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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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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会和老人聊聊几句。

  顾忆笙热络地和老人打了招呼,点了两份燕皮小馄饨,然后拉着林朗坐下来。”这里挺难找的,我前几次过来的时候每次都要找很久。八爷和八婆一天会准备八十八碗小馄饨,如果来晚了就吃不到了。“”八婆?“”很妙吧?“顾忆笙双手插兜里,微微仰着脸,目光没什么焦点地望着前方,脸上露出美好的如同那月色的皎洁笑容说,“因为爷爷排行老八,所以是八爷,八爷的老婆就叫‘八婆’。”

  林朗回头望了一眼那对忙碌着的八爷和八婆,他们之间对话不多。八爷负责炉火和煮馄饨,八婆负责将煮好的馄饨上撒点葱花和一小勺猪油,然后放在一个木盘子里,端给客人,将客人用过的碗筷收回来放进洗碗桶里。剑王朝小说

  没一会儿,林朗和顾忆笙点的小馄饨就上来了。猪油和葱末的香气扑入鼻腔,让人只闻其香便食指大动。在微弱的灯光下,一只只白色的小馄饨像一尾尾白色的金鱼,摇摆着飘逸婀娜的尾翼,在汤水中漂游。燕皮馄饨的皮儿也是肉做的,所以燕皮馄饨也有“肉包肉”的做法,而能把肉皮压得那么薄的,市面上还真不多见。咬一口下去,鲜香的肉汁占满舌腔,肉馅和外皮一个脆一个薄透滑爽,形成一种奇妙的口感。

  林朗说想吃小馄饨不过是一时兴起,他没想到顾忆笙真的能找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你真是会吃,这里都能被你找到。”他看着埋头大吃的顾忆笙,脸上不自觉地露出温柔的笑容,“你知道吗,这里的燕皮馄饨有我奶奶做的味道。”

  林朗的奶奶是闽南人,但凡事叫得出名字的南方小吃她都都会做。上中学之前,林朗每年暑假都有几个星期是在奶奶家度过的。位于郊区的农家小院,院子整理得很干净,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四季都会有花朵盛开。春夏十分是植物最繁盛的时候,院子里就显得拥挤起来。篱笆上爬满了牵牛花,墙角的蔷薇一丛丛盛开得像一小团一小团的火焰,洁白的茉莉花在黄昏的空气中像毒药一样弥漫,还有各种不知名的花朵,热热闹闹地挤满了一个院子。

  林朗的爷爷和奶奶性格太过想像了,在一起时争吵,分开了却想念。在他们三十几岁的时候离婚了。女人从三十二岁那年开始独居,五十岁时退休,在郊区买下这座农家小院,每日打理打理花草、散步、看书,最开心的便是孙子放假时在她那住的几个星期。

  那时候每天清晨,林朗的奶奶都会变着法子给他做早点吃。林朗最喜欢的还是她做的燕皮馄饨,一口气能吃掉三十只馄饨,喝光一大碗汤。

  “说起来,我也有两年多没去看她了。”

  顾忆笙低头看看空碗,碗底还躺着几颗葱花,她低声说:“我都没有见过我的奶奶,她很早便去世了……趁着还有机会,你多抽空去看看她吧。老人很容易寂寞的。”

  林朗没说话,他没告诉她,在爷爷去世后没多久,奶奶也撒手西归了。他们分开了大半辈子,但是心却始终是连在一起的,一个走了,另一个也不会独活太久。林朗对于爱情最初模样的认知,便是来自他的爷爷的奶奶。两个固执而寂寞的人,心里始终牵挂着对方。

  “我们走吧,八爷和八婆的馄饨好像也卖完了。”顾忆笙站起身准备付钱,被林朗拉住了手腕。“我来。”他说。

  “贵的我请不起,小馄饨的我还是请得起的。”顾忆笙冲他眯眼一笑,跑过去付了钱,顺手帮八婆把桌椅都叠起来放上小板车。林朗也过去帮忙,到车上的时候才发现袖口蹭到了一大块油渍。

  顾忆笙很仔细地查看那块污渍,有点懊恼地说:“衣服很贵吧,油渍很难洗,不知道能不能洗干净。你回家之后,先在这里涂点洗衣液,泡一两个小时……”她边说边抬起头,然后后面的话都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咽不回去。

  他离她很近。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靠得那般近了,她抬起头才发现他的鼻尖几乎要蹭到她的脸上,眨眼睛时眼睫毛扇起来的微小气流,像极小极小的蝴蝶一般,擦着她的皮肤飞向车外。

  【五】五年来的思念与等待,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的出口。

  “你那时候真的那么讨厌我吗?”林朗轻声问道,声音里有竭力克制的忐忑和沮丧。他一直以为顾忆笙是喜欢他的,因为她曾借着醉意向他那么热烈的告白。可是那个暴雨夜的话语又怎么解释呢?他们分开这么多年,她也似乎从未曾找过他……她喜欢赵一芒都似乎多过他。

  顾忆笙不敢直视林朗的眼睛。一直都是她对不起他,该被讨厌的人应该是她才对……

  “我不讨厌你……”从没讨厌过你,“对不起。”那个秘密仍然只能是秘密,哪怕五年过去了,她仍是没有勇气告诉林朗,曾经企图绑架他的凶徒之一是她的父亲顾天一。

  “你还记得那次音乐剧的演出吗?”林朗忽然问。

  “记得。”那是顾忆笙第一次觉得自己会发光的时刻。

  “庆功会上你喝了酒,然后醉了,我送你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你曾醉醺醺地对我告白……”

  听到这儿,顾忆笙猛地抬起头,满脸通红。

  “你说你喜欢我,很喜欢很喜欢我……非常非常喜欢我……喜欢我打球的样子,流汗的样子……”林朗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像是梦一场,怎么都睡不醒,又好像醒了,可是怎么都看不清眼前的人。

  顾忆笙心跳得飞快,她不知道自己曾经以那样的方式向林朗倾吐过自己心底最大的秘密。总觉得这一刻不太真实,如同梦境一样轻飘飘的。

  “我一直以为你是喜欢我的,即使那个雨夜,你那么残忍地拒绝我,我仍是觉得你是喜欢我的……可是现在我想,也许我错了……是我自我感觉太过良好,自作多情……”

  眼泪顺着顾忆笙的脸颊大颗大颗地掉下来。她想自己怎么能够这么残忍,让林朗遭受这样的痛苦。林朗的样子在她的眼睛虚幻成一个模糊的影子,她伸出手去摸,以为又会像以前的无数次一样扑了空,可是这一次,她的手指真实地落在某一片温暖的皮肤上,指尖传来的真实的皮肤的触感让她的眼泪流得更凶。

  “对不起……对不起……我从来没讨厌过你,我怎么舍得讨厌你……”她放任自己的感情像洪水一样倾泻而出,“都是我不好,我配不上你,我不配被你喜欢……”有温暖的液体不停地从身体深处涌上来,五年来的思念与等待,以及更长时间里慢慢叠加与积累起来的爱恋,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的出口,顾忆笙有些分不清真实与梦境,整个人昏昏的,只想向眼前这个真实地幻影诉说自己多年来的心情时,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破这一片梦境。

  有没有那么一朵玫瑰

  永远不凋谢

  永远骄傲和完美

  永远不妥协

  为何人生最后会像一张纸屑

  还不如一片花瓣

  曾经鲜艳……

  是五月天的《如烟》,主唱阿信的声音让人闻到旧日阳光的气味,以及飞舞其中的细小尘埃。

  是赵一芒的号码。顾忆笙收拾了下情绪,打开电话:“嗯,我是。”声音里是浓浓的鼻音。

  林朗一直望着她,她突然惊颤地瞪大眼睛,握着手机的手指忍不住颤抖起来。

  “你说什么?能在重复一遍吗……好的,我马上过来。”顾忆笙合上电话,缩起身体想要强迫自己镇定,可是仍是无法阻止自己的身体不合常理的颤抖,车内的温度很适宜,不会让人冷到发抖,那震动来自内心深处。

  她抬起头来看着林朗,声音清晰地说:“送我去市一院好吗?赵主编进医院了,突然晕倒,我得过去看看。”

  林朗没有多问什么,随即发动了汽车。银色的尼桑轻捷地像一头银豹,飞驰在安静的夜路上。

  第十一章 {恒星的恒心} 恒星的恒心等你等你

  【一】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灯光苍白的医院,空荡荡的走廊,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脚步匆匆。

  顾忆笙赶到医院的时候赵一芒还在手术,苏紫杉发丝凌乱,披着一件暗紫花纹的披肩坐在手术室门口,整个人看起来单薄得像一张纸。怕是没有人见过超级巨星苏紫杉这般惊慌失措的模样,苍白素净的脸上因为事发突然,没有丝毫的修饰。

  “小姑。”林朗看到苏紫杉,恭恭敬敬地问好,但眉宇间神情生疏。

  苏紫杉朝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拉过顾忆笙,低声道:“赵一芒现在还在手术室里,我不能在这里继续待着,你替我看着。有什么事情和我随时联系,需要帮忙就打这个电话。”

  “苏小姐你放心。”这原本就在顾忆笙的工作范围内。

  苏紫杉拍了拍顾忆笙的手,像是把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托付给了她,然后和她的助手急匆匆地离开。如果因此招来记者,怕会给赵一芒带来更多麻烦。

  “你……”她望着林朗。

  “我留下来陪你。”顾忆笙怕影响林朗明天的工作,原本想叫他先回家,被他干脆地拒绝。

  两人肩并肩地坐在手术室门口的长椅上,顾忆笙望着红色的手术灯发了会儿呆,突然想起什么。

  “啊,对了,你为什么叫苏紫杉小姑?”她问。

  林朗眨了眨眼睛:“因为她就是我小姑。”

  “可是她姓苏你姓林……”

  “你以为言承旭真的姓言啊。”林朗白了她一眼,顿了一顿,望着前方道,“虽然我叫她小姑,但是其实并不熟。听家里其他人说,小姑从小就与其他的小孩不同,长得漂亮,能歌善舞,桀骜不驯,又喜欢出风头。十几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十九岁时打着肚子和一个男生一起回家,被爷爷赶出家门。后来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和那个男生怎么样了,只是等我们再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变成了国际巨星苏紫杉。”

  顾忆笙不知道会是这样的故事:“对不起,我不知道是这样……”

  “没关系。”上一辈的事情,到林朗这里已经冲淡了大部分的感晴色彩,唯一的影响是造成了苏紫杉和林家所有人的不亲近。

  过了不知道多久,顾忆笙靠着林朗的肩头睡眼朦胧的时候,手术灯灭了,手术室随即打开。赵一芒戴着氧气罩被推了出来。

  “医生他怎么样?”顾忆笙着急地站起身问。

  “他暂时没事……不过……”医生摘下口罩,疲惫的脸上充满遗憾,“你们是他家人吗?好好照顾他吧,癌细胞扩散得很快。”

  “什么?”顾忆笙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随即又以为是医生弄错了对象,”医生,我是问赵一芒的病人病情怎么样。“

  医生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我说的就是他,晚上被急送进来的,在家里突然昏厥。“

  顾忆笙觉得自己的脑袋像是一团糨糊一般搅不动:”赵一芒?癌细胞?“”你们是不是他家人啊?他有脑癌的事你们家人不知道吗?他一年前就查出来了啊。“

  顾忆笙坐在赵一芒的病床前,望着他苍白的睡颜痴痴地想,平时看起来那么健康的赵一芒怎么会有脑癌呢?脑癌,听起来好可怕,像是脑袋里长虫了一样。他平时那么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的样子都是装的吗?他还那么年轻,上天怎么对他这么残忍……

  顾忆笙照医生的吩咐想通知赵一芒的家人,这才发现问遍公司上下,没人知道他家里还有什么人。只有总编不确定地说:”赵一芒?好像是孤儿吧……“她也给苏紫杉打了电话,告诉她赵一芒的病情,她似乎对他得脑癌的事并不惊奇,知道他目前状况稳定就放了心。

  赵一芒,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以前顾忆笙觉得她比其他人都要了解赵一芒,因为她是他的贴身助理,可是现在她也困惑了。原来赵一芒还有那么多事是她所不知道的。

  苏紫杉送赵一芒来医院的新闻最终还是被狗仔踢爆。原因是赵一芒昏倒的地方就在她的香闺,她一时慌了手脚,跟着担架上救护车时被守在她家楼下的狗仔队拍了个够。

  狗仔的标题下得无比香艳,当然著名时装编辑在国际巨星的香闺晕倒需出动救护车,这事件本身就充满了话题性。

  赵一芒动了动眼皮,皱了皱眉头,然后缓缓地张开眼睛:“我怎么在这儿?”

  “你昏倒了,苏小姐送你来的。动了一个小手术。”顾忆笙帮赵一芒垫高枕头,让他半躺半坐更舒服一点。

  “你哭过?”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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