了筷子,没忘记跟妈妈略略地对看一眼,“我们还是不去了,没别的意思,但是我们去的话,怎么说也还是别扭。就让你们这几个孩子去算了。”“是。”妈妈极为顺手地用筷子敲了一下我的头,“这个丫头就代表我们了,西决要是有空的话,也可以跟着。孩子们替我们上红包,你妈妈看到也明白的,我们的意思都到了。”
“也不知道,”小叔的视线落在那盘香酥鸡和凉拌海带丝的碟子之间,不知他在看什么,“大嫂这次找的那个人,脾气好不好?”
“那个人”是个六十多岁,瘦得皮包骨的小老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大妈的现任丈夫。大妈倒是镇定,眼光在我、哥哥、姐姐,以及雪碧身上晃了一圈,简短地说:“那个最大的是我女儿,剩下的,也都是我们家的孩子。”那男人尴尬地点点头,冲我们弯腰的样子很像一只略成人形的虾精——修行得还不到家。我们几个人也一样尴尬地冲他点头,哥哥带头说了句:“您好。”——鬼知道该称呼他什么,总之,使用“您”这个字是不会错的。
大妈比去年胖了一点,看上去气色就跟着匀净了起来,但是轮廓依旧有种松松的颓气,不过她很努力地涂了茶色眼影和棕红色的唇膏。并且,勇敢而毫不含糊地穿上了大红色的裙子。花饰中的满天星有意无意地扫着她胸口的肌肤—那里布满了浅浅的色斑。其实我是刚刚才发现一件事情,曾经的大妈,有让我害怕的时候,有让我觉得想躲远点的时候,有让我不可思议的时候……但是,她脸上从没有过暮气的。即便是大伯去世的刚候,那种深入骨髓的哀伤也没能让她的眼睛里浮上来暮气。她一直都是个色彩明亮的女人一即便早已色衰。但舰在,它们就在那里笼罩着,她越勇敢,暮气聚集得就越深。它们拖着她,让她的嘴角下垂,让她的发际线下垂,让她的法令纹下垂,总有一天把她整个人不动声色地拖到柏油路下面去。
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南南,今天要吃好,随便一点。”—她没有招呼任何人,除了我,好在漫长的岁月中,所有的人都渐渐习惯了不跟她要求什么“礼数”。“其实今天没请什么人,”大妈补充了一句,“那一桌是他家的亲戚,另外两桌都是教友,最后一桌就是你们几个。”然后她就离开了,挽着“虾精”去招呼那两桌教友。
姐姐跟我说过,大妈和“虾精”是一起念《圣经》的时候认识的。——还是别叫人家“虾精”了吧,我们毕竟坐在人家的餐馆里,这间开在龙城市郊的小餐馆看上去险些就要湮没在周围的汽车修理厂和轮胎铺子之间,估计那些坐在一堆堆废弃轮胎上吃盒饭的工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这儿在举办喜宴。所以,或许可以称他为“虾老板”?
我希望虾老板是个真正的平庸的男人。我也希望《圣经》能够真的教会大妈一些事情,比如,真的学会忍耐平庸的男人,以及他身后的那种荒凉的生活。仔细想想,其实姐姐和大妈,真的很像。公平地说,我的爸爸妈妈之所以能幸福地生活着,哈恰因为他们都是普通人。他们丝毫不觉得脚下的大地荒芜,所以他们可以在那上面很轻易地种出缤纷的花朵。并且相信,花开就是唯一的意义。但是大妈不是那种人,姐姐也不行,在等待花开的时间里,她们就已经被这满目苍茫击垮了,即使花会如期开放也没用,她们早已不再相信任何良辰美景。不愧是母女。
那么郑南音,你自己是哪一种呢?我不知道。
姐姐百无聊赖地轻轻推了一下面前空的玻璃杯,它沿着桌布上多铺的那一层塑料薄膜滑行了一点点,像台球那样,跟雪碧面前的杯子撞了一下。挪出来的那一点点空隙,正好足够让姐姐把她的手机放在上面。她又有意无意地,朝屏幕上看了一眼。“你手机又换新的啦?”我凑过去想看仔细,雪碧在旁边笑笑,突然过来趴在我的耳朵边说:“上一个手机,是前几天跟小弟弟的爸爸打电话的日创候被她摔裂了。”雪碧言语间那种神秘的兴奋立刻传染给了我,我也觉得开心了起来—只要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以及倒霉的方靖晖。
雪碧又补充了一句:“这一个,今天说不定也会摔坏的。”“发生了什么事?”我低声地问雪碧,“决点讲嘛。”“陈医生说了可能会跟姑姑一起来婚礼,但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才说有事情,赶不上了。”
姐姐的眼神冷冷地冲我们这边斜了过来,不紧不慢地说:“当心我撕烂你的嘴。”我跟雪碧窃笑着对看,估计彼此都认为“你的嘴”指的是对方的,跟自己无关。不远处那两桌的教友似乎是为什么事情争执了起来,好像是主持婚礼的牧师打来电话,说要晚到一会儿。有人说:“冯牧师是个好人,就是没什么时间观念。”还有人说:“不然先开席算了,冯牧师来之前不要喝酒就好。”立刻有人七嘴八舌地反对道:“那怎么行。”不知是谁,抬高了嗓门提议着:“在牧师赶来之前,大家先唱唱歌好了,也算是恭喜新人。”这个提议倒是赢得了大家的赞同。姐姐突然坐正了身子:“西决到哪里去了?”哥哥的位子不知什么时候空了,就连刚刚说要去洗手间的昭昭也一直没回来。雪碧像个小妇人那样娴熟地撇撇嘴:“干吗要带她一起来嘛,又不是我们家的人。”
邻桌的教友们参差不齐地站了起来。椅子拖着地面,那种声响和尘世间的所有喧嚣别无二致。他们自然而然地手挽着手,围着圆桌站成一圈。这群人的平均年龄估计是大妈那个岁数吧,歌声碎不及防地响起来的时候,那种整齐的暗哑是我从未遇到过的。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
“这首歌还真的很适合婚礼唱呢。”我诧异地自言自语。“拜托!”姐姐冲我翻白眼,“这首歌里的‘你’指的是基督。”它的曲调真的很简单,多听他们重复两遍,我自己也快要会唱了。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那个站在大妈身边的女人微微垂着头倾力歌唱的时候,没注意到她胸前那根粗的金链子,或者是镀金的链子不知为何松开了,像条蛰伏的娱蛤那样钩住了她领口的花边;那个男人微闭着双眼,他的酒糟鼻上的毛孔大得像痣;那个最为矮小的老太太怕是受邀的这群教友里年纪最大的,说她七十岁我也相信的,她左脚和右脚的丝袜一定不是一对,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看就知道深浅是不一样的;穿一身已经走了形的灰色西装的男人年轻时候应该是俊朗的,他的声音算是这群人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他陶醉在自己鹤立鸡群的歌声里,没注意到他谢顶的、油腻腻的脑袋上有一缕头发松散地飘到了额前,他面前那堆花生壳里,还插着半支并没有完全熄灭的烟。
等我活到这个年纪,我也会像他们这样。整个人都折旧了吗?满身陈旧的污垢让我自己都确信,自己一定是有罪孽的。否则,该如何解释那种像是寄生在指甲缝里,眼皮下面,或者牙缝之间的羞耻感呢?
饭店的门似乎被什么强劲的风吹开了一样,毫无准备地,透进来一道光。刚刚还在歌唱的人们突然之间回到了尘世间,那种因为虔诚导致的整齐划一顷刻间瓦解。他们笑着说,冯牧师终于来了。可是,我明明看到,有两个人同时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人走上去跟所有人朗声地道歉,应该就是他们说的冯牧师。另一个,站在离我们的餐桌不远的地方。瘦瘦高高的男人,穿得也很随便,不像是特意来出席仪式的样子,也说不出挂着什么样的表情。
冯牧师突然转向他,把他介绍给大伙儿:“多亏了今天在医院门口碰到陈医生,要不是搭了他的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来。”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姐姐的眼睛抬了起来,绝对不能说是羞涩,但是那光泽是兴奋的。“这么巧?”姐姐淡淡地,但是微笑着说—习惯性地,拿捏出了她跟男人说话时候那种不大一样的调子。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陈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