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街道,下不完的雨,我推开一道又一道门,每道门里都有许多人,每道门里都没有声音。可是仍然感觉到嘈杂。
是的,嘈杂是一种感觉,就像漫天的飞絮满街的拥挤是一种感觉一样,它们不一定要通过人的感官来知觉,而可以具有独立的生命力,涌自人的内心。
哲人说:我思故我在。噪动与华丽也一样。它们的存在不是由于声音和色彩本身,而在于感觉。
感觉中,我不是我自己,而只是一束思想,轻飘飘地徘徊在记忆的甬巷,同许多前世的因缘相望不相亲。
那些门都又高又沉,我不是用力气推开它们的,是用思想,当我试图打开它们时,它们就打开了,可是打开也如关闭一样,因为我看得到那门中的人群,却听不到他们,因而也就走不进去。我只是一个门外的旁观者。
有一扇门我无论如何打不开,它沉重而湿润,长满滑腻的青苔,我站在门外哭泣,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想进去。我只知道,打不开它使我感到孤独而又挫败,不知所措。我哭泣,像一个小女孩。
这时候门打开了,里面有阳光射进,灿烂芬芳,站在阳光中的人对我说:“你来了?”
梦在这个时候醒来,阳光满窗。
我觉得惊奇。我从来没有中午睡觉的习惯。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
在梦中我见过许许多多的门,常常梦见那些门,每道门里都关着一些回忆,可是,门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话,从来没有声音传出。但是刚才,他们对我说话了,很清楚地说:“你来了?”
而且,这是第一个有阳光的梦。
这使我对接下来的约会充满了好心情。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适时地响起,是小李,他开玩笑地说这里是通讯台报时服务,提醒我约见王朝公司的时间到了,并问用不用送我过去。
我知道他不想见那两位难缠的女经理,而且王朝离宾馆也并不远,于是问明了路,决定自己开车去。
车子慢慢驶上王朝大厦停车坪,穿蓝制服带白手套的年轻保安一路小跑地迎上来,以十分标准的手势指点泊车位,并替我拉开车门。
我微笑地道了谢下车,对与王朝的合作已经先抱了几分愿意。再大型的工程,也要从地基一砖一瓦地建成,商界谈判的成功与否,有时候往往取决于一个小小的细节。我就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三星级大酒店在今春旅游旺季的竞争中,仅仅因为大厅吊灯上有灰尘而失去了承接印尼百人旅游团的投标资格。如今,单从这保安的服务,已经可见王朝管理之一斑,是有规矩的地方。
自动门无声无息地在我面前打开,刚刚迈进大厅,前台小姐已经满面笑容地迎上来:“是台湾‘再生缘’的唐小姐吧?我们公司创意部和制作部两位经理正在会议室等您,请跟我来。”
很明显,在此之前她已经见过我的传真照片,故而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我认出,没有一句多余盘问。
我心中的好感更加多一分。
王朝的大厅装修得很漂亮,与其说是写字楼,不如说更像是星级酒店。云母铺地,水晶吊顶,华丽,但不伧俗,有恰到好处的炫耀与含蓄。最特别的,是走廊两壁的装饰图并不是某名画的印刷版,而是真人照片。其中颇有几位名女人的样子我是认得的,都是内地当红的女明星——这大概便是公司的业绩之一了,在她们的宣传和包装上王朝应该是颇出过一些力的吧?其中一个名女人的画像边还附着她的一句名言:“只想做个普通人。”
只想做个普通人?嘁,那她认为自己有多不普通?演过几部电影,得过一两次奖,离过婚,打过官司,就变得不普通了?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绝对不会这样响锣密鼓地喊出来,所以喊,就是因为太想不普通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跟在前台小姐的身后走进会议室,当看清坐在里面的两位年轻女经理的时候,我刚才看到的画面就都不记得了,甚至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的形象也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就只剩下这两个女子:一个高贵,一个妩媚;一个满脸英气,一个笑靥如花;一个短发方颐,西装套裙,线条极简洁,惟一装饰只是右腕一只男装表;另一位却着装艳丽繁复,夸张的大皱褶,标志性的几何图型,瞎子也可以看出,那正是“三宅一生”的招牌设计。
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妮子等于把一尊广东玉的观音像穿在身上呢。
但是她也真配得上“三宅一生”那纤柔有致的身材,生动灵活的眉眼,花明柳媚的笑容,都与身上的服饰衬得严丝合缝,让人看着,只觉俏丽不觉张扬。
最难得的,是两位经理无论从着装习惯还是气质风格上都截然不同,却又偏偏都惊人地美丽。我无法评价她们两人谁更美丽,也想不出除开她们之外的第三种美丽。想像力忽然变得贫乏,因为她们的面容已经填塞了我所有的想像空间。震惊之余,反而不懂得客套,就只剩下最老实的一句:“你们好,我是‘再生缘’玉器行的总经理唐诗。”
“你好!”短发的小姐眉毛微扬“我是王朝广告的制作部经理宋词。”
宋词。她说她的名字叫宋词。而她本人,的确也像是一阙极清丽洒脱的宋词。是“大江东去”?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
仿佛有一阵清凉的风自远古吹来,唤醒了沉睡在荷塘深处的回忆,面前的宋词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人,而来自我梦中的门内。她明眸皓齿,莞尔如花,似乎随时都会开口说出:“你来了?”
“你是不是以为她在开玩笑?”另一位长发的小姐显然误会了我的沉默,笑着从一旁转出:“是真的。她真的就叫宋词,而我,我叫元歌,创意部经理。”
她们两位且立刻取出名片相赠,果然分别叫做“宋词”、“元歌”
这样的巧事,编成剧本子都没人相信。
难怪小李会说我同王朝有缘,我现在明白过来他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了,的确是个意外得不能再意外的“惊喜”巧合到不能再巧合的“有缘”
然后便开始开会了。
宋词按铃唤小妹斟出“碧螺春”来,碧绿的茶叶在杯中浮上来又沉下去,旗枪分明,香气扑鼻。
茶气氤氲间,我忽然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识,许多年前,也曾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吧?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品茶,聊天,玩玉,甚至吵架。吵架?为什么呢?
我觉得恍惚。
元歌问:“唐小姐,计划书您已经过目了吧?不知可满意?”平平常常的一句话,但是由她嘴里问出来,就有种回肠荡气的妩媚。
我不由笑了:“叫我名字好了。”一边取出本次参展的玉饰照片一一摊开。“这次我们‘再生缘’玉行准备拿出来拍卖的古董玉器价位总值约在一千万左右。为安全起见,此次我先带来做宣传用的一百零八件玉饰主要是‘新仿’,只有几件是‘真旧’。总价值约在两百万。”我问两位经理:“关于王朝以往的辉煌成绩我们已经领教过了,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对于这次的‘再生缘’玉饰展,你们在宣传方式上与其他广告公司会有什么不同?”
“王朝从不与人雷同,”元歌很快地接口,不愧为创意部经理,能言善道,口才便给“玉文化在中国已有七千多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已经对玉做了极形象的评价,赋予它深厚的道德内涵,总结出仁、智、义、礼、乐、忠、德、道等十一种品质,所以,玉器不仅仅是一种装饰品,更是一种文化品味。我们此次的宣传侧重点,就在于张扬它独特的文化意韵…”
显然在此之前元歌已经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此刻像背功课般一股脑儿复述出来。内容虽然生硬,姿势却很漂亮,身形微微倾斜,左腿压在右腿上,以手势做辅助,眼神熠熠,滔滔不绝,不像女经理开会,倒像女明星接受记者采访。
我微笑,既对她的卖弄觉得好笑,也为她的认真所感动,她的清澈的声音里有一种温软的味道,好像初春的花香,令人销魂。而且,她絮絮地说话的姿态很像一个人,像谁呢?一时想不起。
茶香缭绕中,只有元歌的声音在回荡。“…我们宣传的初步方案是这样的,除了正常的平面媒体广告之外,我们打算在正式拍卖会前搞一次大型玉饰秀,会请最著名的模特儿公司来表演,并且提前把消息散发出去。这样,不愁媒体记者不主动上门来拿消息,代做宣传。既节省费用,又效果显著。唐小姐,不知你觉得如何?”
我从恍惚中回过神儿来,要回头想一想,才能理清思绪:“整体想法很好啊,可是,模特儿表演如今也很平常,各类服装秀、首饰秀并不罕见,除非请一流国际名模,否则也很难引起媒体关注。”
“就是,一味做大,完全不考虑预算成本。”很意外,宋词竟站在我这边说话。
元歌斜她一眼,但转向我时,又立刻换上笑容:“这个我们也考虑过,所以主要打算在会场的主题上搞一些噱头,增强秀的文化意味,使它有别于普通的服饰秀…”
“具体做法呢?”
“具体做法…”元歌将坐姿换成右腿压左腿,略略支吾。
“在具体的做法上,我们可以出一些新花样。”接话的是宋词“自古道:美人如玉剑如虹。如果在玉饰秀的同时安插武打表演,用剑的阳刚之气衬出玉的阴柔之美,反响一定不同。”
“在T型台上表演武打?听都没听说过。”元歌不屑,重新左腿压右腿“想像一下吧,一群千娇百媚的模特儿下场之后,忽然冒出几个赳赳武夫来舞枪弄棒,接着锣鼓一停,再出来几个美女走台。‘玫瑰花炖猪肉’,什么跟什么呀?”
“什么‘什么跟什么’?武打表演不一定就是舞枪弄棒。”宋词分辩“在我国古典文化中,武术与艺术从来就是分不开的,李白既是诗人又是剑客,公孙大娘舞剑为草书增添灵感,都是文武相融的典型例子。再说,一场秀里面只有女人没有男人有什么好看?”
“可这是玉饰,不是服装。大男人戴首饰可有多突兀?又不是同志表演。”
“所以才要请他们舞剑呀,这才刚柔并济,相得益彰。”
元歌气结,又搬起课本来:“孔子说过‘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玉是温文君子的化身,是一种斯文佩饰,怎么能与好勇斗狠的武术相结合呢?”
“那你可管窥蠡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宋词好整以暇,四两拨千金“玉可不只是佩饰,最早还用于丧器、礼器和兵器。比孔子更早,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玉兵时代’呢。”
“玉兵时代?”元歌惊愕,又将右腿压上左腿,脸上露出茫然神情。
在讨论中,我注意到两件事:
一、宋词和元歌都不仅是美女,更是才女,相当难得的广告奇才;
二、两人不和。
怨不得小李说她们难缠,遇上这样聪慧而锋利的两位女经理,除了难缠之外,也的确没有第二个词可以形容。
眼看着两人剑拔弩张,忽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刚才送茶水的小妹,她看看宋词元歌又看看我,羞怯地说:“小姐,门口那辆丰田车是您的吗?”
我点头:“是我的,怎么?”
“保安阿清说有辆货车要过来,门口的通车位置不够,想请小姐把车挪一下。”
我略略思索,取出钥匙交给她:“我这里正在开会,不方便走开。麻烦你请保安先生替我挪一下,好吗?”
讨论继续。
我向元歌解释:“刚才宋小姐说的没错,‘玉兵时代’一词出自袁康《越绝书宝剑篇》,说在轩辕、神农氏的时候,人们曾经‘以石为兵’,就是将玉石磨成环套在手臂上,边缘处磨得很薄,像刀刃一样,可以随时取下来当飞镖或者砍削用,作为狩猎的工具和抵御袭击的武器。因为玉石的质地较一般石头软,又有装饰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即使不打猎的时候,人们也喜欢磨一个漂亮的石环套在手上,也许,这就是最早的玉镯了。但是这个说法也只存在于古玩学家的传说中,并没有准确的考证,不像孔子关于玉的理论来得那样普及明白,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玉在人们的概念中也渐渐由兵器转为礼器,所谓‘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成了一种佩饰了。”
“是这样…”元歌动摇起来“这样说的话,把玉饰秀和剑舞糅到一起倒也有点儿意思,可以考虑让武士们穿上表示远古时代的兽皮服饰…”
“再戴上面具。”宋词补充。
元歌点头:“傩舞的面具,增其张力,更刺激一些。”
“模特儿的服装要尽量柔美,和男子的兽皮形成鲜明对比。”
“主题可以稍做调整。”
“经费省下许多。”
两人的意见总算渐渐相合。正谈得热闹,小妹又急匆匆跑了来,门也忘了敲,一头是汗,满脸绯红,站在门口愣愣地瞅着我大喘气,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元歌大发娇嗔:“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看到这里在开会吗?”
小妹吓得一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
我忙走过去:“你是找我吗?”
小妹这才战战兢兢憋出一句话来:“小姐,你的车子撞了,你…你们还是自己出来看一下吧。”
宋词诧异:“有这样的事?”
元歌双手抱拳做祈祷状:“天哪,真该请那个阿清滚蛋,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会议只得暂停,我走出去,果然看到自己的车尾擦在大货车的腰上动弹不得,保安站在一旁,涨红着脸,只是初春天气,他却满头是汗,看到我,嗫嚅地上前:“小姐,对,对不起,我,我赔。”
“你赔得起吗?”元歌口快地数落“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你是怎么工作的?”
我过意不去,赶紧拦住元歌:“不能怪他,我这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好了。”我看着保安“你叫阿清是吧?”
他憨厚地点头,不知道回应。
我微笑,再问:“你有驾驶执照吗?”
他仍然只知点头。我轻松地拍一下手:“那就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会处理的。是我不好,本来应该我自己来挪车的,却要麻烦你来替我做事,不好意思。”
听到这句话,阿清猛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我,眼里写满愕然、感激、喜出望外,种种情绪纠缠在一起,那样清晰而炽热地表现出来,反而让我觉得为难。
小妹喜极而呼:“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元歌取笑:“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阿清有麻烦,要你这么起劲道谢?”
小妹脸上一红,扭身跑了。
元歌更加娇笑起来。宋词却望着我轻轻点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诗经·卫风》里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当不起这样的盛赞,赶紧说:“既然没事了,我们接着开会吧。”同时心里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里见到的那个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几句话,用来形容他倒是不错吧。
讨论进行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模特儿公司请哪一家?头牌是谁?”
“剑舞表演是找武术队还是找舞蹈队?对场地有没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乐采用何种风格?”
“如何通知媒体?要不要和电视台合办?”
宋词和元歌又争吵起来,她们几乎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会有分歧,往往要我参与意见才能得出答案。
开始我想不通她们如此不和,公司为什么还敢派这样两个人来同时接待客户。但是渐渐地,我猜出这其中的妙处来:因为两人的意见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会赞成彼。而彼与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计划可以说服客人与公司合作。这样,无论两人谁获胜,公司都一样受益。王朝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惟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五千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岂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