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提利昂(十一)

乔治·马丁Ctrl+D 收藏本站

医者嘟哝着客套话进帐,但只闻了一下污浊的空气,看了一眼亚赞·佐·夸格兹,就脸色大变。“是苍白母马,”他告诉甜心。

好震惊哟,提利昂心想,世上除了好鼻子的他和半个鼻子的我,其他人都没鼻子是吧?没人面对真相。亚赞烧得发烫,躺在自己的排泄物中时断时续地痉挛,而他排泄的早已是带血丝的棕色黏液……耶罗和分妮每天的工作就是擦洗他那一对黄色肥屁股。尽管有众人服侍,黄胖子现在无论如何都站不起来,用尽力气最多只能翻个身。

“我的技艺在此无用武之地,”医者宣布,“只有诸神能决定高贵的亚赞的生死。尽量降低体温,据说对病情有帮助。还有,多喂他喝水。”被苍白母马折磨的人通常会非常渴,不拉屎的时候就疯狂喝水。“喂他喝干净的清水,能喝多少就喝多少。”

“不能是河水吧?”甜心道。

“这个自然。”医者说完就溜了。

我们也要赶快开溜,提利昂心想。他是戴镀金项圈、每走一步都伴着悦耳铃铛声的奴隶。他是亚赞的私人珍藏。这在以前是荣誉,现在则可能变成死刑判决书。亚赞·佐·夸格兹把他们带在身边,所以他生病以后,也只有耶罗、分妮和甜心在照顾。

可怜的老亚赞。甜心说得对,板油大人其实没有其他渊凯奴隶主那么坏。提利昂通过这些时日的夜宴很快了解到,亚赞是渊凯将领中的主和派代表,像他这样诚心诚意想与弥林和解的渊凯贵族是少数,大多数将领只希望拖延时间,以待瓦兰提斯大军赶到。甚至有少数人倡议立刻攻城,唯恐瓦兰提斯人会抢走他们应得的荣耀和掠获。亚赞对此嗤之以鼻,也不赞同佣兵血胡子提出的把人质放在投石机里扔回城的做法。

但短短两天,一切都已改变。两天前保姆还健康得很,两天前亚赞还没在苍白母马幽魂般的铁蹄下呻吟,两天前古瓦兰提斯的舰队离弥林更远……

“亚赞会死吗?”分妮用“求求你告诉我不是这样”的口气询问他。

“凡人皆有一死。”

“死于瘟疫,我的意思是。”

甜心绝望地看着他俩,“亚赞不能死!”这个双性人伸手到他们巨胖的主人眉间,替他拨开汗湿的头发。渊凯人呻吟了几声,又拉出一摊棕色稀屎。他的床铺现在又脏又臭,可他们无法为他更换。

“有的主人临死前会给奴隶自由。”分妮道。

甜心神经质地哧哧笑了两下。“主人最宠爱的奴隶将拥有这份荣幸。他们会替奴隶解脱尘世的苦痛,让奴隶陪伴最亲爱的主人进坟墓,好在死后继续服侍主人。”

甜心对此最清楚不过,她会是第一个被割喉咙的人。

山羊男孩说:“银女王——”

“——死了。”甜心坚持,“忘了她吧!她骑着魔龙过了河,早在多斯拉克海里淹死了。”

“人不可能被草淹死。”山羊男孩不相信。

“等我们自由了,”分妮满怀希望地说,“我们可以去找女王啊。至少可以试试。”

是吗?你骑狗,我骑猪,大伙儿一块儿到茫茫多斯拉克海上寻龙。提利昂不得不伸手挠鼻子,以掩饰笑意。“这条龙特别爱烤肉,搞不好烤侏儒美味得多咧。”

“这只是一条出路。”分妮不肯放弃,“我们还可以坐船,现在战争结束了,会有船可坐。”

是吗?提利昂深表怀疑。和平协议签署了没错,但战争不是几张羊皮纸就能结束的。

“我们坐船去魁尔斯。”分妮还在讲,“我哥常说,那儿的街道都是玉石铺成,那儿的城墙是世界上几大奇迹之一。我们为魁尔斯人表演时,会下起金雨银雨,你会看到的。”

“海湾里很多战舰就是魁尔斯船。”提利昂提醒她,“长腿洛马斯见过魁尔斯的城墙,他的书对我已经足够。我不想再向东方多走一步了。”

甜心用湿布擦了擦亚赞烧烫的脸,“亚赞一定得活下去,否则我们都没命。苍白母马也不会夺走所有骑手,主人能坚持住。”

这是赤裸裸的自欺欺人。说实话,亚赞能不能多活一天都成问题。板油大人本就深受在索斯罗斯感染的恶疾困扰,这次的瘟疫可说是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提利昂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是慈悲,但他自己还不想消受这份慈悲。“医者说多喂他喝水,我们这就打水去。”

“你们真好,”甜心麻木地应道。她现在的心情恐怕不只怕死——在亚赞的私人珍藏里,只有她真心喜欢巨胖的主人。

“分妮,跟我来,”提利昂掀开帐篷,催促她出去。弥林的早晨已然很热,空气滞闷沉重,但与亚赞宫殿般的大帐里汗水、粪便和疾病混合的气息相比,算是一种解脱。

“喝水对主人的病情有帮助,”分妮说,“医者是这样说的,这一定有效。喂他喝干净的清水。”

“干净的清水对保姆完全无效。”可怜的老保姆。昨晚黄昏,亚赞的士兵们把他扔上尸车,在苍白母马的受害者名单上又添一笔。每小时都有人死去,多死一个又有谁在意?尤其是保姆这种众人鄙视的货色。他刚有发病迹象,亚赞的其他奴隶便拒绝再靠近他,所以提利昂有机会单独为他盖毯子,喂他喝的。渗水葡萄酒、柠檬甜水、热腾腾的狗尾汤……里面炖上蘑菇。喝吧,保姆,大家都受够你屁眼里流出的脏水了。保姆的遗言是:“不,”而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提利昂在分妮面前隐瞒了保姆的死亡真相,但现在迫切需要让她了解主人病情的严重性。“亚赞能活到明天日出才是奇迹。”

她抓住他的胳膊,“我们会怎样?”

“他有继承人。他的外甥们。”其中四位随亚赞从渊凯而来,负责指挥奴兵。有一位在与坦格利安佣兵的巡逻冲突中被杀,剩下三位将瓜分黄胖子的奴隶。提利昂不知有没有谁继承了亚赞对畸形怪胎的爱好。“他们中某位将成为我们的新主人,把我们再度推上拍卖台。”

“不要,”她眼睛睁大,“求你了,我不要。”

“我也不想。”

不远处,六个亚赞的士兵蹲在尘土里,边扔骨骰,边传递一皮袋葡萄酒。他们的军士名唤“伤痕”,是个火暴脾气的蛮夫,头像光滑的石头,肩膀像头牛。脑子里装的也像牛,提利昂心想。

于是侏儒摇摆着走过去。“‘伤痕’,”他叫道,“高贵的亚赞要干净的清水喝。你找两个人去,能提几桶就提几桶。给我搞快点。”

士兵们停止游戏。“伤痕”站起来,皱紧眉头。“你说什么哪,矮冬瓜?你以为自己是谁?”

“我很清楚自己是谁。我是耶罗,主人的私人珍藏。你还不乖乖照办?”

士兵们哈哈大笑。“去啊,‘伤痕’,”一个士兵嘲弄道,“,

“搞快点。亚赞的猴子有令,还不快去。”

“你没资格要我们当兵的做这做那。”“伤痕”道。

“当兵的?”提利昂装出困惑的样子,“我只见到一个臭奴隶。别忘了,你脖子上跟我一样套着项圈。”

“伤痕”反手给他狠狠一掌,把他打倒在地,令他咬破嘴唇。

“这是亚赞的项圈,不是你的!”

提利昂用手背擦去唇破流出的血。他想起来,一条腿却突然抽筋,结果又跪倒在地。分妮上前帮他起身。“甜心说主人急需清水。”他用最可怜的语气解释。

“甜心可以自己干自己——反正她天生是这个料。我们不接受怪胎的指挥。”

是啊,提利昂心想,奴隶也分三六九等。双性人长期集主人专宠于一身,高高在上,享有特权,高贵的亚赞的其他奴隶恨她入骨。

奴兵们素来只听命于主人和管家。现在保姆死了,亚赞病得连继承人都无法指定,至于他那三个英勇高尚的外甥,刚刚听到苍白母马的蹄声,就不约而同想起自己还另有公干,纷纷办事去了。

“清——水,”提利昂耐心解释,“不能是河水哟,医者特别强调,要干净的清水。”

“伤痕”咕哝一声,“那你们自己去取吧。快去快回。”

“我们去?”提利昂无助地看了分妮一眼,“水很沉,我们又不像你这么强壮。我们……我们至少可以驾骡车去?”

“走着去。”

“那非得来回十几趟不可。”

“来回一百趟也行,关我鸟事。”

“只有我们两个……不可能满足主人的需求。”

“那就把你们的狗熊带去,”“伤痕”建议,“那家伙也只能挑挑水。”

提利昂向后退开。“如您所愿,主人。”

“伤痕”得意地咧嘴而笑。主人,噢,他果然喜欢这称呼。“莫哥,拿钥匙。装满水桶就回来,矮冬瓜,给我搞快点,若是敢逃跑,你知道下场是什么。”

“拿桶子,”提利昂吩咐分妮,他自己跟奴兵莫哥去放被关在笼子里的乔拉·莫尔蒙爵士。

骑士不肯顺应奴隶生活。每当要他表演《狗熊与美少女》,他都是态度抵触,拒绝合作。他敷衍了事地上场抢夺少女,让观众大倒胃口。虽然他没逃跑,也没有反抗管事的人,但他尽可能忽视他们的命令,嘴里还一边呢喃骂人的脏话。保姆很不满意莫尔蒙的表现,便把他关进铁笼子,每晚奴隶湾日落后,就痛打他一顿。骑士总是一声不吭任他们打,现场唯一的声音是棍棒打在没有一块好肉的躯体上发出的闷响和负责殴打的奴隶们的低声抱怨。

骑士早已成为一具空壳,提利昂第一次目睹他被痛殴的场面时,便意识到了。我真该闭上嘴,让扎哈娜买下他。也许这对他反倒是种慈悲。

铁笼子窄小局促,莫尔蒙钻出来后都直不起腰。他眯起两只带着大大黑眼圈的眼睛瞅着地上,后背覆满凝血。他那张脸不仅肿胀不堪,还破了许多口子,几乎没有人样。除了一缕脏得不像话的黄色裹腰布,他什么也没穿。“你去帮他们提水,”莫哥命令他。

乔拉爵士回以愠怒地瞪视。有的人宁愿生为自由人而死,也不愿当奴隶偷生。提利昂庆幸自己没这种情绪,但若莫尔蒙就地格杀莫哥,奴兵们可不会关心他的想法。“来吧,”他抢在骑士做出某些勇敢的蠢事前开口。他蹒跚着出发,希望莫尔蒙会跟上。

诸神总算保佑了他一回。莫尔蒙跟上了。

分妮提两个桶,提利昂提两个桶,乔拉爵士提四个桶——一手两桶——他们就这么启程。最近的井在“老泼妇”西南边。每走一步项圈上的铃铛都在欢快地响,不过没人在意,因为他们只是为主人取水的奴隶。其实戴着项圈自有好处,尤其是戴着刻有亚赞·佐·夸格兹名字的镀金项圈。他们一路走来,宣扬着自己的价值。奴隶的价值与其主人息息相关:亚赞固然胖得像个不成形状的黄色鼻涕虫,还一身尿骚味,但毕竟是渊凯首富,此次带着六百奴兵来参战。他的项圈就是最好的通行证,足以让他们在营地里畅通无阻。

直到亚赞死去。

三位叮当大人就在左近操演奴兵。他们的部队手持长矛,以整齐划一的步伐在沙地上行军,铁链奏出刺耳的金属乐章。其他将领的奴兵在调整小型投石机和弩炮的角度,并在旁边堆起石头和沙子,准备抵御从天而降的黑龙。侏儒看着这些人汗流浃背、满口怨言地摆弄沉重的机器,不禁露出笑容。十字弓也被分发下去,几乎人手一把,且人人都带着一筒箭矢。

若问他的意见,提利昂会说这些准备大可不必。除非弩炮射出的长铁箭撞大运命中魔龙的眼睛,其他措施对女王的怪兽来说可谓聊胜于无。魔龙不会轻易就范。耍弄小把戏只会唤醒睡龙之怒。

龙的弱点在眼睛,绝不像某些古老故事说的在下腹。眼睛是龙头唯一的缺口,与之相对,龙下腹的鳞甲其实跟背脊和体侧的一样厚。更疯狂的举动是企图割开龙喉,这样做的“屠龙勇士”跟拿长矛去灭火无异。“魔龙之口散播死亡,”巴斯修士在《非自然演化史》中写道,“断不可与龙口争锋。”

两个新吉斯军团在前方盾墙相对,进行演习。他们的军士戴着马毛装饰的铁半盔,以难懂的方言喝叫下令。在没经验的人看来,吉斯卡利人的战斗力无疑大大强于渊凯奴兵,但提利昂对之并没有太高评价。新吉斯军团完全是按无垢者的方式装备和组织的……可太监们是视死如归的战斗机器,而这些军团士兵是只有三年服役期的自由民。

水井边的队伍延伸了足足四分之一里。

弥林周边一日行程内的水井屈指可数,因而打水队伍总是很长。大部分渊凯人习惯直接从斯卡扎丹河中取水,但远在医者警告之前,提利昂就认定这是个糟透了的主意。聪明些的渊凯人会自公共厕所的上游取水,但无论如何,他们总在弥林城的下游。

事实上,离城市不到一日行程的地方居然有完好的水井,说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围城战略一窍不通。她早该在每口井里投毒,迫使渊凯人去饮河水,时间一长对手便不战自溃。提利昂毫不怀疑,他父亲大人会采取这样的策略。

提利昂一行走到哪里,项圈上的铃铛声就跟到哪里。好悦耳的声音哟,搞得我想拿勺子挖人眼球。现在格里芬、达克和赛学士哈尔顿应已辅佐小王子回到维斯特洛了罢。我本该和他们一道回去……啊,不行,我还没找到妓女。弒亲是小意思,我要找到妓女,再用美酒抚平伤口。只可惜现在远在天边,戴着奴隶项圈,每走一步都有金铃伴奏,若是节拍掌握得好,说不定能奏一曲《卡斯特梅的雨季》咧。

探听流言蜚语没有比水井边更好的地方。“我亲眼看见,”当提利昂和分妮加入队伍时,一个戴生锈铁项圈的老奴正说着,“我亲眼看见龙咬下人的胳膊和腿,把人撕成两半,烧成灰烬与骨骸。人们逃啊逃,试图逃出竞技场,但我本是来看戏的,以吉斯众神之名,好一场大戏!我坐的是紫色长凳,龙应该看不上我。”

“女王爬到龙背上飞走了。”一个棕肤的高个女人说。

“她试图爬上去,”老人坚持,“但没做到。十字弓万箭齐发,不仅伤到了龙,我还听说有支箭正中女王那对可爱的粉色奶子中间。她摔了下去,被马车轮子碾死在阴沟里。我认识一个女孩,她认识的一个男的亲眼见到女王死去。”

在这群人里,保持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提利昂就是忍不住。“没人找到尸体,”他开口。

老人皱起眉,“你知道个啥?”

“他俩在场啊,”棕肤女说,“就他俩,比武的侏儒,他们为女王表演过。”

老人眯眼向下看,这才正眼瞧了提利昂和分妮一回,“确实是那对骑猪的矮子啊。”

真是臭名远扬。提利昂略略鞠了一躬,懒得跟对方解释有头畜生其实是狗不是猪。“我骑的不是猪,是我老姐哟。你没发现吗,我们长着一样的鼻子?巫师对她施了咒,谁献给她一个大大的湿吻,她就能变回大美人儿。可叹的是,凡是跟她交往的,都宁可再多吻她一次,让她变回猪去!”

笑声四起,连老人也忍俊不禁。“既然你们见过她,”身后一位红发男孩道,“说说看,女王陛下到底长什么样?她真有那么美吗?”

我见到一位裹着托卡长袍、身材纤细的银发少女,提利昂回想,但她的脸被面纱遮住,远远看去不真切。再说,我当时骑在猪身上,而丹妮莉丝和她的吉斯卡利夫君并肩坐在王家包厢里。提利昂注意到在她身后穿白金盔甲的骑士。虽然对方拉下了面罩,但侏儒一眼就认出那是巴利斯坦·赛尔弥。伊利里欧至少在这点上没弄错,他盘算,赛尔弥认出我来了吗?他认出来又会怎么做呢?

他差点当场揭露自己的身份,但出于某种原因最终克制住了——至于说是出于谨慎、怯懦,还是本能,他不清楚。无畏的巴利斯坦对他恐怕满怀敌意。赛尔弥看重的是御林铁卫的宝贝荣誉,向来排斥詹姆加入那个小圈子。劳勃叛乱之前,老骑士说詹姆太年轻、太嫩;劳勃叛乱之后,他则四处宣扬该让弑君者脱下白袍、

披上黑衣。现在提利昂犯下更恶劣的罪行——詹姆杀的毕竟是个疯子,提利昂却一箭射穿了生父的下体,死者是巴利斯坦爵士相交多年、守护多年的前首相——可想而知对方会怎么看。当他犹豫时,分妮的长枪已刺中他的盾牌,机会稍纵即逝,再不复返。

“女王观赏了我们比武,”分妮正跟奴隶们解释,“但那时我们都忙不开。”

“你们总见过龙吧。”老人道。

我们倒想看龙,可惜诸神不给机会。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飞走后,保姆给他俩重新戴上沉重的铁脚镣,押回主人身边。要是管家把他俩领上场就走,或在魔龙从天而降时跟其他奴隶主一起逃掉的话,两个侏儒当时也就自由了,不用现在费事。摇着小铃铛,奔向自由哟。

“有龙吗?”提利昂耸耸肩,“我只晓得没人找到女王的尸体。”

老人还是不信,“噢,当时有几百具尸体,他们把尸体扔进竞技场中用火烧。其实很多尸体老早就烧焦了。或许拖尸体的人不认得她了,又是血又是伤的,还被火熏过;再或他们隐瞒真相,好封住你们这帮奴隶的嘴。”

“我们这帮奴隶?”棕肤女人反问,“你脖子上没有项圈吗?”

“这是格拉兹多的项圈。”老人夸夸其谈,“我跟他打小就认识,几乎像兄弟一样。你们这帮奴隶在阿斯塔波和渊凯愤愤不平,说什么自由万岁;我嘛,就算龙女王吸我老二我也不会让她拿走我的项圈。有个好主人多幸福啊。”

提利昂对此无话可说。最高明的奴役就是让人习以为常,根本不想挣脱。说实话,绝大多数奴隶的处境和凯岩城里仆人的生活并没有两样。有的奴隶主及其管家的确残暴无情,但维斯特洛某些领主和他们的总管、官员不也一样?渊凯人基本上是善待财产的,只要奴隶们做好分内事,不找麻烦……眼前这个戴着生锈项圈、对摇屁股大将忠心不贰的老人,其实在奴隶当中很典型。

“哟,善良的格拉兹多,”提利昂甜甜地说,“我主人亚赞常夸赞他的智慧。”亚赞说的实际上是:我左边屁股的智慧比格拉兹多和他的兄弟们加起来还多。这话自然不好当众说出口。

他和分妮直到下午才排到水井边。一个骨瘦如柴的独腿奴隶负责汲水,他满腹狐疑地瞅着他们,“向来是保姆为亚赞取水,他会带来四个兵和一辆骡车。”他边说边放井边的大桶,底下传来轻轻的水声,等注满后,独腿人再把桶子拉上来。他的胳膊晒黑脱皮,看似形销骨立,其实满身肌肉。

“骡子死啦,”提利昂说,“保姆也死了,真可怜。现在亚赞自己也骑上苍白母马,他手下还有六个兵中招。你可以帮我把两只桶子都灌满吗?”

“好的。”对方不再啰唆。你也害怕母马的蹄声吧?关于士兵染病的谎言果然提高了独腿人的效率。

两个侏儒各提两只灌满清水的水桶返回,乔拉爵士提四只。下午比上午更热,空气好像湿羊毛毯一样沉重湿润地盖在他们身上,每走一步桶子便沉一分。所谓的路长腿短吧。到头来他不断溅出水,打湿了双腿,脖子上的铃铛则恰如其分地奏出相应的行军曲。早知会落到这步田地,父亲,我就会手下留情了。往东半里远,有个帐篷被点燃了,一束黑烟升上天空。他们在火葬昨天的死者。“走这边。”提利昂扭头示意向右转。

分妮迷惑不解,“我们不是打这条路来的呀。”

“没必要去吸那口烟,有害身体健康。”这不是谎言。至少不全是。

分妮走得气喘吁吁,她提不动两个桶,“我得歇歇。”

“如你所愿,”提利昂说罢就把桶放下,他自己也累得受不了了。腿酸痛得厉害,所以他找了块大石头坐上去揉大腿。

“我可以帮你揉,”分妮提议,“我知道怎么按摩。”他逐渐喜欢上了这女孩,但每当她碰到他的身体,他还是感觉不自在。他转向乔拉爵士。“你再多挨几顿打,就比我还丑了,莫尔蒙。告诉我,你还能打吗?”

大个子骑士抬起淤青的眼睛,像看虫子一样地看着他,“我还能扭断你的脖子,小恶魔。”

“很好,”提利昂提起桶子,“那我们就走这条路。”

分妮皱紧眉头。“这完全不对呀,我们不该左转,”她伸手指出,“老泼妇分明在那头。”

“我们去邪恶姐妹那边,”提利昂点头示意。“相信我,”他补充,“这条路更近。”说完他拔腿就走,铃铛一路作响。他知道分妮会跟上。

有时,他嫉妒女孩脑子里那些可爱的小迷梦。她让他想起了珊莎·史塔克,那位他短暂地迎娶又很快失去的童贞新娘。分妮有许多可怕的经历,但她依然保持着纯真。她怎么就长不大呢?她比珊莎年长,又是个侏儒——但你从她的举止中绝对看不出这点。她活得一点也不像怪物马戏团里的奴隶,反而像个出身高贵、美貌如花的闺女。提利昂经常听见她在夜里祷告。这是浪费口水。如果世上真有神灵存在,那也是以折磨我们为乐的残酷神灵。要不然他们怎会造出这样一个变态更态的世界,这样一个充满痛苦和不公、人吃人的血淋淋的世界?怎会造出我们这种怪物?有时,他真想爬起来抽她几巴掌,或者猛力摇她,朝她大吼,以彻底粉碎她的迷梦。没人会来拯救我们,他想把这话对她说清楚,惨淡的人生还远没有结束。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说不出口,就是做不到。他没法给她那张丑脸一记老拳,把蒙蔽她的眼罩狠狠撕下;他反而会捏捏她的肩膀,甚至给她一个拥抱。每一个拥抱都是谎言。她在我的谎言里越陷越深,是我害了她。

他连达兹纳克竞技场里的真相也瞒住了她。

狮子,他们打算放狮子咬我们。对他而言,这是无比辛辣的讽刺。或许在被撕成碎片前,他该纵情狂笑几声。

没人把那歹毒的计划告诉他,至少没人明说,但在达兹纳克竞技场下的砖穴里,他很容易搞清真相。砖穴黑暗隐秘,位于观众席正下方,那是斗技士们的地盘,仆人在那里照料活人和死人——那里有煮饭的厨子,打理兵器的铁匠,给斗技士剪发、放血、包扎伤口的江湖医生,在战斗前后满足斗技士性欲的妓女,以及用锁链和铁钩把战败者拖离沙地的收尸人。

保姆的表情给了提利昂第一条线索。表演结束后,他和分妮回到被火炬点亮的砖穴,里头满是没上场的和已己下场的斗技士。有的在磨武器,有的在向异教神灵献祭,还有的在赴死前喝下罂粟花奶,以麻痹神经。上场获胜的聚在角落玩骰子,发出劫后余生者特有的爽朗笑声。

当分妮牵嘎吱进门时,保姆正掏银币付赌债。他脸上闪过片刻困惑,这没逃过提利昂的眼睛。保姆以为我们回不来,他朝周围看,他们都以为我们回不来。我们本来难逃一死。让他完全确信的是他偷听到驯兽师朝竞技场主大声抱怨:“我的狮子快饿死了,整整两天没喂!你们要我别喂,我便没喂,现在女王得赔偿损失。”

“她下次上朝时你自己说去。”场主吼回去。

然而直到现在,分妮也没有丝毫察觉。提起竞技场,她遗憾的只是没引发更多欢笑。要是真的放出狮子,他们恐怕会笑得尿裤子吧。提利昂几乎要对她吐露实情,但最终只捏了捏她肩膀。

分妮忽然停步,“我们真的走错路了。”

“才怪,”提利昂放下水桶,提把在他手上印下深深的勒痕。

“我们去那边。”

“次子团?”乔拉爵士脸上浮现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你以为这样能得救,你就太不了解棕人本·普棱了。”

“噢,我当然了解他,我跟普棱下过五盘棋咧。棕人本是个城府颇深的老滑头,盘算得很精……处处留心眼,习惯让对手去冒险,自己好整以暇地等待,并根据战斗进程见风使舵。”

“战斗?什么战斗?”分妮从他身边吓退了一步,“我们得赶紧回去,主人需要清水。磨蹭下去,我们会吃鞭子的。美女猪和嘎吱也还在营地呢。”

“甜心会照顾好它们,”提利昂撒谎。大概“伤痕”和他的朋友们很快就能享用火腿、培根和美味的狗肉汤大餐了吧,但这些没必要让分妮知道。“保姆死了,亚赞也命不久矣,入夜前大概没人会注意到我们逃跑的事。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不要。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逃跑的奴隶。你知道的。求你了,我们逃不出去。”

“谁说我们要逃出去?”提利昂再度提起水桶,蹒跚着小步开跑,再也没回头。莫尔蒙随即跟上。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分妮匆匆追赶的脚步声。他们跑下一道沙土坡,前往由一圈破帐篷围成的营地。

他们来到拴马的地方,遇到了第一名守卫。这是个消瘦消痩的泰洛西长矛兵,下巴有栗色胡须。“干什么的?桶里装了什么?”

“桶里有水,”提利昂道,“大人请看。”

“大人想要啤酒,”矛尖抵住了他后背——发话的是另一名守卫。提利昂听出他带有君临口音。跳蚤窝里的人渣。“矮冬瓜迷路了?”守卫盘问。

“我们特来加入贵团。”

一只桶无声地从分妮手中滑落,打翻在地。在她伸手抓住之前,水己洒了一半。

“团里傻瓜够多了,有必要多加三个?”泰洛西人的长矛拂过提利昂的项圈,摇了摇那镀金小铃铛。“况且你是个逃跑的奴隶。三个逃跑的奴隶。这项圈是谁的?”

“黄鲸鱼的,”出声的是第三个人——一个瘦骨伶仃、嚼酸草叶嚼得牙齿鲜红的短须佣兵。他是个军士,提利昂从其他两人的态度中察觉到。这家伙的右手是个钩子。好样的,这杂种看起来就像波隆。“他们是本想买的侏儒,”军士告诉长矛兵,又瞥了乔拉爵士一眼,“至于这大个子……让他也进去。三个一起。”

泰洛西人挥挥长矛放行。提利昂马上走进去。另一个守卫——几乎还是个男孩,顶着一头稻草色脏头发,唇上几乎没毛——用一条胳膊捞起分妮。“噢噢,我这个有奶头哦,”他边笑边伸手到分妮的上衣底下摸索。

“好好带着她。”军士厉声喝道。

那小子悻悻地将分妮扔到肩上,提利昂则以自己那双短腿所能容许的最快速度当先而行。他很清楚目的地是营火坑对面的大帐,大帐的彩绘帆布由于长年风吹日晒,业已开裂褪色。几个佣兵观望着他们这行人,还有个营妓朝他淫笑,但没人上前干涉。

帐内有很多行军折凳、一张搁板桌和一架子长矛长戟,地上铺了六七块磨破的杂色地毯。帐内有三位长官,一个纤细优雅,留着尖胡子,佩带刺客的细剑,穿粉色紧身开衫上衣;另一个是肥胖的秃子,一手握鹅毛笔,指间沾满墨渍。

他要找的是第三个人。提利昂鞠躬道:“团长阁下。”

“我们发现他们想潜入营地。”小伙子将分妮扔到地上。

“逃跑的奴隶,”泰洛西人宣称宣标,“还带着水桶。”

“带着水桶?”棕人本·普棱重复。眼见没人解释,他吩咐:“孩子们,回岗位去,不许对任何人提起这事,一句都不准提。”他们走后,他笑着对提利昂说,“专程来找我切磋席瓦斯,耶罗?”

“玩玩也无妨,我可是很享受胜利滋味的哟。普棱,听说你已经叛变两次,我很欣赏你。”

棕人本的笑意从未触及眼睛,他像审视一条会说话的毒蛇一样审视提利昂。“你究竟有何贵干?”

“我此行是为了让你美梦成真。你曾想在拍卖场买下我,又试图在棋桌上把我赢回去。我鼻子完好无损时,也没帅气到让人这么迷恋咧……这一切说明你清楚我真正的价值。好吧,现在我自己送上门,完全免费。你还是行行好,召来铁匠,将我们的项圈摘掉吧。我受够了边走边发出愚蠢的声音。”

“我不想开罪你高贵的主人。”

“亚赞有燃眉之急,管不了三个失踪奴隶。他骑上了苍白母马。何况他们怎敢来这找人?你的手下足以让他们望而却步。说穿了,这是笔以小博大的买卖,包你稳赚不赔。”

穿粉色紧身开衫上衣的傲慢军官嘶叫:“他们把瘟疫带来了、把瘟疫带进了这个帐篷!”他转向本·普棱。“团长,要我砍他脑袋吗?扔进粪坑埋了了事。”他说着抽出宝石把柄的刺客细剑。

“砍我脑袋你可得细心点,”提利昂道,“手上别沾血,瘟疫会通过血液传播。还有啊,衣服沾血也没救了,你得把它们烧掉光。”

“干脆把你连衣服一起烧怎么样,耶罗?这样最保险。”棕人本说。

“你我都清楚我不叫耶罗。你看到我的第一眼就明白。”

“或许罢。”

“我也清楚你的底细,大人。”提利昂说,“虽说比起家乡的普棱,你是个棕人而非紫人,但以血统而论,你毕竟是西境人——如果你在姓氏上没撒谎的话。普棱家族宣誓效忠凯岩城,我恰好知道点他们的家族史。你这一脉既生在狭海对岸,那我敢打赌,你是韦赛里斯·普棱的小儿子。只怕女王的龙相当亲近你,是也不是?”

佣兵似乎颇感有趣,“谁跟你透露的?”

“没人跟我说。关于龙的轶事大半是蠢人编造的闲话。什么会说话的龙啦,什么囤积金银财宝的龙啦,什么长了四条腿、肚子有大象那么大的龙啦,什么跟斯芬克斯玩猜谜游戏的龙啦……全是无稽之谈。但古书中确有真正的智慧。我不仅知道女王的龙会亲近你,还知道个中缘由。”

“我老妈说我老爸有一点龙血。”

“他不仅有龙血,兴许还有六尺长的命根子不是。你听过这故事吧?好啦,让我们开诚布公。你无疑是个聪明的普棱,你清楚我的脑袋值一个领主之位……但你却要横跨半个世界、回到维斯特洛才能领赏,而到那时,只怕我的脑袋早成骷髅,变为蛆虫的乐园了。我亲爱的老姐不会相信你的说辞,不会给你允诺的奖励。你知道这些女王、太后啥的是什么德行,她们都是善变的婊子,瑟曦更是婊子中的婊子。”

棕椋人本挠挠胡子,“我可以活捉你回去,或把你的脑袋装进罐子里拿药水泡。”

“再或干脆支持我,这是最聪明的做法。”侏儒咧嘴笑道,“作为家中次子,这个军团命中注定是我的归宿。”

“耍杂技的在次子团里没有位置,”粉衣刺客轻蔑地说,“我们需要战士。”

“所以我给你们带了一个。”提利昂用拇指比比莫尔蒙。

“就这货?”刺客笑道,“丑八怪一个,你以为加入次子团,光凭几道伤疤就够吗?”

提利昂那双不对称的眼睛翻了个白眼,“普棱大人,你这两位朋友是什么来头?粉色那个好像脑筋不太灵光。”

刺客撅起嘴,而他拿鹅毛笔的同伴被提利昂的傲慢态度逗乐了。开口解释的反而是乔拉·莫尔蒙:“‘墨水瓶’是次子团财务官。那只孔雀自称为‘狡诈的’卡斯帕罗,瞧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依我看叫‘无耻的’卡斯帕罗更贴切。”

莫尔蒙的面孔被打得难以辨认,但声音没变。卡斯帕罗惊讶地瞪着他,普棱眼角的皱纹则兴致勃勃地舒展开来。“乔拉·莫尔蒙?是你?多时不见,你被折煞得很惨啊。我们还得叫你‘爵士先生’吗?”

乔拉爵士肿胀的嘴唇扭出一个恐怖的笑容。“给我把好剑,你叫我什么都行,本。”

卡斯帕罗踏步上前,“你……她明明把你赶走了……”

“但我现在回来了。我是个傻瓜。”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瓜。提利昂清清喉咙,“待会儿再叙旧好吗?……让我先解释清楚,我的脑袋好端端地搁在脖子上为啥对大伙儿都更有利。你要明白,普棱大人,我这人对朋友向来出手大方。如果你不信,可以去问波隆、去问多夫之子夏嘎、去问提魅之子提魅。”

“这些人是何方神圣?”外号墨水瓶的财务官问。

“他们都是用剑为我效劳的正派人,因为兢兢业业,所以发了大财,”侏儒耸耸肩。“噢,好吧,‘正派人’这个评价见仁见智。或许我该说,他们跟你们一样,都是些嗜血的畜生。”

“这些人或许存在,”棕人本接口,“又或许是你信口胡诌。你说那人叫夏嘎?这像个女人的名字。”

“他至少有女人的奶子。下次见面,记得提醒我关注他的裤裆。那玩意儿是席瓦斯棋不是?摆出来下一盘吧。不过先给我倒杯酒,我的喉咙干得像坟墓里的老骨头,润润嗓子,才好讨价还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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