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嗯?
记错了吗?
卫蘅伸出手掌,默默数了一遍,的确是没有梁萍萍。
但——
前世是前世,现在是现在,未来可说不定的。
于是,卫蘅睁眼说瞎话,尤其真诚道:“我觉得你认真复习,多刷题,肯定可以考上二中的。”
梁萍萍一张俏脸,果然溢满喜色,她继续追问:“真的吗?你真的这么认为。”
卫蘅点头,郑重道:“当然了!我看人非常的准。你想想,你擅长的是语文,单论语文的成绩,你能轻易进入班级前五。这是你的优势。你的不足在哪里?数学啊。”
“但其实在我看来,数学成绩反而比语文成绩更容易提升的。只要你大量复习,多做题、多练习,把所有的公式记牢,考试的时候耐心检查,争取不要把任何的拿分点丢掉,要提升你的总体成绩还不容易吗?”
梁萍萍听着听着,眼中若有所思。
卫蘅拍拍这位同桌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少女!加油吧!我看好你。”
梁萍萍:“……”
梁萍萍看向卫蘅时,卫蘅已经低头,拿起笔,在那张白色的纸上,刷刷几笔,填下了自己的志愿:金安县二中。
不知道为什么,梁萍萍忽然之间信心大增,她燃起了斗志,跟着写下[金安县二中]几个大字。
卫蘅写完后,正要将志愿书收起来,突然感觉背后有人在拉扯自己的衣服,起初她以为是自己的错觉,然而,不等她深想,她马上感觉到自己背后的衣服,似乎被人拿着笔,正在写着什么字。
卫蘅眉心一皱,突然回头,她后座的男生似乎早有察觉,一下子收回笔,他迅速抬高下巴,冲卫蘅露出一丝冷笑,做出口型无声的吐出两个字:[傻逼]
卫蘅一愣。
啥?
她以为自己看错了。
然而——
男孩的眼神,的确不像是开玩笑。
的的确确,就是那两个字。
卫蘅皱起眉,觉得对方简直是个蛇精病吧。她跟这个男生,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对方怎么突然对自己说傻逼呢?
想不出头绪,卫蘅干脆不想,她坐直身体,尽量离着后座的男生远一些,但对方似乎并不打算放过她,几乎是在卫蘅刚转回身时,那个男生突然伸出手,一把揪住了卫蘅的几根发丝,狠狠一扯。
“啊!”
卫蘅吃痛,惊呼一声,她掉转头,瞪向对方:“你干嘛?”
男生收起手,故作无所谓的耸耸肩。
简直神经病!
这已经不能算是小打小闹,对方的行为明显是带着恶意的,他故意扯卫蘅头发,还辱骂她,显然是因为卫蘅做了什么事情,惹怒了他,导致这人非常不高兴。
这人是谁?
卫蘅有点记不住对方的姓名。但依稀记得,这人的学习成绩不大好,而且很喜欢惹事,打架斗殴,无所不作,但因为家里非常有钱,跟学校疏通了关系,所以至今没有受到一丁点处分。
哦~
卫蘅想起来了,这个人叫谢廷舟。后世,他在金安县可是个小人物呢,谢家主要捣腾的是房地产,谢氏地产后来在金安县非常出名,废品回收站那一片的地皮,就是谢家拿下,并开发成了金安县最繁华热闹的商业中心。
谢廷舟作为谢氏的太子爷,年轻、英俊、多金,还非常花心,女朋友几乎是一天两个的换,这花边新闻在金安县可是非常的有名呢。
卫蘅十分无语。
由于生活圈子远,且卫蘅前世跟谢廷舟几乎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她都想不起这茬来了。
这么个浪荡多情的风流人物,竟然是自己的后座。
而且——
人品这么坏!
卫蘅还没来及深想,突然听见旁边的梁萍萍惊呼一声:“卫蘅,你背后被写了字!”
“什么?”
不等她细问,四周突然传来一阵阵低笑声。
“哈哈哈……”
“哈哈哈……”
“哈哈哈……”
卫蘅:“……”
莫名其妙!
梁萍萍捂着嘴,说:“卫蘅,你衣服上写了傻逼两个字。”
说到这两个字时,她似乎很不好意思,小脸蛋红红的。
卫蘅:“……”
混蛋!
这个谢廷舟也太恶心了吧!
这已经不是恶作剧,而是人品的问题了!
卫蘅唰地站起身,对站在讲台上,还没有注意到这边动静的唐老师大声道:“唐老师,谢廷舟欺负我,他刚才猛踹我的凳子,还扯断了我一把头发,在我背后写了两个侮辱我的字!”
一言出,四周寂静无声。
谢廷舟也没有想到卫蘅竟然干脆利落的向老师告状,他一张脸绷紧,气愤地瞪了下卫蘅。
“老师,你看。”卫蘅转过身,将自己的后背完全呈现给唐老师看。
唐老师一瞧,顿时拧紧眉心,声音沉了下来:“谢廷舟,你出来一下。”
谢廷舟听后,很无所谓的站起身,跟着老师走向办公室,他离开教室前,还特意回头朝卫蘅看了一眼,那一眼,眸光凉凉的,让人头皮发麻。
这混蛋!
难道还敢杀人不成?
卫蘅就不信了!
难道这世界上,竟有如此恶毒的小学生?
那又如何!
卫蘅不怕!
她努力瞪回去!
谢廷舟略微诧异,正要说点什么,他前面的唐老师回头,冷声道:“跟上!”
谢廷舟摊摊手,跟上老师,离开了教室。
待人一离开,卫蘅扭着脖子,一只手使劲拉扯着自己的衣裳,想要看看能不能把那两个字抹掉,梁萍萍坐在一旁,说:“擦不掉的,他是用圆珠笔写的!”
卫蘅:“……”
更气了!
这混账,就是欠收拾的!别让自己抓到机会狠狠收拾他!
顶着这么两个辣眼睛的字,卫蘅一整天的心情都没了,好不容易熬到放学,她二话没说,去一年级叫上自己的弟弟,就急匆匆回了家,想着早点儿把衣服上的字迹洗干净。
卫蘅搓了点儿洗衣服,使劲揉搓了一遍,但根本洗不干净。
她想了想,就把衣服用洗衣粉泡着,泡到晚上再洗,可能就能洗干净了呢?
卫蘅端着一个木盆,就坐在灶房的屋檐下洗衣服,灶房里,卫锦找了引火的松针叶,再用火柴轻轻一划。
嗤——
地一声,火苗瞬间出现,卫锦盯着指尖捻着的火柴,小心翼翼将之放入灶台里面,就房子啊引火用的松针叶上,这松针叶是后山的松树落下后,两个姐姐挑着箩筐扫回来的,松针叶干燥,易燃,用来引火非常好用。这个引火的方法,卫锦不用两个姐姐教导,他平时观察她们点火,就自己学会了。
火苗迅速点燃了灶台的柴火,等大火燃烧得非常旺后,卫锦兴匆匆转过身,冲在门口洗衣服的卫蘅道:“二姐,我升起火来!”
“真哒?”
“真哒!”
“太厉害啦。”
卫蘅抬起头,朝里面瞧了一眼:“还真没骗我呀!阿锦你很不错呀,第一次学做饭,就把火升起来啦。”
“当然!我都说了我肯定会升火的,姐你还不相信我呢,现在相信了吧?”
“嗯哼。相信了。”
“太厉害了。”卫蘅的赞美,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嘿嘿~”卫锦挠挠脑袋,他此时成就感爆棚,干劲十足,得到夸奖后,他立马转回身,说:“那我去热一下菜啦!二姐,你就放心交给我吧!”
说着,卫锦拍拍胸口,信心满满道:“绝对没问题的。”
卫蘅:“加油,好好干!”
卫锦架起炒锅,拿着锅铲,吭哧吭哧的翻铲着锅底,锅底热得很快,没一会儿水渍就完全干透了,他赶紧将早上的剩菜给倒下锅,只听‘刺啦’一声,是热锅与汤水炸响的声音,听着这与两个姐姐平时炒菜、热菜如出一辙的响声,卫锦觉得十分满意,这表示他的步骤肯定是对的。
刚翻炒了一会儿,卫锦突然感觉有点儿不对劲,一看:哦,原来是灶台里的柴火,快要燃烧完了,得赶紧添柴。
卫锦扔掉锅铲,急忙绕到灶台边,往里面塞了好几把灌木草。
刚添完柴火,这边锅里的菜汁快要没了,一股隐隐的焦糊味传进了鼻尖,卫锦吓了一跳,他赶紧扔下火钳,立马站起身,急急忙忙抓起锅铲,使劲儿翻炒了一遍。
一看:
果然,刚才的火一下子太猛,把菜都弄糊了。
卫锦急红了眼,这可怎么办呀?
自己的一世英名,就要毁于一旦了。
不行!
卫锦稍作思考,立马往锅里灌了一瓢水!
这下,总不会糊了吧?
卫锦看着锅里瞟在水中的那些苦瓜片,总觉得刚才情急之下,自己似乎做错了,他不应该加这么多水的?
怎么办呢?
把水舀一点儿出去?
灵光一闪后,卫锦立马付诸实践,他找来汤勺,当即舀了好大一勺子出去,一看:还有点儿多。接着,就又舀了一勺子出去,如此这般,菜里的汤汁才算正常。
做完这一切,卫锦不由擦擦额头的汗。
平时看着姐姐们烧火做饭做菜,觉得太简单了,既然她们做起来这么轻松,轮到自己肯定不会太难的。
然而——
卫锦自己独自动手后,才发觉这样简单的事情,原来也这么难呢。
作者有话要说:求收藏呀~
嘤嘤嘤~
收藏太让人伤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