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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血车

斯蒂芬·金Ctrl+D 收藏本站

“抓住它,抓住它。”康涅狄格州警察华伦·汉密尔顿低声说,虽然巡逻车只有他一个人。这是六月日晚上,豪默·加马奇尸体被发现三十五小时,汉密尔顿警官从没听说过那个缅因州的小镇。

 他在麦当劳餐厅外的停车场。他巡逻时,喜欢到餐厅或加油站的停车场。如果晚上关着灯悄悄开到停车场的最后一排,你有时会有很不错的发现,不仅是不错,甚至是令人惊讶的发现。当他发现自己碰上这样一个机会时,他经常会自言自语。这种独白经常以抓住它,抓住它开始。然后是让我们查查着玩意或问问妈妈是否相信。

 “在这儿我们发现什么了?”这一次他一边低语,一边倒车。经过一辆卡马罗,经过一辆丰田,在强光灯下它像一堆正在风化的马粪。还有…找到啦!一辆老式GMC轻便货车,在灯光中看上去是桔红色的,这意味着它是白色或浅灰色的。

 他打开他的车灯,照在车牌上。汉密尔顿警官认为,现在的车牌越做越好。每个州都在车牌上印上图案,这就使它们在夜间便于辨认,因为变幻的灯光会使实际颜色发生极大的变化。最糟的灯光就是那些该死的桔红色强灯光。设计这些灯是为了阻止强奸和盗窃,他不知道这些目地是否达到,但他确信,它们给像他这样勤奋工作的警察造成麻烦,使他的工作更加困难。

 小小的图案有助于他的工作。自由女神不管在日光下还是在桔红色强灯光都是自由女神,不管什么颜色,自由女神意味着纽约。

 他现在照着的该死的小龙虾图案意味着缅因州。你不用再找“旅游胜地”字样,也不用猜测粉红色或棕红色或深兰色实际上是白色,你只要找那该死的小龙虾就行了。汉密尔顿知道,它实际就是龙虾,但该死的小龙虾就是该死的小龙虾,不管它是什么名字。他决不会吃那引进该死的小龙虾,就像他决不会吃猪屎一样。但是,他很高兴它们印在牌子上。

 今天晚上,他在寻找有小龙虾的车牌,看到它们格外高兴。

 “问问妈妈她是否相信这事。”他低声说,把巡逻车开进停车场。他拿起带夹子的写字板,翻到通缉单那一页,大拇指顺着目录向下移动。

 在这儿,96529Q,缅因州,该死的小龙虾的家乡。

 刚才汉密尔顿经过车旁时,发现驾驶室里没有人。有一个枪架,但是空的。也许有人在车厢里,甚至这个人手里可能还有枪。更有可能的是,驾驶员早走了,或在里面吃汉堡。但这没什么区别…

 “老警察,大胆警察,但不是老朽鲁莽警察。”汉密尔顿警官低声说。他关上灯,慢慢沿着那排汽车开下去。他停下两次,开了两次灯,虽然他根本没看他照着的汽车。总有这种可能性:96529Q先生在从餐厅回来时看到汉密尔顿在照偷来的车,如果他看到巡逻车继续开下去检查别的车,他就不会受惊逃走了。

 “安全就是安全,遗憾就是遗憾,这就是我所知道的。”汉密尔顿叫到。这是他喜欢的一句口头禅,仅次于问问妈妈她是否相信。

 他把车开进一个空位,在那里他可以监视货车。他跟不到四里外的总部通了话,告诉他们他发现了缅因谋杀案中寻找的那辆汽车,要求立即派援兵来。总部告诉他援兵很快就到。

 汉密尔顿发现没人走进那辆汽车,于是认为小心翼翼靠近它并不算鲁莽轻率。实际上,如果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暗处等待援兵的到来,那就像个胆小鬼一样了。

 他跳下巡逻车,解开枪套的扣子但没有把枪抽出来。他值勤时只抽出过两次手枪,但从没开过火。现在他也不愿意。他选择了一个角度接近货车,使他既能看到货车——特别是货车车厢——又能看到麦当劳方向走过来的人。他停下来,看到一个男人和女人走出餐厅,走向一辆福特轿车,他们坐进汽车,开往出口,这时,他才又继续向前走。

 他的右手放在手枪把上,左手放在臂部。他觉得,现在皮带也越做越好。他从小到大都是蝙蝠侠迷——实际上,他怀疑蝙蝠侠是他成为警察的理由之一。他最喜欢蝙蝠侠的多功能皮带,上面有各种有用的东西,可以在不同场合使用:绳子、也视镜、迷魂药。他的皮带当然不能跟那相比,但是在左边,有三个环吊着三件非常有用的东西。一个是电警棍,当你按顶上的红按钮时,它会发出一种超声波啸声,能把最狂暴的公牛变成一团软软的通心粉。它旁边是一个压力罐,再旁边是一个四节电池的手电筒。

 汉密尔顿从环上取下手电筒,打开它,然后左手溜上去遮住一部分光。他这么做时,右手一直没离开过他的手枪把。老警察,大胆警察,但不是老朽鲁莽警察。

 手电筒的光扫过货车车厢。里面有一块防雨布,但没有别的,车厢像驾驶室一样空。

 汉密尔顿很谨慎地和这个挂小龙虾车牌的汽车保持着一段距离——这是一种习惯,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现在他弯下腰,用手电照照汽车的下面,想伤害他的人能藏身的最后一个地方。那里不太可能有人,但如果他真因大意而死,他可不想让牧师这么赞美他:“亲爱的朋友,今天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悼念华伦·汉密尔顿警察,他由于不太可能的原因而死去。”那可太愚蠢了。

 他迅速扫过汽车的下面,没看到什么,除了一个即将要脱落的消音器——从它上面的洞看,它真掉了的话驾驶员也不会注意到。

 “我想没有别人,亲爱的。”汉密尔顿说。他最后一次检查汽车周围地区,特别是从餐厅过来的人。他发现没有人在注意他,于是走到驾驶室乘客一边的窗口,向里照射。

 “天哪,”汉密尔顿低声说“问问妈妈是否相信这恶心事。”他突然很喜欢桔红色的灯,因为它们强烈的灯光把茶色变成了几乎是黑色,使血看上去像墨。“他就这么开着它?天哪,从缅因他就这么一路开过来?问问妈妈——”

 他把手电筒向下照去。汽车的座位和地板污秽不堪,他看到啤酒罐、饮料罐、空的或半空的油煎马铃薯片袋,许多空烟盒。一块泡泡糖似的东西粘在金属仪表板上,下面是一个洞,原先是放收音机的。烟灰缸里有许多不带过滤嘴的烟头。

 座位上斑斑点点都是血,几乎遮住了那里的雪佛莱标记。驾驶员座边门内把手上有血,镜子上有血——呈椭圆形,汉密尔顿认为,当96529Q先生调整他的后视镜时,他用他的受害者的血在那里留下一个几乎完美的拇指印。在一个烟盒上也有一大块淤血,看上去那个盒子里面有头发。

 “他怎么向路上遇上的姑娘解释呢?”汉密尔顿低声说“说他剃须时割伤了自己?”

 他身后传来了一声轻微的响动。汉密尔顿猛地转过身,他觉得动作太慢,觉得自己太鲁莽,这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本应更谨慎。现在,那家伙已经站在他身后,老式雪佛莱货车的驾驶室很快就会有更多的血,他的血,因为这家伙能从缅因州开着这屠宰场似的车到这儿,他一定是个心理变态者,他会像买一夸脱牛奶一样不假思索地杀死一个州警察,汉密尔顿抽出他的手枪,这在他的值勤中是第三次,他推开保险栓,差点儿对着黑夜开枪,他紧张到了极点。但没有人在那儿。

 他慢慢垂下手里的枪,血在他太阳穴急剧跳动。

 一阵风吹过,又传来轻微的响声,在人行道上,他看到一个鱼肉三明治盒,毫无疑问响声就是它造成的。你那么聪明,福尔摩斯,不值一提,华生,这是最基本的——一听到风声立即跃开五、六尺,然后再站住。

 汉密尔顿长长呼出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关上手枪保险栓。“差点儿丢人显眼,福尔摩斯,”他说,声音有些颤抖“差点儿害自己去添张开枪说明表。”他想把手枪放回枪套中,因为现在已很清楚,除了一只空鱼肉汗堡盒外,没什么可射击的东西,但他决定拿着它,直到援兵到来。枪在手里握着很舒服,这并非只因为血,或因为缅因州警察要得这个杀人犯开着那可怕的汽车走了四百里。那辆汽车散发出一种恶臭。他不知道援兵们是否也能闻到这种味,或是否只有他才能闻到,对此他并不在意。他认为,它不是血或腐烂食品的气味,而是坏的气味,某种非常非常坏的东西的气味,坏的使他不愿把枪放回套中,即使他确信散发那气味的人已走了,可能几小时前——他听不到任何热引擎发出的滴答声。这没关系,它并没改变他所知道的事实:这卡车曾是一个可怕野兽的窟穴,这野兽可能会又回来,给他一个措手不及,他不想冒这种险。妈妈不能在这上面打赌。

 他站在那里,手里拿着枪,心惊胆战,过了似乎极漫长的一段时间,援兵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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