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不得不结婚

李银河 王小波Ctrl+D 收藏本站

第二节、不得不结婚

 既然如此不愿结婚,他们为什么还都要结婚呢?有些同性恋伴侣甚至互相规劝,希望对方还是结婚为好。例如,一位同性恋这提到他大学的一位同学,两人有过同性性行为,但分手时“他对我说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事情,劝我毕业后早点结婚。”另一位调查对象也肯定地说:“我们这些人到岁数全都结婚。”在问卷调查中,尚未结婚的调查对象中,大多数表示“打算结婚”

 同性恋者到了结婚年龄不能不结婚,首先是怕暴露出自己的真正性取向。一位调查对象说:“要是不搞对象,怕邻居说我有病、有缺陷,往这方面想。住楼房也有人说,四邻也问。”于是,结婚成了掩盖真情的手段,却并不会真正制止同性恋活动。有人说:“结了婚搞同性恋的多了,有抱儿子、孙子、重孙子的,老婆全都不知道真情。”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我结婚是出于无奈,可以说是为结婚而结婚,到37,8岁还没有结婚的男人引人注目,很多人给我介绍女朋友,没有感情谈不起来,周围舆论就说我挑剔。”

 不得不结婚的第二个原因,是为了避免现实生活中的损失。一位调查对象说:“单位和社会的压力很大,不结婚不行,不结婚就分不到房子,提拔使用也受影响,别人会认为你孤僻,个性强,不合群。还有人说我在外面乱搞(女人)。我反正也不追求幸福,反正多数家庭也不幸福,所以我就随便找个人结婚…我觉得我在各方面都受了影响。”

 第三,不少同性恋者认为,结婚是为父母家人和社会应尽的义务。一位调查对象说:“即使中国许可同性恋同居,我也不愿这样做,因为要给父母尽义务。”另一位说:“我倒不怕别人说,但要为父母着想。”还有一位说:“好多人为了父母结婚,我为姐姐结婚,她62岁了,我从小丧母,是她把我带大的。她看我一人在外,孤孤单单的,经常掉泪。我外甥女来信说:妈妈又为你掉泪了。我为了安慰她,不得不结婚。”

 有些同性恋者具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当我们问一位调查对象婚后是否打算要孩子时,他说:“当然要孩子,结婚不就是为了要孩子吗?”异性恋婚姻中,除生儿育女外,夫妻的感情和共同生活也是婚姻的重要内容。而同性恋者的婚姻,出于对夫妻共同生活的憎恶,只能把生儿育女摆在唯一有实质意义的地位上。正如一位同性恋者所指明的那样:“男的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对社会要尽义务。”从问卷数据看,绝大多数人将来打算结婚后生儿育女,只有极少数表示“不打算要孩子”

 第四,结婚以后再离婚,以便取得过一种不必受人打扰的单身生活的身份。在中国,一个大龄未婚男子会不断受到打扰,这些打扰中即有好心的介绍对象,也有恶意的猜疑;而一个离婚的男子却可以免去这些折磨,得到人们的谅解--他是离了婚的,心灵有创伤,所以才不愿再婚,让他一个人独自清静一下把。一位因同性恋入过狱、结过婚又离了婚的同性恋者,把结婚、离婚和入狱概括为一个同性恋者要过的“三道关”他对一位刚从拘留所出来的同性恋旧友说:“你已经过了一关,还要过结婚和离婚这两道关,这样,你这辈子才能算全过完。”

 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不结婚的人也会蒙受损失,无论在形象上还是在实际利益上,都是如此。正如格兰姆斯在《性后果》一书中指出的那样:“男子到30岁尚未结婚,人家就会认为他有什么问题,或疑他是同性恋者,或疑他是性游戏者。他在军界、公司、政界及工会组织中都不会升至高位。在学术界和艺术界有成功的可能性,但在人们眼中仍是可疑分子。因此可以认为,结婚和正常的外在表现是男人事业成功的助力。”(格兰姆斯,第57页)看来,各种文化中在这一点上十分相似,尽管未婚人所感受到的压力程度有所不同--在中国社会中,虽然未婚男子不会被很多人疑为同性恋者,因为公众对同性恋现象的警觉性远远低于西方社会,但他们所承受的结婚压力,显然大大高于西方社会。

 尽管有如此强大的结婚压力,还是有少量同性恋者抱定了终身独身的志向。这种人在年轻人中更多一些。有一位20多岁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是否打算结婚”这个问题时这样说:“我不打算结婚,也不打算要孩子。现在结婚还有什么用呢?在生活上不是非得要一个人互相照顾帮助才能过得下去。男女都有自己的工资,洗衣服有洗衣机,那一点家务都能自己做,没有妻子完全可以生活得下去。结婚什么用处也没有。”这位调查对象已经把婚姻的全部功能归结为照料家务,把妻子的作用等同于一个家务女工。

 另外有些抱定不结婚志向的同性恋者,对同性恋者的结婚持有更为激烈的看法,他们认为同性恋结婚是自私的和不道德的做法。有一位这样讲:“我知道有个人结了婚,后来女方发现他是同性恋就离了。明知自己的同性恋还结婚,这是不道德的。所以我不结婚,这样就不会把自己的痛苦传给对方。”这位决定不结婚的同性恋者还认为:“作为丈夫就应全身心地爱妻子,性生活也一定要有感情投入。我作不到这一点,所以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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