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香港的求学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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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年末,我去香港,第一站便是浅水湾。水静风轻,阳光猛烈得叫人不敢抬头,游人排成长龙在做摸财神的游戏——说游戏也许不恭,因为他们的神情是如此虔敬,分明坚信或是情愿相信摸一摸财神的头或手就可以财运亨通,摸一摸财神身边的金元宝再把手握拳揣进口袋就可以代代平安。据说这是香港的风水宝地,有钱人最喜欢在半山盖房子,背后有靠山,眼前有浅水湾,水是财,招财进宝就指望它了。

 我没有那个耐心去排队,只是一个人在沙滩边的甬路散步,有风吹过,树上的紫荆花飘舞飞落,我捡起一朵执在手里,慢慢地走,慢慢地走,想着这是半个多世纪前张爱玲走过的地方,也就是白流苏和范柳原走过的地方,远处楼群幢幢,范柳原在电话里猜想白流苏窗口的月亮比他自己窗前的白而皎洁,那些调情的话语都散在风里了吧,于水波荡漾间呢喃絮语。

 对香港的初印象,是乱世中的《倾城之恋》,浅水湾的炮火应已止息了许多年,那堵天荒地老的断壁不知还在不在?

 张爱玲曾在小说里提到一种“影树”一种花开似火的盛景。然而我向路人打听什么是影树,其人瞠目以对,说是在香港生活三十几年也没听说过何谓影树,反而当我是杜撰。我便也开始怀疑,也许这会从此成为沉淀在我心底里的一个谜,但是也并不介意能否解开,就像是我眼前的浅水湾其实远不如记忆里的美丽。

 然而写这部书的时候,我的灵魂离开躯体,再一次来到香港,来到1939年的浅水湾,我终于看见了传说里的流苏与柳原。他们手牵着手走在老墙下,盟誓说: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不禁泪流满面。

 我又逆着时间的风向前飞,看到白流苏退回到船上去,而范柳原在岸上等她;我也看到了李开第在码头等张爱玲——这是位38岁的工程师,曾经留学曼彻斯特大学,在英国时就与黄逸梵和张茂渊熟识,交情一直很好,所以她们托了他做爱玲的监护人。后来他成了张爱玲的姑父,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他们见面的时候,可是一点端倪也没有的。他们生疏而客气地打着招呼,完全不知道彼此40年后会成为亲戚——然而我是知道的,于是我会心地笑。

 好吧,让我把这一段在香港追逐张爱玲的故事轻轻地说给你听,请你在美女耸肩瓶里插上一枝新采的梅花,或是玫瑰,或是紫罗兰,或是随便什么应季的鲜花,然后选一只白地兰花的小小香薰灯,撮上少少一点沉香屑,少少一点就可以,因为她在香港的时间并不长——那年夏天,张爱玲只身远渡,成为香港大学的一年级新生。这不是她第一次坐船,却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独自远行,无论是父亲的家,还是母亲的家,这时候再想起来,又都是甜蜜而温暖的了。

 那种感觉很新鲜,仿佛刚刚出生,或者是带着前世的记忆重生。是在原来的视野之外,又张开一双新的眼睛,看到不同的世界;又长出一双新的腿,迈出不同的步子——简直连直立行走都要从头学起似的。

 太阳明晃晃照在头上,也照在水里,水里的光又映进眼睛里,于是眼睛便要盲了,只看见码头上红的橘红的粉红的巨型广告牌围列着,还有绿油油浓而呆的海水,一条条一抹抹犯冲的颜色蹿上跳下,在水底下厮杀得异常热闹。这样刺激、夸张的城里,便是栽个跟头,也比别处痛些吧?

 她好不容易在那些冲撞的色彩里找到灰沉沉的李开第先生,看到他举着的牌子,牌子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她带着一种全新的心态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迎着李开第走过来。新奇大于恐惧,仍然尴尬,但尴尬是她与生俱来的;也仍然沉静,可是那沉静的水面下有暗流涌动。20世纪30年代的香港

 李开第此前同黄逸梵通过话,她已经存了一笔钱在他这里,并且对他描述过女儿是怎样的一个人,忧心忡忡地说明她的“弱智”与讷于世故。而他看到的张爱玲也的确就是一个青涩的少女——瘦,高,戴着玳瑁眼镜,神情严肃,沉默寡言。

 他于是也并不多话,只伸手接过她的行李,顾自在前头引路,叫了车,直接送她到香港大学。

 大学位于半山腰的一座法国修道院内——后来半山就成了张爱玲小说里的重要背景,葛薇龙的姑姑便住在半山别墅,乔琪的车从山下一路开上来,薇龙等在路边,等着他回头;愫细同罗杰闹翻了,从半山一路地跑下来;言子夜教授的住宅,是在半山;范柳原为白流苏租的房子,也在半山。

 山路两旁盛开着如火如荼的野花,那便是我遍寻不见的“影树”据说有着燃烧一般的颜色。满山植着矮矮的松杉,风送来海的微腥。有一次爱玲抱着一摞书从山上下来,突然看到一条蛇钻出山洞来半直立着,两尺来长,眼圆舌细,丝丝地瞪着她;她也回瞪着它,瞪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然后才突然“哇呀”一声大叫着跑掉了——估计那条蛇也被吓了一跳。

 在学校里,她最喜欢的去处是图书馆,那里是感情的冷藏室,文化的修罗场,那一排排的乌木长台和影沉沉的书架子,略带一点冷香的书卷气——是悠长的岁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那些大臣的奏章、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的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都是她熟稔而喜爱的,坐在图书馆里,就仿佛坐在历史的殿堂中,有种君临天下的安泰与笃定。

 偶尔从书卷中抬起头来,看着饭堂外面坡斜的花园,园里灼灼的杜鹃花,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铁栏杆外的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再远处,是海那边的一抹青山。那时候,心是静的,属于天地与自然。

 本地的女孩都是圣斯提反书院毕业的,与马来西亚侨生都是只读英文,中文不过识字;又多是阔小姐,最是挥金如土,眼高于顶的,社交活动多得如午夜繁星,又讲究吃又讲究穿。然而爱玲为了节约开支,不敢参加任何活动,免得在学费膳宿与买书费外再有额外开销。在香港求学三年,也没学会跳舞,因为怕要置办跳舞裙子。

 宿舍里有个叫周妙儿的女孩子,父亲是巨富,买下整座离岛盖了别墅。她请全宿舍的同学去玩一天,要自租小轮船,来回每人摊派十几块船钱。张爱玲为了省这十几块钱,便向修女请求不去,然而修女追根问底要知道原因,她于是不得不解释,从父母离异、被迫出走说起,一直说到母亲送她进大学的苦楚,说得眼圈渐渐红起来,自觉十分羞窘。偏那修女也不能做主,又回去请示修道院长,最后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张爱玲大丢面子,无可争强,只有以加倍地发奋苦读来雪耻。

 为了加强英语练习,她从入学第一天起便给自己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再用中文写字,连家信也是用英语书写,反正妈妈和姑姑的英语都是很好的,还可以顺便纠正她的语法错误。

 求学三年里,只有过一次例外——就是为了参加《西风》征文比赛,写过一篇《我的天才梦》。

 当时女生宿舍的规矩是每天在餐桌上分发邮件。张爱玲最喜欢收到姑姑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迹写在粉红色的拷贝纸边上,像一幅精致的印象派裱画。每每见了,真有种“见字如晤”的亲切。

 这天同学蔡师昭一边分信一边念名字,念到张爱玲,她以为又是姑姑来信了,兴高采烈地拆开,却是《西风》的获奖通知,不由又惊又喜地“呀”了一声。蔡师昭看到她的样子,笑着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你看。”她递过信去,巴不得有人同她分享快乐与荣誉。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与所有的人分享,可惜同学们都是华侨,多半不懂中文,就只有蔡师昭熟悉中文报刊。

 蔡师昭是天津来的,20出头,在同学中算是年龄大的,为人又稳重,家教很严——替她取名师昭,要她效法《女训》的班昭,显然守旧。因为比同学们年长几岁,比较善解人意,对张爱玲的处境很了解,深知得奖的意义对她有多么重大——还不止只是奖金的缘故。她替爱玲庆幸,也要替她在身边的阔小姐中撑面子,便把信传给别的女生看,一边解释《西风》是怎么样了不起的一本杂志,得这个奖有多么不容易。

 爱玲十分感激,面子上做得淡然,心里却乐得飞飞的,巴不得刊了自己文章的杂志赶紧自己长翅膀飞过来。

 然而等了许多日子,正式的通知单终于来了,却写着第十三名——非但不是头奖,二奖三奖也不是,仅仅是荣誉奖第三名。

 蔡师照还在等着进一步分享她的快乐,看到印有《西风》杂志社字样的信封,立即问:“奖金到了么?”

 “不是头奖。”爱玲讪讪地笑着,把通知单给蔡师昭,声音低低的,头也低低的。

 蔡师昭看了,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怎么回事?”便不再说什么,也不便说什么;脸上没什么表情,是不知道该做何表情;她替张爱玲觉得难堪,于是张爱玲也就益发难堪了。

 这件事,从此成了张爱玲心上的一块石头,压了大半辈子之久。

 ——也是因了这个缘故,她后来才会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那句话,因为成名太晚,快乐也来得不那么痛快。

 她是深深地被《西风》获奖的这件事给伤着了。“穷”已经像个红字般烙在额角,让她羞窘;这次征文获奖,原以为可以给自己挣点面子的,不想闹了个乌龙,更加郁闷。

 幸好她不愧是写小说的天才,最擅揣摩别人心思,把这项本领用在猜考题上,无往不利。年底成绩放榜,她居然门门功课考第一。港大文科二年级的两个奖学金,也被她一人独得,不但学费膳宿费全免,还有希望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总算扬眉吐气。

 一个素以评分严厉出名的英国教授半是服气半是负气地说:“我教了几十年的书了,还从来没有给过这么高的分数呢。”2

 在香港的张爱玲依然是特立独行的,但是终于也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交往了许多年。那就是炎樱,在张爱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樱的重要性仅次于她的妈妈和姑姑,还在苏青之前。

 清高自诩的张爱玲会那样真诚而迅速地喜欢上炎樱,是出于欣赏——炎樱是她之外另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种方式的特立独行。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要么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么性情各异,相辅相成——而这两种情况,竟同时发生在她们两人身上。

 炎樱是美的,一个混血的锡兰(今斯里兰卡)女孩,瓜子脸,丹凤眼,黑眼珠,黑头发,但皮肤是褐黑,黑里透红,轮廓鲜明,身材娇小而丰满,营养过盛一般,精力也过盛,有着初生婴儿般的坦荡与快活。笑容灿烂,笑声响亮,说话又快又不讲理——不讲理法。她原名FatimaMohideen,炎樱是张爱玲给取的名字——炎炎夏日里的一颗红樱桃。很恰当的名字。然而炎樱未必喜欢,她后来要给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张爱玲说听着太像“麻袋”于是她又改名“貘梦”——貘是一种吃梦的动物。然而我终觉得,都没有“炎樱”这个名字好,听着有色彩有形象还有热度似的。

 炎樱很天真,也很热情,充满了感染力,和张爱玲一起逛街,买东西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抹掉一点零头,可是她讨价还价的方式很活泼而可爱,总是让店主心甘情愿地让步。她会翻开兜叫店主看她所有的钱,并且一一数落给他听:“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于是店主便心软了,既是因为她夸赞他店里的“货色实在好”也因为感动于她的孩子气,于是说:“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热心地指给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很风趣,有真正的幽默感,时不时地迸出一两句语录来,真正妙语如珠,报上登出加拿大一胎五孩的新闻,她评论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她个子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张爱玲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armfulsisbetterthannoarmful。”)

 看到花间蝶飞,她会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形容一个女人的头发黑,则是“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凡此种种,往往叫张爱玲击掌叫绝。

 炎樱还很勇敢,作风大胆,这表现在她的作文和说话上——中国人有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头好。”于是炎樱在作文里写:“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让看卷子的教授大为瞠目——那教授是位神父。张爱玲的好友炎樱

 她的大胆更表现在行为上,或者说,是心态上。欧战爆发,香港被轰炸,飞机在天上呜呜地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丢一颗炸弹下来,大家都惊惶悲痛失魂落魄,只有炎樱一样地开心,兴致勃勃,自得其乐,不仅偷偷跑去城里看五彩卡通电影,回来又独自跑到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让舍监极为惊怒而恐慌——但她是炎樱,舍监又能拿她怎么样呢?

 张爱玲听着炎樱的歌声,无法不心折。

 炎樱是特立独行,独一无二的,然而她又并不是“遗世独立”的“独”而是“独树一帜”的“独”

 两个很“独”的人走在一起,就变成了“双”所以张爱玲后来写了《双声》——她们俩走在一起,一个高而窈窕,是“鹭鸶”;一个矮而腴丽,像“香扇坠儿”从外形上已经相映成趣,再一唱一和地说起话来,略加整理就是一篇妙趣横生的好文章,但那是回到上海以后的事情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总想着要把自己所有所能的尽量给她,张爱玲对炎樱便是这样。然而她除了自己的天才也别无所有,于是为她写了许多文字,还画了许多画。

 有一张炎樱穿衬裙的肖像画,被一个俄国老师看到了,十分欣赏,一定要张爱玲卖给他,答应给五块钱,看到她们两个面有难色,又赶紧解释:“五元,不加画框。”

 那期间张爱玲画了许多画,由炎樱着色,她们合作得亲密无间——这种合作后来一直持续到回上海,炎樱替她设计过《传奇》增订本的封面,后来又替胡兰成的杂志《苦竹》设计封面。

 在香港求学期间,她又重新拿起画笔来,替房东太太、烫发的少奶奶、有传染病的妓女画速描,画了许多杂乱重叠的人头,自己看了沾沾自幸,觉得以后再也不会画出这样好的画来了——她的悲观的心态就像她最喜欢的那幅高庚的名画《永远不再》,总是每每看见好的事物便觉得这是空前绝后、不可多得、稍纵即逝、永远不再的。一面在画,一面已经担心自己会江郎才尽,失去作画的能力。

 有一幅画,炎樱给上了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爱玲尤其喜欢,说是有古诗“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意味。还有一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她母亲一生中最喜爱的颜色,便是蓝与绿。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母亲为她照片上色的情形,色调是蓝与绿;母亲在她四岁时第一次离开中国去留洋,也是穿着蓝绿的衣裳。

 那是母亲的颜色,母亲的神情——每当炎樱为她的画上色的时候,便是张爱玲最爱她的时候。她看着炎樱,看她专注地为画稿着色,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想着那遥远的遥远的母亲。

 一个爱画的人,对颜色是敏感的,连带地也注定会在乎穿戴。然而早在上海时,母亲就曾与她有过一项协议:若是想嫁人呢,自然可以多买些衣裳打扮自己;若是想升学,那便只好先顾学费。

 张爱玲十分痛苦于这项选择,因为结果是不需要犹豫的,犹豫的只是过程——她当然会选择升学,可是她又好希望有新衣裳穿。

 来了香港后,她发奋用功,一口气拿了两个奖学金,奖金25英镑,在当时的香港,这已经超过大部分人一年的收入了。爱玲自觉为母亲省了一点钱,而且也要奖励自己一下,便大胆地挥霍一次,买了衣料自己设计服装,随心所欲地做了几件奇装异服,大穿特穿了一回。

 那些衣裳里,有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底子上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没有纽扣,穿的时候像汗衫一样钻进钻出,领子矮得几乎没有,下面还打着一个结,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那大胆的设计,连炎樱看了也惊叹不俗。

 炎樱也是喜欢自己设计服装的,找出母亲的一条紫红色的大围巾,把两头铰下来缝成一件毛线背心,宽肩,掐腰,齐腰一排三四寸长的同色同线的流苏,随着她的走动一步一摇,更像一枚小巧灵活的香扇坠儿了。

 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一起去中环天星码头青鸟咖啡馆买“司空”一种三角形的小扁面包,比蛋糕还细润,轻清而不油腻,一次买半打,两个人分着吃;一起去看卡通电影,去浅水湾看“野火花”在月光下散步,自得其乐而相依相伴、相得益彰着。3

 香港求学三年里,张爱玲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是在放暑假时,炎樱不等她便独自回了上海,她有一种被世人遗弃的孤单感,大哭起来;而最开心的一次,当是与母亲的团聚——也是在暑假,1941年夏天,黄逸梵与几个上海牌友一同来香港小住,宿在浅水湾饭店。

 张爱玲一有时间便去看她,从此浅水湾对她就有了特别的意义。一闭上眼,路线便清晰,梦里也走不错。

 ——乘车出市区,沿路经过黄土崖红土崖,渐渐地光景明媚,水静风清,许多游山的车子掠过她乘的车,游人的手里抱着满怀的花,风里吹落了零乱的花瓣与笑语。

 下了车,走上极宽的石阶,花木萧疏的高台上有两幢黄色房子,那便是浅水湾饭店。报出母亲的房号,仆欧们领着她沿碎石小径走过昏黄的饭厅,经过昏黄的穿堂,上二层楼,一转弯,有一扇门通着一个小阳台,搭着紫藤花架,晒着半壁斜阳。阳台上有两个人站着说话——是母亲黄逸梵和她的美国男朋友维基斯托夫。

 黄逸梵穿着西洋蓬裙子,梳着美丽的头发,周旋于一班华美蕴藉的客人之间,走到哪里,哪里便笑声四起;她和维基挽臂从浅水湾沙滩上走过,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打着洋伞,说着流利的英语,宛如画中人,又像电影画报;也有的时候,是爱玲陪着母亲,她们挽着手臂,缓缓地散步,谈笑。一如她八岁那年,母亲第一次从国外回上海——只可惜,浅水湾不是家。

 时间对于黄逸梵好像不起作用,从那年到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然而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风情万种。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母亲不久便去了新加坡。

 ——对于黄逸梵来说,缠足之辱大概是一生中最疼痛的记忆,所以她很喜欢到处飞。一双金莲,走遍千山万水,仿佛在向命运宣战。

 然而她又无法违背她的出身,不管她怎么痛恨那古老的传统也好,她一生的活计还是依靠祖先留下来的那点古董——卖了一辈子的古董。

 逸梵是庶出。父系三代单传,到了她父亲黄宗炎这一代,婚后无所出,于是在长沙乡下买了个姨太太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便是她母亲——典型的买卖婚姻。

 黄宗炎曾在科举考试中举,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出任广西盐法道道台。上任一年即因瘴气病亡,年仅30岁。不久,姨太太在南京临盆,大夫人十分紧张——如果是女儿,黄家的香火便要断了。黄逸梵生下来,众人大惊,幸而接生婆说:“不要慌,里头还有一个!”原来是双胞胎,且是龙凤胎。这便是黄逸梵的兄弟黄定柱。

 生母二十多岁就去世了。黄逸梵同弟弟由大夫人带大,自幼仰人鼻息,小心承欢,时时记着嫡母(大夫人)的恩德。她一直都想远离那生活。

 ——通常婚姻是改变女子人生的最重要举措,然而她的婚姻又是这样失败。

 大夫人1922年在上海过世。黄逸梵同弟弟把财产分了,黄定柱要了房产地产,黄逸梵则分了些古董。每次回国再出国,就带走一两箱。

 她几次尝试独立,做生意,可是一直不大成功。总是要借着卖古董来翻身,重新开始。

 我想,每卖去一箱古董,她应当都是十分自责而悲哀的罢,因为居然没有别的办法过活。她那么厌恶她的丈夫张廷重,可是却同他一样地坐吃山空,他们两个,都避不开自己的出身。即使她去了外国,远渡重洋,那一切她痛恨的事物仍然存在于她的血液之中,到老,到死,永远不肯放过她。我妈妈也是靠卖东西过了许多年,每到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就会翻箱倒柜地找,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卖一点钱。我生下来家里已经穷了,但是穷得很“夹生”一方面是举债度日,另一面是妈妈和她的一班贵族同学时时聚会,逼仄简陋的家里,高朋满座,不是谈古典文学,就是聊外国名著,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名字和李清照交替着讲,一面又要讲究饮品,咖啡,红茶,或是洋酒,都是那个年代里十分罕见的,神通

 广大者从国外淘了来,拿到老交际圈子里献宝。

 印象中,我几乎是刚会说话便会背诗了,而且是先学古文,后学现代文的,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咬文嚼字地说话,写作文也是乱用成语,半文半白,老师倒是很欣赏,一直给我满分。从小学一年级做语文课代表,一直做到大学,还是古文课代表。古文考试,满分一百,老师给了九十九分——念过大学古文的人,大概都知道这是一个多么不可能的分数罢?这一次的母女分离,爱玲没有哭。她已经习惯了离别,也习惯了漂泊,这是命运。

 从四岁第一次看着蓝绿色的母亲去法国,到后来她自己颠沛流离大半生,她的生命仿佛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一次又一次的漂泊来组成的。

 离别是人生里无可奈何的事情,反正每个人到了最后总是要告别的,那一个苍凉的手势,多做几次,或者少做几次,有多少不同呢?

 在告别母亲之后不久,张爱玲又面临了另一次离别——并不太伤感,因为那要分别的人其实并不大亲近——就是她的监护人李开第。

 他要离开香港去重庆,所以转托了另一个朋友照顾爱玲,也是工程师,在港大教书,兼任三个男生宿舍之一的舍监,因此就住在那宿舍里。

 ——我一直猜,不知道和《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安白登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有一点影子呢?

 在小说里,罗杰是一个40岁的大学教授,教了15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就住在学生宿舍附近,便于照应,是一个罗曼蒂克的傻子。因为娶了一个不知性为何物的纯洁女子而被误会,被不由分说地冠上淫虫的名字,最后郁闷地开煤气自杀了。

 小说里关于校园和宿舍生活的描写、学生们利用舍监疏防出去跳舞、对舍监的取笑等等,显见是取材于张爱玲在港大的生活,让我不由得犯了对号联想症。

 可惜没找到任何资料证明这些妄猜,也许有人考据过,谁知道呢?我连“影树”也没找到,更遑论罗杰教授了。

 这位现实里的工程师、港大老师、男生宿舍的舍监、李开第的朋友、张爱玲的监护人是福建人,国语不太纯熟,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打量了她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种鸟,叫什么…”

 爱玲略愣了愣,反应过来,自己先笑了:“鹭鸶。”

 “对了。”那舍监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也要不好意思地笑,是“巧”得让我自己不好意思——中学时我非常瘦,九十斤的体重倒有一米六七的身高,腰又细,腿又长,看起来像不止一米七,踢着两条腿走路,也是常被人形容成“鹭鸶”想来中国人的形容词其实也挺有限的,我曾一直怅怅,腿长的鸟多着,为什么一定是鹭鸶,而不说是仙鹤呢?鹤立鸡群,多么好而现成。然而看到张爱玲也有这个绰号时,倒笑了。对于母亲曾经去过香港与自己相聚的这一段往事,张爱玲后来极少提及。她一生的文字里,更是从没提过母亲有男朋友,是张子静的回忆录让我们窥知了真相:

 “另外我表哥还透露,我母亲那次回上海,带了一个美国男朋友同行。他是个生意人,四十多岁,长得英挺漂亮。名字叫像叫维基斯托夫。我姊姊是见过母亲这男友的,但她从没对我说过,也没在文章里提起。…我母亲的男友做皮件生意。一九三九年他们去了新加坡,在那里搜集来自马来西亚的鳄鱼皮,加工制造手袋,腰带等皮件出售。一九四一年底新加坡沦陷,我母亲的男友死于炮火。这对她是很大的打击。她在新加坡苦撑,损失惨重。一度行踪不明,与家人失去联系。后来才知她去印度,做过尼赫鲁姊姊的秘书。”(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

 张子静和母亲、姐姐、姑姑的来往都很疏落,又生性木然,对许多事的记忆不是从别处(比如表哥)听来的,就是从张爱玲自己的文章里理清的思路,事实上到底是怎么样的,其实早已记忆不清,很多时间与事件都含糊。

 因他提及黄逸梵1939年去新加坡,后文接着便是1946年回国,使我一直错以为这期间张爱玲与母亲是不可能见面的。

 然而也曾产生过一次怀疑,就是张爱玲1976年出版散文集《张看》时在自序里写过——她在港大时,有一次炎樱说她爸爸有一位朋友在香港,请看电影,拉着爱玲一起去。那朋友是个帕西人,原本只买了两张票预备自己和炎樱看的,见到张爱玲,立刻窘起来,把票塞在炎樱手里,又将一包煎面包一并塞给她们,便转过身匆匆地走了。爱玲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电影,不知所云,吃着面包,也如同嚼蜡。

 后来炎樱给她讲起了那帕西人的故事,说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邻居麦唐纳太太,嫁过几次,有许多孩子,同这帕西人认识,闹着要给他做媒,硬要把大女儿宓妮嫁给他。帕西人也愿意,可是宓妮不愿意,宓妮那时只15岁,还在读书。她妈妈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22岁就离了。

 爱玲立刻想起妈妈来——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可能就离了婚。

 后来她终于见到了那个宓妮,是在一间广东茶楼,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做陪。第一次吃到搁糖的菊花茶,清苦,甜香。她看着宓妮,想着她和妈妈相同的身世,不自觉地从她的脸上读到了妈妈的轮廓,一样的高鼻深目,薄嘴唇。她着迷地看着,十分倾慕,一顿饭吃完了,仍然觉得像。

 她写道:“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当时我觉得奇怪,炎樱是什么时候见到她母亲的呢?直到看了1984年8月3日香港《明报》刊出《倾城之恋》上片特辑,见到张爱玲写在《倾城之恋》公映前夕的一封短信,才恍然大悟——“珍珠港那年的夏天,香港还是远东的里维拉,尤其因为法国的里维拉正在二次大战中。港大放暑假,我常到浅水湾饭店去看我母亲,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结伴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有两个留在香港,就此同居了。香港陷落后,我每隔十天半月远道步行去看他们,打听有没有船到上海。他们俩本人予我的印象并不深。写《倾城之恋》的动机——至少大致是他们的故事——我想是因为他们是熟人之间受港战影响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线上的浅水湾饭店大厅像地毯挂着扑打灰尘,‘拍拍打打’,至少也还记得写到这里的快感与满足,虽然有许多情节已经早忘了。这些年了,还有人喜爱这篇小说,我实在感激。”

 这里藏头露尾地写着“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这“几个牌友”里必也有那位男朋友;黄逸梵是从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发;是珍珠港那年也即1941年出国,而不是张子静说的1939年——当然也有可能她1939年去新加坡,又回来了,这年又去。不过那时候交通没这么容易,应该不会在短期内来来去去。还有一种可能是张爱玲记错时间,因为下意识地绝记忆。

 张爱玲对这段往事讳莫如深,有两种可能,最合理的一种自然是古老礼仪中,子女对母亲的情事自当三缄其口,非礼勿言;另一种猜测则是张爱玲在骨子里大概还是认定从一而终这件事,所以她一方面赞成母亲离婚,另一方面却又不以母亲的男朋友为然,为了回避这个,甚至连母亲赴港小住这段事也不提。

 然而大家闺秀的矜持,理当如此。倒是张子静多年后揭穿这件事,虽然对后世“张迷”的考证有益,却似乎是不大孝的。4

 用张爱玲的文字来形容张爱玲的文风,最好的比喻莫过于“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华美的袍”而且是真丝的华袍,她的文字就有这样的柔美,切肤之感;“爬满了蚤子”这是她笔下的人生,琐屑的真实的烦恼,同样有切肤之痛。

 没有一句话比这更能贴切地表现出张爱玲作品的风格与意境。她是一个坐在水晶球里看未来的预言者,总是在文章里一再地预言。天才在本家不被发现,而她的预言在自己的文章里也常常被忽略,要隔多少年,后人读起,才觉惊心动魄,感慨莫及。

 这一句预言,她写在自己的参赛作品《我的天才梦》里:“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关于张爱玲的《我的天才梦》,她自己后来说起不止一次,先是在1976年出版的《张看》附记里写着:“《我的天才梦》获西风杂志征文第十三名名誉奖。征文限定字数,所以这篇文字极力压缩,刚在这数目内,但是第一名长好几倍,并不是我几十年后还在斤斤较量,不过因为影响这篇东西的内容与可信性,不得不提一声。”

 隔了几十年,她的图文集《对照记》在台北《中国时报》第十七届文学奖获得特别成就奖,时报请她写一篇得奖感言,于是她又一次旧事重提,写了《忆〈西风〉》:“得到时报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在我真是意外的荣幸。这篇得奖感言却难下笔。三言两语道谢似乎不够恳切。不知怎么心下茫然,一句话都想不出来。但是当然我知道为什么,是为了从前西风的事。

 一九三九年冬还是下年春天?我刚到香港进大学,《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全面抗战刚开始,法币贬值还有限,三元兑换一元港币。

 我写了篇短文《我的天才梦》,寄到已经是孤岛的上海。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我又收到全部得奖名单。首奖题作《我的妻》,作者姓名我不记得了。我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也就等于西方所谓‘有荣誉地提及(honorablemention)’。我记不清楚是否有二十五元可拿,反正比五百字的稿酬多。

 《我的妻》在下一期的《西风》发表,写夫妇俩认识的经过与婚后贫病的挫折,背景在上海,长达三千余字。《西风》始终没提为什么不计字数,破格录取。

 …《西风》从来没有片纸只字向我解释。我不过是个大学一年生。征文结集出版就用我的题目《天才梦》。

 五十多年后,有关人物大概只有我还在,由得我一个人自说自话,片面之词即使可信,也嫌小器,这些年了还记恨?当然事过境迁早已淡忘了,不过十几岁的人感情最剧烈,得奖这件事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所以现在得奖也一点感觉都没有。隔了半世纪还剥夺我应有的喜悦,难免怨愤。”

 这篇感言是目前为止所知道的张爱玲生前公开发表的最后一篇文字,堪称“绝笔”甚至“遗言”她竟是带着这样一个巨大而琐屑的遗憾去世了,怎么说也是“张迷”的一大遗憾。

 然而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自有钩沉者,翻江倒海地找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风》第三十七期报纸,上面赫然登着当年的征文启事:《〈西风〉月刊三周年纪念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启事》,清清楚楚地写着——“《西风》创刊迄今,已经三周年了,辱承各位读者爱护,殊深感激。在一年多以前,我们为提倡读者写杂志文起见,曾经发起征文,把当选的文章,按期在《西风》及《西风副刊》发表,颇受读者欢迎。现在趁《西风》三周年纪念之际,为贯彻我们提倡写杂志文的主张起见,特再发起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并定简约如下:(一)题目:“我的…”举凡关于个人值得一记的事,都可发表出来…(二)字数:五千字以内。(三)期限:自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止,外埠以邮戳为准。(四)资格:凡《西风》读者均有应征资格。(五)手续:来稿须用有格稿纸缮写清楚…请寄上海霞飞路五四二弄霞飞市场四号西风社编辑部。(六)奖金:第一名现金五十元,第二名现金三十元,第三名现金二十元。第四名至第十名除稿费外,并赠《西风》或《西风副刊》全年一份。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七)揭晓:征文结果当在二十九年四月号第四十四期《西风月刊》中发表。至于得奖文字,当分别刊登于《西风月刊》、《西风副刊》中,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1940年4月,《西风》创刊三周年纪念征文揭晓,说明此次比赛共有685篇文章应征,其中佳作颇多,编委会遂决定在十个中选名额之外,另外定出三个名誉奖,而张爱玲,便是得了这名誉奖的第三名。

 第一名得主叫水沫,作品标题为《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第二名梅子,作品是《误点的火车——我的嫂嫂》;第三名若汗,《会享福的人——我的嫂嫂》…

 第十三名张爱玲,《天才梦——我的天才梦》。是整个大赛的最后一名,或可称为“压卷之作”

 张爱玲的写作生涯,她自己公开承认的中文处女作是《天才梦》,而她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是《对照记》,又都得了奖,倒也“善始善终”

 可是她始终有些小小的不快,对只得了第十三名的事念念不忘,这或许可以解释成一种“小器”当然也可以解释成一种“认真”然而我却以为,是“童心未泯”吧?

 张爱玲在《忆〈西风〉》里说“限五百字”“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然而事实上她的《天才梦》有一千四百多字,显然不可能是“限五百字”她连自己的文章也记错了字数,当年记错报纸上限的字数其实是“五千字以内”也就太有可能了。

 另外,即使是首奖,奖金也只是“五十元”而非张爱玲记得的“五百元”而她自己最终拿到的稿费也显然不可能是“二十五元”因为《西风》承诺,即使第二名的奖金也不过是“三十元”第三名“二十元”第四至第十名只拿稿费“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当然也不可能高过二十元。

 张爱玲的记忆可谓谬之大矣。

 我想,倘若《西风》杂志有人当面同她对质这件事,她弄清楚之后,一定会说:“我又忘啦!”

 大家一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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