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娣·艾伯哈特生气了,当杜娣·艾伯哈特生气时,你最好别去惹她。她神情冷漠爬上L街公寓的楼梯,就像一只犀牛穿过一片广阔的牧场。她穿着深兰色衣服,胸部硕大无比,肥胖的手臂像钟摆一样摇动。
许多年前,这个女人是华盛顿最漂亮的应招女郎之一。在那些日子,她的身高——六英尺三——和她美丽的容貌使她名声大噪。人们纷纷追逐她,和她睡一觉成了极为荣耀的事。如果谁有兴趣翻翻第二任约翰逊政府和第一任尼克松政府时期华盛顿各种节日和晚会的照片的话,他就会在其中发现杜娣·艾伯哈特,她常常挽着一个名人。她的身高就使你不会看漏掉她。
杜娣是个妓女,她有银行出纳员的心和蟑螂的灵魂。她有两个常客,一个是民主党参议员,另一个是共和党参议员,他们给了她足够的现金使她可以退出这一行当。他们并不全是自愿这么干的。杜娣知道,得病的危险并未减少(高级政府官员也一样容易得爱滋病和其它性病),她的年龄也没在减少。他们都答应在他们的遗嘱中留给她一些东西,但她并不完全相信这些绅士。我很抱歉,她告诉他们,但我并不相信圣诞老人或童话,小杜娣一向自食其力。
小杜娣用那些钱买了三栋公寓房。几年过去,当年使人倾倒的一百七十磅体重已变成了二百八十磅。七十年代效益很好的投资在八十年代就变得很差,那时,别的投资股票市场的人似乎都过得不错。她曾和两个出色的股票经纪人有过关系,她很后悔退出这一行时没有紧紧抓住他们。
一栋公寓房在1984年卖掉了;在一次灾难性的税务检查后,第二栋在1986年卖掉了。她紧紧抓住L街的这栋,就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相信这一、两年她还不用卖这栋房。如果到了那一步,她准备打点行李去阿鲁巴。在此之前,曾是首都最红应招女郎的房东将坚持下去。
她过去总是坚持不懈的。
她准备以后也这样。
上帝保佑那些阻碍她的人。
比如像费里德里克·克劳森。
她走到二楼平台。舒曼夫妇的房间正大声放着《枪与玫瑰》的歌。
“关掉那该死的录音机!”她用劲全力吼到…当杜娣·艾伯哈特的声音提到它的最高音时,能够使窗户劈啪响,小孩的耳膜破裂,狗倒下死去。
音乐立即从尖叫变成低语。她可以感觉到舒曼夫妇像一对暴雨中的小狗一样挤在一起,祈祷她别去他们那儿。他们害怕她,这很明智。舒曼是一家权利很大公司的律师,但他还没强大到让杜娣三思而行的程度。如果他在他年轻生命的这个阶段惹闹她,她会彻底废了他,他知道这一点,这就很令人满意了。
当你的银行贷款和投资一落千丈时,你不得不屈从环境,自得其乐。
杜娣开始爬上通往三层的楼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就很奢侈的住在那儿。她抬着头,迈着犀牛似的步伐,镇定从容。
她一直盼着这一天。
克劳森从来没有踏上过律师的阶梯。现在,他根本不在阶梯上。他像她所遇到的所有学法律的学生一样(大多数是房客;她在她所谓的“以前生活”中从没和他们发生过性关系),好高骛远,资金不足,却整天胡吹乱侃。一般来说,杜娣不会把实力和瞎侃混为一谈。她认为,相信一个学法律的学生的空话是非常愚蠢的。一旦你开始容忍这种行为,你就会被骗得连内裤都卖掉。
当然,这是比喻的说法。
但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却打破了她的常规。他已经连着四次晚交房租了,她之所以容忍这种行为,是因为他使她相信这次他的话是真的:他真的要发财了。
如果他宣称西德尼·谢尔顿其实是罗伯特·鲁德鲁姆,或者维克多莉亚·霍尔特实际是罗莎玛莉·罗戈斯,她根本不会相信他,因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们无数的崇拜者。她喜欢犯罪小说,而且觉得越血腥越好。从《星期天邮报》畅销书书目看,她认为有许多人喜欢浪漫小说和间谍小说那类狗屁玩意,但她在艾尔摩·莱昂纳德登上畅销书目前已读了好几年他的作品,她还非常喜欢吉姆·汤普森、大卫·古迪斯、霍拉斯·马克考伊、查尔斯·韦勒福德,等等。简而言之,杜娣喜欢那类小说,其中男人们强银行、火并、并把他们的女人揍个半死。
她认为,在这些作家中,乔治·斯达克是最优秀的。从《马辛的方式》、《牛津布鲁斯》,直到最后一部《驶往巴比伦》她都读过,而且非常喜欢。
她第一次到三层克劳森房间催要房租时(那次仅仅晚了三天,但如果你容忍的话,他就会得寸进尺的),屋里堆满了笔记和斯达克小说。在她催逼下,他答应明天中午前给她一张支票,然后她问他斯达克小说是不是干法律这一行必读的。
“不是,”克劳森微笑着说,他的微笑轻松、愉快而又邪恶“但它们能够带来金钱。”
正是这微笑吸引了她,使她相信了他的话,而她一般是不轻易信别人的。在她自己的镜子前,她曾多次看到那种微笑,她相信这种微笑是装不出来的,而且现在她仍相信这一点。克劳森真的发现泰德·波蒙特的秘密,他的错误在于过分自信,认为泰德会听他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摆布。这也是她的错误。
在克劳森向她解释他的发现后,她读了波蒙特两本小说中的一本——《紫雾》,认为这是一本极为愚蠢的小说。尽管克劳森给她看了信件和影印件,她仍然无法相信作者是同一个人。除了…在读了四分之三后,她已准备把这本狗屁书扔掉并忘掉这整个事情,这时,她读到了一个农民枪杀一匹马的场景。马的两条腿断了,不得不杀它,但问题是,老农民约翰很乐意这么做。实际上,他把枪管顶着马的脑袋,然后开始手淫,在达到高潮那一刻扣动扳机。
她认为,这好像波蒙特写到这里时走开去那一杯咖啡…乔治·斯达克走进来写了这个场景。这肯定是那干草中唯一的金子。
啊,现在这都无关紧要了。它证明,没有人会永远不受骗。克劳森骗了她,但至少时间不长。现在一切结束了。
杜娣走到三层平台,她的手已经捏成拳头,准备使劲砸门,这时,她看到砸门是不必要的。克劳森门是虚掩的。
“天哪!”杜娣撇撇嘴,低声说。这里不是吸毒者的聚集地,但是要抢劫一个白痴的公寓,他们是很乐意越过界限。这家伙比她想的还要愚蠢。
她用指关节敲敲门,门开了。“克劳森!”她厉声喊道。
没有回答。从短短的过道望去,她可以看到客厅的窗帘是拉上的,屋顶的灯亮着,收音机开着,声音不大。
“克劳森,我要跟你谈谈!”
她穿过短短的过道…停下来。
地板上有一个沙发垫。
如此而已。没有迹象表明这地方被一个吸毒者抢劫过,但她的直觉仍很敏锐,她马上感到一种恐惧。她嗅到某种气味,这气味非常微弱,但肯定存在,有点儿像变质但还没有腐烂的食品。不完全是这样,但她只能想到这一步。她以前嗅到过这种气味吗?她认为嗅到过。
还有另一种气味,虽然不是通过她的鼻子嗅到的。她立刻嗅到这种气味。她和康涅狄克叶警察汉密尔顿会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的:坏的气味。
她站在客厅外面,看着跌落的沙发垫,听着收音机。她爬了三层楼都气不喘心不跳,而这个无害的沙发垫却使她肥胖的左胸下的心脏狂跳不已,使她的呼吸短暂急促。这儿有什么东西不对劲,非常不对劲。问题是如果她在这里逗留,她会不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常识告诉她离开,趁着她还有机会时离开,常识非常有力。好奇心告诉她留下来窥看…而且它更有力。
她慢慢把头探进客厅入口,先看她的右边,那里有一个假壁炉,两扇对着L街的窗户,没有什么别的了。她往左边看,她的头突然停止了移动,它实际上好像被锁定在那个位置,她的眼睛瞪大了。
那被锁定的凝视不超过三秒钟,但她都觉得长的多。她看到了一切,直到最微不足道的细节;她的心拍下了所看到的一切,清晰鲜明,就像很快就要拍的那些犯罪现场照片一样。
她看到咖啡桌上的两瓶啤酒,一瓶空的,一瓶半空,瓶颈里面仅有一圈泡沫。她看到烟灰缸,它弯曲的表面写着“芝加哥度假胜地”字样。她看到两个烟头,没有过滤嘴,摁灭在白色的烟灰缸当中,虽然克劳森并不抽烟。她看到曾装满大头针的小塑料盒倒在酒瓶和烟灰缸之间。克劳森用这些大头针往厨房记事板上订东西,这些大头针现在都散落在咖啡桌的玻璃面上。她看到有一些落到一本摊开的《大众》杂志上,那本杂志上刊登着有关泰德·波蒙特/乔治·斯达克的报道。她可以看到波蒙特先生和太太在斯达克的墓碑上握手,虽然从这儿看是颠倒的。按照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所说,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刊登的报道。相反,它将使他成为一个挺有钱的人。在这一点儿上他错了,实际上,他似乎大错特错了。
她可以看到费里德里克·克劳森,他已从大人物变成什么也不是了,他坐在客厅两把椅子中的一把上。他被绑在上面,赤身露体,衣服团成一团扔在咖啡桌下。她看到他两股间血淋淋的洞。他的睾丸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的生殖器被塞在他的嘴里。那儿有足够的空间,因为凶手还割掉了克劳森的舌头。舌头被订在墙上,大头针深深地扎进粉红色的肉中,以至她只能看到一个淡黄色的月形亮点,那是大头针的顶部,她的心也无情的拍下这个细节。鲜血润湿了下面的墙纸,形成一个扇形波纹。
凶手用另一颗淡绿色的大头针把《大众》杂志文章的第二页钉在克劳森赤裸裸的胸口上。她看不见丽兹·波蒙特的脸——它被克劳森的脸模糊了——但她能看到那女人的手,这手举着一盘巧克力糖让泰德微笑着检查。她记得那张照片特别让克劳森生气。“多么做作!”他喊到。“她压根儿不喜欢烹饪——她在波蒙特第一本书出版后的一次采访中这么说的。”
被钉在墙上的舌头上面,是用手指蘸着血写的五个大字:
麻雀又起飞了
天哪,他心灵深处想。这就像一部乔治·斯达克小说…像阿历克斯·马辛做的事。
她身后传来很轻的一声碰撞声。
杜娣尖叫着转过身。马辛向她走来,手里拿着他可怕的剃刀,他闪亮的钢刃现在蘸着费里德里克·克劳森的血。他的脸全是扭曲的伤疤,全是诺妮·格丽菲丝在《马辛的方式》结尾处用剃刀割破后留下,而且——
而且那里根本没有人。
门关上了,如此而已,就像门有时会自己关上一样。
是这样吗?她内心深处在问…只是这次比较近,声音大,惊慌急促。你上楼梯时它毫无疑问是虚掩着的,不是开得很大,但足以让你看清它不是关着的。
现在她的眼睛回到咖啡桌上的啤酒瓶,,一瓶空的,一瓶半空,瓶颈里面有一圈泡沫。凶手在她进来时是在门背后。如果她转过头,她肯定能看到他…那么现在她也肯定死了。
当她站在这里被克劳森五颜六色的遗体吸引住时,他若无其是的走出去,顺手关上门。
她的两腿突然没有一点力气,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姿势古怪,看上去像一个要领圣餐的姑娘。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发疯似的转:哦,我不应该尖叫,他会回来,哦,我不应该尖叫,他会回来,哦,我不应该尖叫——
这时,她听到他的声响,他的大脚走在走廊地毯上,发出咚咚声。后来她相信,该死的舒曼夫妇又把他们的声响开大,她把底音乐器的咚咚声错当成脚步声,但在那一瞬,她确信是阿历克斯·马辛他又回来了…一个如此专注而残酷的人,甚至死亡都无法阻止他。
杜娣生平第一次晕过去。
不到三分钟,她就苏醒过来。她的两腿仍无法站起来,于是她爬过短短的公寓过道,来到门边,披头散发。她想打开门看看外面,但做不到。她关死锁,插上门栓,把铁棒插到钢基座里。做完这些事后,她背靠门坐着,大口大口喘气,眼前一片模糊。她隐隐约约意识到她把自己同一具残破的尸体锁在一起,但那并不太糟。它一点儿也不糟,当你考虑到另一种选择时。
她的力气慢慢恢复过来,能够站起来了。她转过过道顶端的角落,走进厨房,电话在那儿。她竭力不去看克劳森的遗体,虽然这无济于事,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得看到那心灵拍成的清晰可怕的照片。
她给警察打电话,当他们来到时,她却不让他们进来,直到一个警察把证件从门下塞进来。
“你妻子叫什么名字?”她问那警察,他薄薄的证件写着他叫查尔斯·F·图梅。她的声音尖锐、战栗,和她平时的大不相同,她最亲密的朋友们(如果她有的话)也会听不出来。
“斯蒂芬妮,夫人。”门另一边的声音耐心的回答道。
“我可以往你的局里打电话查的,你要知道!”她几乎在尖叫了。
“我知道你可以,艾伯哈特太太,”那声音回答说“但是,如果你越快让我们进来,你会感到越安全,你不这么认为吗?”
因为她仍很容易辨别的出警察的声音,就像她能辨别坏的气味一样,她开了门,让图梅和他的同伴进来。他们一进来,杜娣做了件她以前从没做过的事:她歇斯底里发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