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山里“定居”了下来,过起穴居的原始日子。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像一对真正的野人。
初夏的秦岭,正是杨槐花开的日子,还有桐花、榆钱儿,都是捋下来就可以入口的美食。
青白色的桐花大朵大朵,绿色的榆钱儿小粒小粒,各有各的香甜。钟楚博教给我,一次不可以贪心采太多,只要够当天吃就可以了。因为贮存食物的最好办法就是由得它们留在树枝上,随吃随采,才能保证鲜美可口。
黄昏时,他带我到小溪旁,不再用雷管炸了,而是在河床直径最窄的地方张网悬挂,一夜之后,自然有许多傻小鱼自投罗网;他还会通过形状与潮湿度来判断哪块石头底下可能有小蟹,用水煮来吃,又是一顿美食。
他又自己做了弹弓,用来射麻雀,虽非百发百中,却也从不落空。我用泥和了水裹在麻雀的外面,埋在土里,上面生了篝火,火熄之后,扒出麻雀来,轻轻一敲,外面的泥壳连同羽毛就一同剥落下来,露出嫩红的肉,一口咬下去,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掉。
有一次他连窝端了一个鸟巢,那些鲜美的鸟蛋的滋味哦,相信下辈子我也忘不了。
我们进山前原买了大量的方便食品,但是多半用不着,单是新鲜的山珍海味已经足够饱腹的了。我起初还担心自己会得消化不良,没想到进了山,人的胃口自动变得坚强起来,反倒比在家的时候健康多了。
渐渐我练得一手烹调鱼虾菌菇的好厨艺,也学会怎样把吃不完的兔肉割下来挂在洞口风干以备后用。
我们俩就像妹妹鸟传说中的那对兄妹,依山吃山,傍水吃水,与自然化为一体,过着完全与世隔绝的日子。
生命回复到最原始的状态,我们的需要并不比一朵花儿为多,不过是水、阳光和空气。
早晨,他为我采来带露的野花,三弯七扭编成一个开花的头环。很美,有种神话的色彩。我本能地心动,可是迟疑地不肯伸手去接。他恼了,将花环丢在地上,提脚欲踩。我忙忙喊“不要”迅速拾起,戴在头上。他立刻便笑了,眼中掠过一抹狡黠,像个计谋得逞的坏孩子。
我心里一动。他对我倒是的确不错,而且,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依然珍藏着美好与童真,也依然有一丝不泯的人性吧?
现在我清楚地知道钟楚博对我的在乎,它体现在所有的细微之处:一只烧得焦嫩可口的野兔腿,一束罕见的新鲜野花,一捧黑得发亮的最饱满的桑椹,都和吃喝有关,直抵生命的最核心处。
食物是大自然给予的,快乐也是,还有爱。
在我们洞房的顶部长着一棵老松树,根部暴露在地面,像枯老而有力的手指,深深地抓进岩石的缝隙中。树上有鸟儿筑了巢,每天吱吱喳喳地飞进飞出。我们打麻雀,掏鸟蛋,可是不招惹它们。因为感觉上它们不只是鸟,而是我们的邻居,是熟人,朋友。
在原始的山林中,人们对于温情的需要超过任何有形的物质。
一天中,最喜欢做的事仍然是看夕阳。每当黄昏来临,我就什么也不做,爬到山峰最高处,坐在石头上看夕阳在山峦起伏间轰隆隆滚落。那壮美的一刻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我可以从夕阳西下一直呆到星辰满天,然后猜测哪一颗星是我的归宿。无言的夜空下,大地变得温柔而神秘,一切仿佛都被赋予了另一种意义,那是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所不知道的。
但是如果这一天阴雨霏霏,我就看不到落日,可是也不会伤心失望,因为那意味着布谷鸟会叫。在细雨中,山深处,一声又一声“哥哥!哥哥!”无限依依。那时候,我就会想起以然。如果可以同他再见面,多想也当面喊他一声“哥哥”古往今来人们发明了多少对情郎的昵称,可是我现在觉得,还是这句“哥哥”最质朴也最亲切。可是,我还有机会活着同以然重逢吗?
想起那些曾经的口角与眼泪,现在才知道那时有多么奢侈。如果早知道相聚的时光原来如此短暂,而缘分是这样脆弱的一回事,我一定不会再那样任性,随意地把执手相看的时间消耗在无谓的争吵与猜疑里。
眼泪落下来,我觉得凄怆,却并不孤独,因为山里所有的妹妹鸟都在为我哭泣。
山中无岁月,我渐渐不再知道进山的准确日子。
总有一个月了吧?因为我看到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树梢上结满红红绿绿的野果,有酸有甜。当然,也有的可能有毒,不可以随便尝鲜。最简单的一种分辨方法,是把果实捏碎,涂在手上,颜色鲜艳可以充染料用的,多半有毒,汁水丰富且一洗就掉的,则相对安全。
钟楚博的军用手表上有清楚的日期显示。但是我不问,也不关心,因为已经没有意义。
很久以来,除了他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一个人。
刚进山的时候还惦记着逃跑,可是跑过一次,穿过了一片树林又一片树林,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却越跑越心惊,最终迷失在遮天的林木中,再也找不到归路。我跌坐在树下痛哭起来,哭完了抬起手擦眼泪,却发现钟楚博站在我的面前。原来,他一直在后面跟着我,却不肯露面,存心看我笑话。
那以后,我彻底放弃了逃跑的念头,认命地把自己当成山林的一部分,只当从出生起就在秦岭中生活,也只等将来老死山中了。
几十天住下来,那大树,那河流,那野花,都已经成为我的朋友,让我不再仓皇。生命中只要有了它们便已富足,再别无他求。
不为果腹而奔忙的时候,我尝试移植野花,因为酷爱在花香中醒来的感觉,却又不忍心采摘那些沾着露珠的鲜花。我将那些花连根带土挖出来种在我的洞口,可是不知为什么,同样的阳光,同样的山地,移植的花却很少能继续生存下来的。我觉得伤心,钟楚博安慰我:“那些花,朝生夕死,你就是不采它们,它们也活不了几天。”
我反驳:“可那也是生命。花也会疼,会留恋的。”
钟楚博不语。我忽然省起,这是一个杀人犯,连人的命都不懂得珍惜尊重,又怎么会在乎一朵花儿的生死呢?我可不是在对牛弹琴?
但是我错了,他似乎真的很感动,而且非常有攀谈的兴致。他在我身边坐下来,一边帮着挖土,一边缓慢地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又柔软,又坚硬。”
“柔软?坚硬?”我啼笑皆非“哪有这么形容人的?”
“可我就是这么感觉的。你很善良,又敏感又伤感,动不动就为花儿啊鱼啊的发脾气掉眼泪;可是发起火来又凶得不得了,被我绑到山里来,也能安之若素,在这样的环境里还忘不了自得其乐,忙着跟花儿鸟儿们交朋友,这种勇敢,在城里女孩子中很罕见呢。”
我有些脸红起来。没想到他从来不讲恭维话,一旦夸起人来竟是这么肉麻。
不过他说的是实话,我的确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刻地体味到大自然的真实含义,也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热爱它依赖它。早晨的鸟鸣,中午的溪流,黄昏的落日,都是我无尽的财富,都令我沉醉流连。
然而,就在我对人类的概念已经日渐淡漠,死心踏地地把自己当作秦岭中的一棵草的时候,一个意外的发生又重新唤起了我作为一个人的渴望,对文明和城市的渴望。
那天,我们从溪边捉鱼回来,走进山洞时,我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很明显,有野兽造访过我们的“洞房”只见洞里一片狼藉,睡袋被扯碎了,锅碗筷碟散落一地,油盐酱醋翻倒过来,最惨的,是盐罐打碎了,白花花的救命盐散落一地,淌在水里,化为乌有。
我当然明白,野居的日子里,食盐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钟楚博与我面面相觑,许久,吐出一个字:“偷!”
“偷”是一个“人”字加上一个“俞”字,是人与人的对抗。
换言之,我们的猎食对象不再是榆钱儿桐花或者小鱼小虾,而是人。
因为只有人才会向我们提供油盐酱醋一应调料。没听说鱼虾可以自动把自己烹调好了送上桌的。
秦岭是少有的在深山处还有人家耕种的野山,每天到了下午,我们躺在野地里,都会远远看到炊烟直上,大约有十来家的样子。
早晨天蒙蒙亮的时候,也会远远听到几声鸡啼。
但是一家同一家都隔得老远,正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钟楚博说:“想找到住家很简单,朝着炊烟的方向走准没错儿。最麻烦的是狗。山里人家没有不养狗的。不过没关系,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估计上午的时候农人都会下地干活,多半会带着狗走,那是我们行动的最佳时机。”
“可是怎么知道屋里有没有留人呢?”我问。
“你可真笨。看看院门有没有插销不就知道了?”
终于又要同人打交道了,我不禁感到兴奋与忐忑。
我们早上出发,一直走到大中午的时候,才来到第一户人家。
院门果然用一根横棍插着销。
钟楚博向四下看了看,拉着我很从容地走过去把插销拔开,推门而进。我的心“怦怦”地跳,要知道,这可是作贼呀!
但是四周实在太静了,静得足以让人忘记行为的本质,而只把它当成一次历险。我新奇地看着院中的碌碡,水井,还有猪圈,这还是我第一次走进一个真正的农家,只觉眼中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一切在小说和电视中都似曾相识,陌生是因为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真的亲临其境,那感觉,就好像无意中走进了电影片场,完全没有真实感。
在我四处打量的时候,钟楚博已经毫不迟疑地穿堂入室,顺利地在柜子中找到一罐粗盐,还顺手牵羊拿了四只蒸馍和一小瓶油,出来对我说:“好了,走吧。今天可以加餐,不用再喝荠菜汤,可以炒菜吃了。”
“好了?”我惊讶。这样平静顺利?简直顺利得离谱儿,毫无惊险之处。
这时候我在窗台上看到一本书,还包着书皮,顿时像葛朗台捡到金子一样兴奋地欢呼起来:
“书!书!”扑过去抱在怀里,不禁满眼是泪。
“喊什么?怕人听不见?”
我不理,依然用守了三十年寡的深闺怨妇见到初恋情人的变了调的声音尖叫着:“书!书呀!”一边小心翼翼地翻开来,可是只看一眼,就不由傻了——那竟是一本小学代数课本。
钟楚博哈哈大笑:“你不会想把乘法表从头复习一遍吧?”
我垂头丧气,迁怒于他:“还说你的百宝囊应有尽有,连本带字的东西都没准备,简直野人!”
“这野人的生活,你还要过很久呢。”他笑起来,过一会儿,收敛了笑容,很认真地问我“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带你进山了吧?”
“为什么?把我当红宝书一天读三遍?”
“差不多。在这山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寒冷或者野兽,而是寂寞孤独。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进山,不出半年,我怕自己会闷疯的。所以,你得不停地跟我说话,不然,小心出山之后变哑巴。”
我不响,心里却知道他说的是真的。有生以来,我从未像现在这般寂寞空虚,从未像今天这样强烈地意识到文字的可爱和充实。
我又吟起那首陆游的《鹧鸪天》来:
家住苍烟落照间,丝毫尘事不相关。
斟残玉液行穿竹,卷罢黄庭卧看山。
贪啸傲,任衰残,不妨随处一开颜。
元知造物心肠别,老却英雄似等闲。
哦,哪怕手上有一卷佛经道论也好呀,只要是带字的,可以让我研习背诵的,就是我的纶音圣旨了。在这远离文明的旷野中,真令人觉得一天就像一年,一年也只如一天,红颜白发,不过在弹指一挥间,念着那句“老却英雄似等闲”我的心中一阵苍茫。
钟楚博安慰我:“要不,咱们再偷几家看看,总有一家会有人识字看书吧?不是有个挺有名的读书人说过,什么‘偷书不算偷’吗?”
我瞪他一眼:“是孔乙己说的,读书人窃书不算偷!”
“对了,对了,就是这个孔老三说的,窃书!窃书不算偷?”
我又蒙了:“什么孔老三?”
“孔夫子姓孔,孔乙己也姓孔,孔夫子又称孔老二,孔乙己自然只能排老三了。”
我瞠目,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终于忍不住“扑哧”一下乐了出来。
于是,为了“窃”书,我们一一拜访了秦岭深处的几户农家。
有一次我总算偷到一大摞书,可是看仔细了,发现全是医书,又看到屋里摆满中药,原来户主是个老中医。我担心那些书要用来救命,虽然不舍,还是放回了原处。
还有一次,翻账本的时候钟楚博翻出一张纸,忽然脸色大变,像捡到炸弹一样把纸片扔掉了。我问是什么,他回答说是小孩子的乱涂乱画,随手揉成一团扔进了炕下灶里。那天晚上,他告诉我最近要格外小心,而且,短期内不可以再动贼心。
他不知道,其实我早已注意到那张纸片,那上面是我和他的油印头像,那是一张通缉令。
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前所未有地剧烈。这张通缉令重新唤起了我出逃的欲望。许久以来,我几乎已经忘记山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一种文明的充实的城市生活,现在,这张通缉令唤醒了我对城市的记忆,对家人的思念,对正常生活的渴望,不,我不能再在山里呆下去,就这样同钟楚博化为一体。我要回到文明世界里去,那里有文字,有电视,有以然的笑话和无忧的茶馆。我要回到他们中间去!
我尝试劝钟楚博自首:“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你想不想有一种比较清白的人生?”
他眯起眼睛打量我:“你在打什么主意?报警?服案?我头上顶的可是死罪,那不叫自首,叫自投罗网。人的路是两条腿一步步走出来的,没有第二次选择。”
我决定不再白费唇舌,却暗暗计划当夜出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