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笑你。”我淡淡地笑了一下“你和泰安真是完全不同的人啊。”“我觉得…”阿刚挠了挠头发“人都是一样从娘胎里生出来,挨打了会哭,有好吃的会笑。
我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别人总说‘你们这种人’怎么怎么的,好象他们自己是完全另外一种人。我也说不明白。反正我觉得没道理,呵呵。”
“你是怎么认识泰安的?”我随口问。“具体的我也记不清楚。反正常在街上碰到,觉得很脸熟。后来有一次人手不够,我贴了张告示招工,他就自己上门来了。他这个人很肯干活,脑子聪明,手脚也利落。
我觉得他完全可以读更多的书,在大公司的办公室里找个好工作。但是他喜欢在‘百帮’和我一起干,说觉得自在。
他真的是很好的一个人,对别人没有一点坏心思,就象小孩子一样。吃亏就吃亏在脾气太倔,不喜欢的人不愿意多答理,不想说的话一句也不愿意多说。”我苦笑道:“他好象从小就是这样。”
阿刚问:“你要喝茶吗?”说着伸手去拎放在桌子边上的热水瓶,摇了一摇,笑道:“瞧这懒家伙――空空的!
我去烧水泡些茶来给你喝。等我一会儿吧。和我们一起吃饭吧!没什么好东西,上次你买的烧鸡真的很好吃。对了,顺便帮忙把这个包拆一下好吗?里面是素鸡。”
阿刚说话没有任何命令的口气,却叫人无法拒绝。我愣愣地面对着这一桌味道厚重价格实惠的小菜。“家”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就是屋顶下有猪。猪是食物。有了家常饭菜的香味和热气,无论其他的摆设多么寒酸,家的味道就厚厚重重地出来了。
我坐在床上的位置,恰好可以看到窗外我外婆家的阳台。在邻居家灯光的围绕下,多年前家里自己找人用砖石封掉阳台的边沿,按上木框的窗,把本来半开放的空间变成房屋的一部分。
多年以来,泥灰剥落,钉在砖缝里的晾衣架生满铁锈,无声地一絮絮往下落。然而回忆中,总觉得外婆家是个温暖而宜人的地方,一大半是因为霉干菜烧肉和糯米饼的香味。
我剥素鸡的时候,阿刚提了热水瓶上来冲了三杯茶,又下去继续帮忙做饭。没过多久,黄毛开了门进来,很疲累地把包往床上一丢,直直地倒了下去。“累啦?”我随口说。
他“恩”了一声,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眼睛瞪着天花板,仿佛在盘算某人欠他多少钱的样子。他的目光歪了一下,看到桌上的茶,开口问:“哪一杯是你的?”
我说:“都没喝过。随便你要哪杯。”他拿起一杯,吹了几口气,小心地啜了一口,马上象喝了毒药一样喷出来:“妈的!阿刚这只鸟人!”“怎么回事?”我拿起茶杯闻了一下,茶叶是最便宜的那种,但是闻起来并没有异味。“是盐。”
黄毛歪过头在自己穿着T恤衫的肩膀上擦着嘴说“要知道是这鸟人泡的茶,打死我也不会喝。我还以为是你泡的呢。”
“是吗?”我在手帕上擦了擦手,端起茶杯啜了一口,果然有咸味,味道是比较古怪,但还不至于无法下咽。我问:“他为什么要在茶里放盐?专门为了恶作剧吗?”
“我怎么知道!”黄毛打开窗往外看了一眼,见没有路过的人,顺手把茶全部泼出去,另外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他伸头往桌上看了一圈,伸出三根手指捞了一条龙头烤,坐在凳子上大大咧咧地咬了一口,呱哒呱哒地嚼起来。
嚼到一半,斜看了我一眼:“你是警察?”“不是。”“那我怎么看见你从那地方出来?”他翘起一手的大拇指,往背后一指,双眼直视我的脸。
他的这种态度非常让我不快。我说:“怎么?我不象‘山’上下来的(劳教或服刑过的人)吗?”他冷笑几声,翘起二郎腿,说:“‘山’也不是在那个方向呀。”
“你说了半天,到底什么方向,自己也没说清楚。”他又嘿嘿笑了几声:“你还嫩着呢!小黑猫(警察、守卫)!”
“我不是警察。”我干脆地说“我是法医。”他带着不可思议的目光把我从头打量到脚,有滋有味地嘬着嘴,仿佛在仔细品尝龙头烤的味道,嘴唇一歪,露出阔大的牙齿:“好家伙!”
“菜来啦!”阿刚笑嘻嘻地开了门,身后是端着盘子的泰安。他把盘子往桌上放的时候,我问道:“阿刚,茶里为什么要放盐?”“真的么?”阿刚端起没有动过的杯子喝了一口,赶忙说“啊呀!不好意思!一高兴就忘记了!”
他解释说在他家乡有在茶水里放盐的习俗,算是节庆或敬客的礼遇。虽然离开家乡很多年,却仍然保持着很重的口味,喜欢咸辣的小菜和带咸味的茶。
“他家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黄毛说“除了洋山芋(土豆)还是洋山芋,洋山芋煮的当饭吃,切成丝炒的当菜吃。
炒菜的时候不是从瓶里倒油,用鸡毛蘸一蘸往锅子里一涂就算有油水了。海里只长海带,不长鱼。除了盐渍螃蜞(甲壳类动物)和腌毛蚶(贝壳类软体动物),什么荤菜都没有。”
“说什么呐!”泰安粗暴地说“你不出声没人当你是哑巴。”“哈哈,人家还没发急你发什么急?”
黄毛用筷子指指微笑的阿刚“我是说人家喜欢吃咸的东西,是从小习惯的。整天吃那种东西,没有盐真要淡出鬼来。现在不缺吃的,老习惯好改一改了。”
“那就吃吧!”阿刚说“这菜是泰安放的盐,看看咸淡如何。”吃饭的时候,因为阿刚快乐的心情的调和,饭桌上没有再出现剑拔弩张的局面。阿刚有一种神奇的粘合力,能抹平所有粗糙的棱角,浇熄突如其来的怒火。
也许上天在创造季泰安和黄毛前,早已预留了曹剑刚的模子。阿刚不断地计算着完成这个项目所需要的人手。原来他是知青子女,曾经学过木匠手艺,高中时才到本市来投奔亲戚,所以说话多了会带出一点从小长大的地方的苏北口音。
“百帮”的常驻工人只有季泰安、黄毛、他本人和老王小王叔侄俩。这对叔侄和他是同乡。顺着同乡的关系,在本地至少还可以联络到5、6个工人。最近工作不好找,这些人应该愿意来帮忙。
“知青”这个字眼,对我这种年纪的人来说已经相当陌生,只有在父辈的闲谈中,还可以听到一句两句。所谓“知识青年”原意是指在城里长大,经过现代教育体系的系统学习的青年。
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中后期特地把这一群人从城市的普通居民中分离出来,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为了让他们到农村去扎根锻炼,顺便把先进的文化知识带到落后的农村,促进中国整体的发展,减少城乡差距。
然而现实是不理会任何漂亮的理由的。这些从城市的初中、高中和大学毕业的青年,在因为政治动荡而发展停滞的城市中,根本没有工作的机会。
离开学校就面临着失业,成为社会青年。而当时光荣伟大的政府在10多年前就对外宣布全国没有失业,在崭新的社会制度下不可以有失业。
为了安置这些成为社会动荡的潜在生力军的青年,把他们送到偏远的农村去插队落户,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是当时唯一的选择。
当时,根据每年学校毕业人数的不同,下乡插队落户的具体政策也不同。有的年份里,所有能走得动的人都必须下乡,只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的才能幸免。
而有的年份就比较宽松,如果家中已经有其他孩子下乡,最小的孩子毕业后可以幸运地留在父母身边,等待街道或里委安排工作。
下乡去的绝大多数人在农村呆了将近10年。终于可以合法地回到城市时,才发现面临的是拥挤的住房、亲人的冷眼和仍然难以避免的失业。
然而,根据政策,有些情况下(例如在当地结婚生育的)插队落户的知青必须留在当地,直到退休年纪或者解除婚姻关系后才可以回城。这可能是为了防止农民借与知青结婚而大量涌入城市,造成城市的超负荷。
对于制定政策的人来说,这不啻是一个理智而务实的决策。但现实的结局,套用后来流行的情人之间的考题来描述,就是当不会游泳的母亲和妻子同时落水而只能救一个时,可怜的丈夫必须做出的抉择。
为了安抚城乡生活的巨大差距给他们带来的失落感,政策规定只要他们留在城里的亲戚同意,他们可以有一个孩子代替父母回到城市,得到城市户口,此后合法地享受着城市居民的待遇,读书,升学,加入社会的主流,生老病死有保障。
阿刚就属于这一类。但他回来得晚了一点,已经赶不上高考的大军,也没有亲戚资助他复读,只能想法自己养活自己。
这顿饭说不上丰盛,但是很舒服,咸淡适中,口味浓郁。饭后聊了一会儿天。黄毛说的很少,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虽然我没有特意关注他,却明明白白地感觉到他在不断上下打量着我。
一直到我回家,我和泰安都没有相互道歉。我已经迷迷糊糊地睡着,忽然听到“砰砰”的敲门声。我穿上拖鞋,嘴里问:“谁呀?”
我父母不可能突然深夜到访,我的同事和朋友也不知道我现在住在外婆家的房子里,难道是龙头漏水,楼下的邻居打上门来了?“不要这么倒霉啊!”我心里想着,嘀嘀咕咕地去开门。门外的人不说话,只见背着行囊的人影。***“泰安…”我揉着朦胧的睡眼,努力想辨认清楚屋外人的影子,消除自己的幻觉“是你?!”“恩。”
对方给予了一个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然而绝对肯定的答复。“怎么回事?”我警惕地退了半步,一手护住胸口,防止他一拳打过来。
“我要住在你家。”“为什么?”他没有回答,推开我的胳膊,直接走进屋子,随手拉亮灯,把行李往吃饭的桌子下一丢,走到窗边打开窗,向他家窗台望去。
“喂!你!等一等!”我急匆匆地跑到他身边,一只拖鞋差点从脚上甩出去。只见16号二楼亭子间灯火通明,2个民工模样的人正在房间里收拾铺盖。
看见泰安从我家向他们挥手,其中一个人举起夹在耳朵上的香烟回应。泰安放下窗帘,返身关上我的家门,把行李包拖出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