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我慢慢恢复知觉,耳边依稀听得人唱:“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是风月情浓…”
莫非我已经到了离恨天外,灌愁河边?莫非这里是太虚幻境?
一隙阳光自云层间悄悄探出来,一点点照亮了周围的环境。我看到自己徘徊在一条花木掩映的深院小径,看看阳光,好像是正午时分,可是阳光很旧,连带丁香花的重重花瓣也是旧的,透过屋子的窗望进去,那厅里的蓝椅套配着玫瑰红的地毯,也是微旧,而小径的尽处,仍然有熟悉的饮泣声传来。
连哭声,都有种旧旧的感觉。
小瑛?我庆幸,原来我还在这个园子里,还可以再见到小瑛。这一刻,我突然想到,小瑛的名字,和神瑛侍者竟是相契的。
记得张爱玲说过,人生有三大遗憾:海棠不香,鲈鱼有刺,《红楼梦》未完。
然而人如果能够穿越时光回到从前,去他想去的地方,见他想见的人,问他想知道的事,那不是就可以得到《红楼梦》后半部的真相?
而如果我去到清朝向曹雪芹探得红楼真梦,再去到民国对张爱玲转述结尾,岂不是给她的最好礼物?
身不由己,我顺着小径走向那所永远在哭泣的屋子,我知道,那里面的女孩子,是小瑛。她在等待我的帮助。
然而伸手一推,才发现门竟是反锁,屋里的人已被惊动,微弱地呻吟:“是谁?救我!”
他们竟将小瑛锁在屋子里!这一下我怒火中烧,三两下解了锁链,推门进去,急急奔至床前,询问:“小瑛,你怎样?”
床上的人吃了一惊:“你是谁?”
而更为吃惊的是我——床上的女孩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依稀可以看出小瑛寂寞冷郁的影子,可是她的年龄,却至少已有十六岁。
片刻之间,我竟然已经穿过了十年!
小瑛强撑身子,抬起头来,眼中流露出一丝喜悦:“姐姐,是你。”
我大惊:“你认得我?”
“小时候,我见过你。你是我妈妈的朋友,你又来看我了。”
我忽觉辛酸,对我来说,只是倏忽之间,而对她,中间已经过了十年,萍水聚散,她却一直铭记。只为,她一生中的温情,实在少之又少,因此才会记忆犹新的吧?
“你是那个姐姐吗?”她微弱地问我“上次你来我家,说我让你爱怜,还说要找我爸爸谈谈的,可是你走出门,就不见了。我告诉爸爸说你来过,他还说我撒谎。”
“你没有撒谎,是姐姐失约了,姐姐对不起你。”我连声地说着,心里惶愧得紧,我竟然对张爱玲自称“姐姐”岂非唐突?
可是,我的确认识她已经有十几年了。我说过,第一次看她的《倾城之恋》时,我只有十岁,也就和小瑛迁居上海的年龄差不多吧,只是,当时的我,远比爱玲幸福得多。
我再次说:“小瑛,对不起。”
“我现在不叫小瑛,叫张爱玲了。”爱玲虚弱地说“姐姐,记得吗?你说过我让你爱怜。我记着你的话,让妈妈把我的名字改成爱玲,因为,我希望多一点人爱我,有更多的人爱怜我,就像姐姐你这样。姐姐,你是…我的偶像。”
我的眼泪流下来,不能自抑:“爱玲,是谁把你锁在这里?我能帮你什么?”
隔了十年,我问她的问题,却仍然和几分钟前一样。
但是爱玲已经闭上眼睛,不肯回答,眼角缓缓渗出两滴清泪。
我失措地望着窗外,一时无语,忽觉那景象依稀仿佛,在哪里见过的:阳台上有木的栏杆,栏杆外秋冬的淡青的天上有飞机掠过的白线,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灰石的鹿角,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这不是一九二八年的天津,而是一九三八年的上海,张爱玲就是在这一年里离家出走,投奔姑姑张茂渊的。
但是此刻,此刻的爱玲还没有逃脱旧家庭的阴影,还在忍受父亲和继母的欺侮,而且在生着病。她脸色灰败,连说话的力气也微弱:“姐姐,如果我就这样死了,你要告诉我妈妈,我很想和她生活在一起。我一直,都希望自己有个家,安稳的,有爱的,家…”
“你不会死,爱玲,我答应你,你一定不会死的。”我只觉心如刀绞,站起身说“你放心,我这就去找你爸爸谈判。”推门之际,不禁踟蹰。上一次,就是在走出门的一刹经历了天惊地动的痛苦的,咫尺天涯,谁知道这一步踏出去,我又会走去了哪里,遭遇些什么?但是身后的爱玲在受苦,她患了很重的病,危在旦夕,如果我不救她,还有谁呢?
那一步终于还是跨出去了,义无反顾。
天保佑,并没有什么电闪雷鸣发生,我安静地穿过垂花门,径奔了张宅正房去。只是午后,但是这里的气氛却是黄昏,鸦片的氤氲充塞在整个屋子里,使一切都迷蒙,时间静止于阿芙蓉的魅惑,所有的是非善恶都模糊,而烟榻上吞云吐雾的张老爷子,便是最不理是非的神仙——原本神仙就是难得糊涂的。
看到我,他微微欠身,些许的惊愕,却也只是无所谓——对于他,除了鸦片烟,又有什么是有所谓的呢?
“来了客人,怎么也不见通报?”他咳两声,放下烟枪,恍惚地笑着,笑容里露出暮年的黯然,甚至有些慈祥。打量着我的长裙窄袖,他现出了然的神情“你这样子的打扮,是她妈妈那边的人?替她妈妈做说客来了?”
我有些喟然,到底是父女,再恨,也还有血脉的相连,他与爱玲初见我时的问话,竟是一模一样的。
“我为爱玲来,她病了。”
“我知道。”他木然地说,将烟油淋在灯上,发出焦糊的香味“这个女儿,这个女儿,唉…”尾音长长的,是刻意做出来的一种有板有眼的感叹,似乎一言难尽,其实原就不打算把话说完的。
我只觉气氛无比怪异,面对着这样一个半死的人,不由觉得生命是如此的漫长与无妄。
在屋里站得久了,渐渐看得清楚,这个屋子和小瑛的屋子一样,都清晰触目地写着物质的丰富和情感的贫乏:那摆满了百宝格的各款各料的鼻烟壶,插了各种鸟雀翎毛的古董花瓶,胡乱堆放的卷轴字画不知是真迹亦或膺品,收集来的时候必是花了一点心备的,但是现在也毫不在意地蒙尘着…
榻上的人,也早已蒙尘,无论是他的年纪,还是他的心。
我轻轻吟哦:“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他一愣,眯起眼睛:“有几分意思。”
我又道:“出名要乘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他看着我,不明所以。
我叹息:“张先生,这些句子,都是你女儿写的。她幼承庭训,有极高的文学天赋。是你给了她生命和天份,难道也要由你亲手来扼杀吗?”
他深深动容,又恍惚莫名,看着我瞠目难言。良久,忽然说:“她从小就喜欢写文章,还做过几首古诗,做得是很好的。许多读四书长大的少爷都做得不如她。她还想给《红楼梦》做续呢,叫做个‘摩登红楼梦’,呵呵,让宝玉出国留学,让贾老爷放了外官,贾琏做了铁道局局长,芳官藕官加入了歌舞团,元春还搞了新生活时装表演…是我给分的章回,还拟了回目,记得有这么一回,叫作‘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现在看来,这意思竟是很不吉利的呢…”
他的声音渐渐地低下去,每说一句话就要停下好一会儿,并不看着我,只是吸烟,吐一口烟再说一句,好像自言自语。他说这话的时候,似乎是一个慈父了,可是他的慈爱,只限于记忆。他记忆中那个乖巧听话的女儿,和厢房里被囚禁并且正在病中的女儿,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而我是同样地惘然。究竟他哪一分钟是真,哪一分钟是戏,他的心在哪里呢?那个锦装缎裹的腔子里,还有人气吗?或者早已由石头代替了他的心?他的心,已经被鸦片灯一点一点地烧尽了,烧成了灰,风一吹就会散去。可是灰吊子,却还悬悬地荡在空中,让他有气无力地续着这无妄的生命。
然而,为了小爱玲,我还是要对着这样一个失了心的人苦劝:“你的这个女儿,将来会是中国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一个人物,她至少有七十五年好活,不能不明不白地死在今天。你救了她,不仅是救了一个女儿,还救了十几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救了无数喜欢看她文字的读者后辈…”
说到一半,我自己也觉荒唐,口角好似街边摆摊测字的张铁嘴,瞎掰过去未来。
咦,我是从未来回到过去的,所以可预知一切;而沈曹说过,时间掣最远可以前进六十年,如果我往未来走一回,然后再回来,不是可以像现在对张某预告命运种种安排一样,届时也可以对沈曹或者子俊颁布时间大神的诸般旨意了?而如果我预见将来的种种不如意,岂非可以早做打算,提前消灾弥祸于未发生?果然如是,生活中又哪里再会有波澜,一切都可以按照理想来计划,来发展,来完成,生命岂非完美至毫无遗憾?
想到沈曹,刚才的那种头眩耳鸣忽然又来了。我又一次被抛在了风起云涌的浪尖上,仿佛站在悬崖边上,看时间大河滔滔流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大约,就是这样的心境吧?
近七十年岁月转瞬即逝,我看到小瑛迅速成长,看到她投奔姑姑张茂渊,走进常德公寓,看到她立著扬名,由她编剧的电影博得满堂彩,看到有个穿西装的男人站在她家的楼下按门铃,背影蕴藉风流,那一天,是1944年2月4日…
“1944年2月4日。”我喃喃,窒息地抓紧胸口的衣裳,虽然那只是一个背影,然而已经足以让我感觉到危险,觉出难以言喻的萧杀之气。
是了,那是胡兰成。1944年2月4日。他第一次拜会张爱玲。我要记住这个时间。我要阻止这段姻缘。
眩晕和焦虑将我折磨得几乎再一次失去知觉,然幸好只是眨眼间,种种不适已经消失,而我重新立在了沈曹的工作室,《日本桥》巨幅摄影正在徐徐合拢,仿佛梦嫫合拢她的翅膀。
“欢迎回到21世纪。”沈曹微笑,对我张开双臂。
世界之大,真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他的怀抱更加温暖适意了。
“可不可以再试一次,我想看到三十年后的你和我,各在什么地方。”
“不用问时间大神我也知道,那时候我们会在一起。”沈曹轻轻拥抱着我,关切地说“这个时间大神还在实验中,有很多地方没有完善,反复尝试会有负作用,虽然我还不能确知是些什么,但你还是过些日子再试吧。”
“难怪刚才我那么难受,就是你说的负作用吧?”
“你刚才很难受?”沈曹十分紧张“你详细地说给我听,慢慢说,让我做个临床记录。”
“刚才,我本来是去了一九二八年的,但是忽然间,天惊地动地,又到了一九三八年,虽然只是一下下,可是那种感觉,倒好像过了几百年似的…”
沈曹边听边点头,脸色越来越难看,我心中不忍,不肯再说下去。沈曹叹息:“这是时间大神第一次投入使用,我把你送回一九二八年后,计算出数据有误,所以又移了几分钟,可是不能精确,仍然没能到达你所要去的年代和地点。看来所有的数据和操作步骤,我还要重新计算过。而且,我也没想到,如果将一个人在片刻间从十年前送到十年后,会对她的身体状况产生那么大的负作用。锦盒,你这会儿觉得怎样?还觉不觉得晕?”
其实我真还是有点昏沉沉的,而且胃里也隐隐作呕,可是看到沈曹一脸的关切紧张,只得忍住一阵强过一阵的晕浪感,笑着说:“早就没事了。别说穿越时光隧道了,就算乘飞机出国,也还要倒一阵子时间差呢。看不出你平时张牙舞爪,一遇到点小事,这么婆婆妈妈的。”
但是沈曹仍然不能释怀,苦恼地说:“本来以为,穿越时光的,并不是你的身体,而只是一束思想。所以应该不会给身体带来什么影响的。可是现在看来,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你是说,回到二十年代的,并不是我这个人,而只是一束电流?”我又听不懂了“可是我分明身临其境,脚踏实地地走在张家花园里,用我的手扶起张爱玲,还替她擦眼泪,难道脑电波可以完成这些动作吗?”
沈曹解释:“这就像看武侠电影,每个动作看上去都真切有依,可是实际上并不是真人在那里打,而只是一组影像的投映。穿越时光,也和这个异曲同工,所有的过程,只是在意念中完成。不过,也许就像是脑力劳动同时也是一种体力付出吧,即使是意念回归,你的身体也还是受到影响…”说到这里,沈曹忽然停下来,望着我说“锦盒,今晚,可不可以不走…”
“不可以。”不等他说完,我已经断然拒绝“沈曹,我已经有男朋友。”
“子俊?”沈曹敏感地问“我刚才听到你在叫这个名字。”
“是的,他叫裴子俊。”
“我不想知道这个。”他粗暴地打断我“你男朋友的名字,应该叫沈曹!”
“沈曹…”我低下头,欲言又止。
他忽然叹了一口气,放缓语气说:“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担心你的身体,想就近照顾你。你放心,在你男朋友回来之前,我不会烦你。就算我们要开始,我也会等到你和他说清楚,不会让你为难的。”
我看着他,他的眼光如此温暖,像一只茧,将我笼罩。
理智是扑翅欲飞的蛾子,在情感的茧里苦苦挣扎,心呢?我的心是那只茧,亦或那只蛾?
情感的潮水涌上来,淹没我,拥抱我,有种暖洋洋的慵懒,仿佛一个声音对我说:投降吧,爱他吧,这是你最喜欢的方式,是你最渴望的爱情。
可是,子俊的名字是一道铭刻,在我的生命中打下烙印。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纵然不如意也好,终究情真意切,岂可一天抹煞?子俊走的时候,说过要带花伞给我,他那个简单的脑袋里,只有花伞手镯这些个十年不变的小礼物,再想不到银质相框,时间大神,也不懂得欣赏莫奈的《日本桥》。但是也正是他的简单,让我不敢想象,如果告诉他短短的几天分别里,我已经变了心,他会怎样。
想到他可能受到的伤害,我的心已经先代他而疼痛了,怎么忍得下?
理智的蛾扑腾着晶莹的翅,挣扎也好,软弱也好,终于破茧而出——我避开沈曹的眼光,清楚地说:“对不起,我要走了。”
我们并没有就此分开,沈曹陪我去了苏州河。
他说:“很多书上把张爱玲出生的宅院写成是泰兴路也就是现在的麦根路313号,其实是错的,正确的地址应该是康定东路87号。这是由于近代上海路名一再更改造成的。”
我奇怪:“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我查过。”他淡淡地说“向民政局要的资料。”
怎样查?为什么查?他一字未提。而我已深深震动。
在这个利欲薰心,做什么事都要有目的有结果的今天,有个人肯为你的一句话而做尽功课,却完全不指望你回报,那是一种怎样的幸福?
我和沈曹并肩慢慢地走着,越接近心中的圣地,越反而有种从容的感觉,仿佛面对美食,宁可细细品尝而不愿意一口吞下。
他很自然地牵起了我的手。手心贴着手心,算不算一种心心相印?
当年张府的高墙深院,如今已经成了一所医药中专学校的校舍。花园和围墙早已拆除,从张爱玲被囚的屋子里望出去可以看到的那一排小石菩萨也被敲掉了,然而扶着楼梯的扶手一路“咯吱吱”地走上去,楼梯的每一声呻吟却都在告诉我:这里的确是张爱玲出生的地方。
那雕花的楼栏杆是蒙尘的公主,隔着百年沧桑,依然不掩风华,执著地表明它曾经的辉煌。走遍上海,这样苍老而精致的楼梯大概也是不多见的。
厅里很暗,阴沉沉的,有种脂粉搁久了的老房子特有的暧昧气息。
阴沉沉的走廊尽头,张爱玲在远远地对我张望,仿佛带路。我甚至可以看得清她脚上软底拖鞋缎面上的绣花。
整座楼,都像是一只放大了的古旧胭脂盒子,华丽而忧伤,散发着幽黯的芬芳。
秘密被关在时间的窗里,不许春光外泄。淘气的男孩子踢足球打碎了一块玻璃,故事便从那里流出去了——
关于张爱玲的传记那么多,我最钟爱的,惟有张子静先生的《我的姐姐张爱玲》。毕竟手足情深,感同身受,点点滴滴,喁喁道来的,都是真情真事,细致入微,远不是其他后人的揣想杜撰可以相比。
在子静先生的回忆中,关于姐姐张爱玲和继母顶撞而被毒打的整个过程,描述得非常清楚:“在这一刹那间,一切都变得非常明晰,下着百叶窗的暗沉沉的餐室,饭已经开上桌子,没有金鱼的金鱼缸,白瓷缸上细细描出橙红的鱼藻。我父亲趿着拖鞋,啪哒啪哒冲下楼来…”
父亲听了继母的挑唆,把爱玲关在小屋里不许出门,也不许探望自己的亲生母亲,足足有大半年时间。爱玲积郁成疾,得了严重的痢疾,差点死掉。后来不知怎的,张父忽然良心发现,亲自带了针剂来到小屋里给爱玲注射,终于救回她一条命…
旧时代的女子,即使尊贵清高如张爱玲吧,亦身如飘萍,生命中充满了危险与磨折,时时面临断裂的恐惧。谁知道生命的下一个路口,有些什么样的际遇在等待自己呢?
那一年的冬天,张爱玲离家出走,投奔了姑姑和母亲。从苏州河往静安寺,是逃出生天;然而从静安寺往美丽园,却是一条死巷。
胡兰成,一个爱情的浪子,一个政治的掮客,一个天才的学者,字好,画好,诗好,口才便给,头脑清醒,几乎除了人品无一不好。最难得的,还是他善解人意,尤其是张爱玲的意,他对爱玲文字的激赏与解说是独具一格的——那样的男子,是那样的女子的毒药,无论他的人品有多么不堪,她也是看不见的。
不是不知道他劣迹斑斑,然而女人总是以为坏男人会因她而改变。越是在别的方面上聪明的女子于此越痴。
记得见过一篇胡氏的随笔,写的是《桃花》,开篇第一句便是:“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它静。”即使带着那样深的成见,我也不能不为他赞叹。胡某是懂画的人,却不是惜花的人,于是,他一生桃花,难描难画。
张爱玲,是胡兰成的第几枝桃花?
校工在一旁等得不耐烦,晃着一大串钥匙催促:“先生小姐,你们进来很久了,到底是找人还是有事?学生都走光了,我要锁门了。”
我点点头,茫然地转身,看到沈曹在身后沉默的陪伴,那了然的眼神令我忽然很想痛哭一场。
也是这样地风流倜傥,青年才俊,也是这般地体贴入微,博才多艺——多么像一场历史的重演!
这一刻,我甚至希望,他不要这样地懂我,这样深地走进我的心里去,这样子做每一件事说每一句话都可以深深地打动我。
如果有个人,他总能够很轻易地了解你,甚至比你自己更知道该为你做些什么,你会怎么样?
我们仍然牵着手,缓缓地下楼,每一个转弯都如履薄冰。
张爱玲的死巷,是胡兰成。我呢?谁可预知,沈曹带我走进的,可也是一条死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