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这无比天马行空又充满革命冒险精神的计划不到十个小时就被姜博言无情剥夺了。
因为信誓旦旦说着自己完全没有事的她, 很快就被啪啪打了脸,那声音还有点儿响亮。
凌晨三点钟, 在整个城市陷入沉睡, 就连夜生活丰富的妖精族男男女女们都已经疲倦地爬到床上的时刻,姜博言猛地被一阵压抑的哭声惊醒, 一秒清醒之后,发现自己太太正蜷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地做噩梦。
他拧着眉心,晃了晃她, “笙笙, 醒醒。”
又是昏迷又是噩梦的,这出息的样子还去域城,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余笙清醒过来的时候, 迷茫地看了姜博言一眼, 觉得自己脸上湿湿痒痒的,伸手摸了一把,在她还没有发表出“咦, 怎么是湿的”这种高论的时候,姜博言就开了大灯, 问她:“做噩梦了?”
白光撒下来, 余笙眼睛有些承受不住地眯了一下,偏过头去。
听见他的问话, 余笙好像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拿手遮眼睛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一巴掌盖在了脸上, 遮住自己那丢人无比的眼泪,过了一会儿,才轻轻叹了口气,像是终于被扛不住了似的坦白说,“那时候也经常做噩梦,无论自我催眠多少遍错不在我身上,都没有用。”
像是失手碰碎了邻居家的玻璃,尽管那玻璃摇摇欲坠早就该寿终正寝了,可还是会觉得自己是那个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会打心眼地觉得自己并不无辜。
不是她想不明白,只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我明天带你去看个心理医生吧!”姜博言靠在床头,把她揽进怀里,温热的大手搓着她的肩臂,“现在还睡得着吗?”
余笙点点头,回他,“嗯,你也快睡吧!”
姜博言歪头看了她一眼,“扯淡!”
“…那你还问我?”什么毛病。
“出去走走吧!”姜博言下床,“见过凌晨三点钟的a市吗?”
余笙想起那句被老爸和老妈无数次给小萝卜头门灌鸡汤说的话——“你见过凌晨四点半的哈佛图书馆吗?”忍不住乐了起来,跳下床,“走,去见见!”
穿衣服,换鞋,推开门的时候余笙抓着姜博言的手,“那你见过凌晨三点钟的a市吗?”
“见过啊!”姜博言伸手把她松松垮垮挂在脖子上的围巾往上缠了两圈,“创业起初的时候,不是太顺利,一堆破事,所以经常失眠,早上睡不着的话,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凌晨三点钟,街上的车辆都匆匆闪过,路上几乎没有行人,霓虹闪烁的光影虚幻地不太真实,孤独而辽阔的星空盖在头顶,会让人生出几分渺小的感慨来。
孤独和寂静更利于思考,凌晨三点钟,那几乎是他最清醒的时候。
今天出门的时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寂寥,街上披红挂绿的,红色的灯笼和喜字早就高高地挂起来了,来年是猴年,各式各样的贴画和玩偶已经新鲜出炉,争奇斗艳地被塞在每个显眼的地方,一路过去,虽然街上没什么人,但霓虹闪烁的灯光和浓浓的喜庆味道,平添了几分热闹,也冲淡了凌晨三点钟a市的萧瑟。
“后天就是小年了。”余笙忽然想起来,惊呼了一声,时间过得真快。
姜博言“嗯”了声,“小年夜回趟家吧!”
余笙点点头,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回谁家?”
作为已婚青年妇女,余笙不得不考虑一个亘古难题,回谁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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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回余笙家了,“那姜叔叔和姜阿…呸,改不过来口了——怎么办?”
“大年夜再回去,可以吗?”他歪着头看她,似乎是在她商量。
这可真是稀奇,一向说一不二,颇有□□者臭毛病的六哥,也有同人打商量的一天。
余笙忍不住倍感自豪和骄傲地笑了起来。
小年夜去她家,大年夜去他家,没什么毛病,她是个挺好说话的人,愉悦地应了声,“行啊!”
可是说完,过了会儿,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爸妈已经四五十岁了,转眼她就嫁人了,她一个独生女,一想到大年夜爸妈要独自守着年夜饭看春晚就有点儿眼酸。
余笙说,“以后生两个孩子,一个随你姓,一个随我姓。”
他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这脑袋瓜里究竟又想起了什么,顺着话头回她,“行啊,没问题,或者可以生两对儿龙凤胎,两个随你姓,两个随我姓!”
余笙无语地盯了他几秒钟,觉得他这造物主一样的论调真是傻的可爱,“看把你能耐的!”
他冲着她笑了笑。
两个人沿着中央大道的人行道往前走,街上只有匆匆而过的车辆,人行道连个流浪汉都没有——这特么冷的天,流浪汉都去找暖和的地方栖息了。
就他们两个傻x大半夜的出来吹冷风,一看就是那种脑子有泡的。
余笙顶着一脑子的泡张着手臂往前狂奔了一会儿,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她这智障的行为做的毫无心理负担,跑了一会儿,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扭过头来看见姜博言一脸一言难尽地看着她,顿时蹲在地上笑了起来,“你是不是想:我怎么娶了这么个智障媳妇儿?我跟你说,晚了,本品贵重,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还挺有自知之明!”姜博言笑了笑,手插在兜里,看着不远处蹲在地上的笑得像个二缺的她,出神了片刻,她身上有着很矛盾的属性,压抑又奔放,自由而克制,这种属性从一开始见面就吸引着他。
虽然他一直把她当阶级敌人一样做斗争,但如今回想起来,每一次斗争都带着征服的意味。
他像征服她,而征服的目的,向来是占有。
虽然最后是她占有他,他也有种自豪而满足的感觉。
对他来说,她是特别的。
他和刀刀从小一起长大,两家父母恨不得把两个人栓个红线直接绑定终身了,可是他从来都知道,两个人走不到一起,两个理智而克制的人凑在一起,像两块冰,勉强凑在一起也擦不出火花来。
偏偏是余笙,能打破他所有故作成熟的伪装,能刺破他所有的冷静克制,把他的一切都搅得腥风血雨,强势而凶猛地霸占着他所有的思维,就像把一团冰架在酒精灯上烤,不仅融化了,还沸腾了。
这是件奇妙的事,就像现在,如果哪个人在他面前做这么傻缺的事,他一定会盖棺定论地给对方打个智障标签,然后列入拒绝来往户,可是如果是她,他就能体会到她内心那点儿微妙的反抗和反抗后的愉悦心情。
她像个被绑住脚豢养起来的鹦鹉,飞不出牢笼,又渴望蓝天,偶尔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都能乐得手舞足蹈。
她待在规矩里方方正正地活着,可内心其实充满出格的想法,这是她性格里所有矛盾的起源。
“来,抱抱!”姜博言走近了,伸手站在她面前。
余笙直接蹿了起来,挂在他脖子上,顺杆爬地把腿架在他腰上。
余笙:“叮~您的好友树懒余已上线!”
“不,是我的太太余二傻!”
余笙揪着他的耳朵,“…你能娶来老婆,真是多亏自己长得帅!”
“是吗?”姜博言手托着她的屁股,把她往上提了提,“那真是庆幸我太太是个颜狗。”
“对啊,你该庆幸我是个颜狗。那你为什么看上我,是因为我美吗?”余笙想问这个问题很久了,但鉴于问出来显得有那么些些的智障,为了自己光辉的形象,就一直没能问出口。
这会儿或许是被冷风吹得脑子不合适了,也可能被美色秒掉了智商,总之她就这么脱口而出了这个无比具有幽默感的问题。
说完自己都没忍住,趴在他肩膀上笑得花枝乱颤。
姜博言清冷的脸上慢慢也爬上笑意,最后在唇角眉梢铺展来,像是被春风扫荡过的荷塘,莲花灼灼盛开。
“嗯,你美,美得炫目。”他开口,用他低沉带笑的嗓音回答她,那语气里没有揶揄,只有点儿若有似无的笑意,落在余笙耳朵里,痒痒的,让人恨不得伸手进去挠一挠。
仅存的那点儿理智告诉她这只是哄她的情话,然后哼了他一声,“嘴倒是甜,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啊,还是眼睛有毛病啊?”
“如果非要选择,那我肯定选前者啊!”
余笙听着他语气里那点儿依旧若有似无的笑,忍不住捶了他一把,“诚实地夸我一下不行吗,我没有一点儿优点你是脑子犯抽才娶我的?”
“嗯,”他点点头,“有可能!”
余笙没绷住,笑了,把他脸捏扁了又搓圆,“我生气了我跟你讲。”
他低头寻着她的唇,贴上去,慢慢地磨着,啃噬着,直到血气翻涌,再亲下去就该站在风口冷静的时候,才放开她,头抵着她的脑袋,看着她的眼睛,“你最大的优点儿就是没有优点…”
余笙眼见一巴掌就要糊他脸上了,就听见他接着刚刚的话说,“还把我撩拨地无法自拔!”
余笙扬起的手堪堪落下,“我什么时候撩拨你了?”她严重质疑他这项指控。
“三年前,你在日记上写,从邬西山脉回来,就对我表白,我当真了,你却没来。高三那年,你到处跟人说自己要考a大来投奔我,我又当真了,可开学一个学期,你一次也没来找过我。我跟刀刀去毕业旅行,你说要来制止我,我都已经打好草稿准备去和刀刀坦白了,可你还是没来…还有很多,要我接着说吗?”
余笙保持了完美的“吃鲸”表情,反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
姜博言回了她一个狂拽酷炫的——“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