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按理说,今早钟雨本来是不会回家的。
但临行前,国外那边却忽然打了个电话来,说要钟雨带几项特殊的资料过来。
干钟雨这行的,手里存着的东西不少。有些特别重要的,她比较偏好用纸质或者外置硬盘来保存。回到国内以后,钟雨特意买了个大保险柜,同她的一些别的财产一起放在了跟姜馥郁住的这套公寓里。
钟雨开着车回来拿资料。
“姜姜?”
一进门,她先喊了声姜馥郁的名字,却没听到预想中的回应。
钟雨不由有些诧异。
要知道姜馥郁虽然有时候爱犯懒,猫儿似的喜欢窝在一处沙发或者床的什么地儿不动弹,但他早上通常却是起得很早的,因为要晨跑。他也不出门去跑,就在朝阳的露台那块儿踩跑步机。
姜馥郁是那种特别纤瘦的体质,不太能胖得起来。他自己就老嫌自个儿太瘦了,男孩子身形太单薄了也确实不好看,于是一年到头锻炼就没怎么停过。
所以别看姜馥郁外表看着好像挺纤细的,但实际上无论是从体能还是力量上,他在男性里都算是比较强的。
钟雨回来的时候是六点多接近七点,如果在平常,这个时间姜馥郁应该已经晨练完了,这会儿要么在浴室洗澡,要么已经洗完澡了,坐在桌边吃早餐才对。
钟雨进门没在客厅看见人,大概他今天起晚了点吧,还在洗澡,她想。
起初,钟雨也并没怎么在意,先进书房去拿了文件出来。匆匆要走时,想着怎么也得打个招呼。才去找人。走到主卧门口,没听见水声,她便又掉头去露台看了眼,还是没看到人。
最后去了厨房。厨房里干干净净,没人,也没有做饭的痕迹。
难道是出去吃早饭了?
可姜馥郁向来宅得很,不工作以后就很少出门了,平时是能宅在家里就宅在家里。即使忽然想吃什么了,也是叫外卖的可能性更大。
钟雨站在门口,微微皱眉,想了想,掏出手机给姜馥郁打了个电话。
“嘟……嘟……”
没人接,但周围也没听到有铃声响起。
还真不在家。这就更怪了。
迄今为止,钟雨跟姜馥郁这恋爱也谈了有一个多月了。虽然姜馥郁在她面前大概为了保持形象有所掩饰,跟她说话吃饭时几乎不会去看手机。但他的这些小动作,对于钟雨这样的人来说,还是太稚嫩了些。尤其他们又是这样朝夕相处的恋人。
钟雨早就发现了,除了宅之外,自家小男朋友还是个小网瘾少年。
不同于她自己,手机电脑只作为一种通讯工具,又或者用来更便捷地获取信息的渠道。姜馥郁这小年轻很爱上网,各种社交账号一大堆,一天大半哦时间都在网上冲浪,有时候还会顶着对硕大的电竞耳机窝在沙发里打游戏。
钟雨有一次工作中途从书房出来,还听见他在沙发上一边打游戏,一边在骂队友。骂的还挺狠,都不像是平时那个说起话来轻声又细气的少年了。当时姜馥郁戴着耳机,没注意到她过来了,后来一抬头对上她的视线,整张脸瞬间涨了个通红。
结结巴巴的:“我、我没……”
钟雨只觉得好笑,走过去将盛着削好水果的瓷盘放在他面前。拨弄了两下他茸茸的额发,转身又回书房里工作去了。
钟雨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她工作太忙了,一天空闲的时间极为有限,能给的陪伴难免比寻常的伴侣要少些。姜馥郁能有些自己打发时间的爱好那自然再好不过。除了给他买了些护眼保健品外,钟雨没对此做出过任何的干涉。
所以,像姜馥郁这样一个手机不离身的人忽然不接电话了,就不太对。
钟雨本来都准备要出门去了,又把门给合上了。
她站在玄关处,一边第二次拨出电话,一边转过身,目光很随意地从地面上掠过,忽然停住了——地上没有姜馥郁的拖鞋。
那拖鞋本该很显眼,鞋面是一对毛绒绒的灰色狗头,跟她自己现在脚上穿着这双粉色毛绒狗的是情侣款。是姜馥郁在网上精心挑选了好几天买回来的。
钟雨又弯下腰往鞋架里看了眼,也没有。如果姜馥郁当真出门去了,那拖鞋又怎么会不在门口?
听筒里忙音“嘟嘟”地响着,钟雨的眉头慢慢皱了起来。
她握着手机,往卧室的方向走去。
推开门,第一眼感觉有点乱:被子卷成一团堆在床角,衣柜敞开,床边柜子有几个抽屉半合着,地毯上乱七八糟丢着几个盒子,墙上挂着的吉他不见了。
钟雨绕着房间粗略地查看了一圈,发现这间屋子里属于姜馥郁的那些东西少了很多。他最常用的那个包,他的几件衣服,一些桌面上放着的小零碎……都不见了。
而剩下来的,大多是自己这个月以来给他新买的东西。
床边柜子上,昨晚他们从商场拎回来的那几个袋子躺在那儿,袋子上的品牌logo映着灯光微微发亮。都还没拆封。
钟雨隐隐意识到了什么。
在这一刻,她罕见地感到有些茫然。
她在床边站了一会儿,握着手机回到客厅里。一边继续播姜馥郁的电话,一边坐到沙发上。
播了两遍,第三遍,就听听筒里传来的声音变成了:“您好,您播的电话已关机……”
钟雨缓缓闭上眼睛。
片刻后,抬手揉了一下额前的碎发,将手机熄屏,轻轻地搁在了面前的茶桌上。
流畅光滑的机身与玻璃桌面相碰,“哒”的一声轻响。
钟雨缓缓呼出一口气,开始思考:这是出了什么事儿?好端端的……
然而还没等她想出什么头绪,钟雨便忽然注意到了桌上有一张纸。一张白色的餐巾纸。
之所以注意到它,因为这张纸是摊开在那儿的,很平整,不像是擦过什么东西的。上面隐隐有几行黑色的痕迹,像是写了字。
钟雨伸手把那张纸拿了过来,展平,看见上面真有字,七个大字。
写着:“人鬼殊途,分手吧!”
末尾还用笔又重又圆地画了个斜飞的叹号。
钟雨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姜馥郁的字。
姜馥郁这人打小就不太爱上学,一笔字写得横七竖八,笔划粗粗胖胖,像个小学生。都不需要多加分辨,一看就知道是他。
姜馥郁也知道自己字丑,轻易不肯动笔。这一个月以来,还是他头一回主动写点什么给钟雨……但,内容却是分手。
钟雨一眼看着他这手字,第一反应是有点想笑的。可到底又没笑出来,只唇角微微掀起来一点,然后凝固在了那里,目光沉凝着,那张看不出情绪的脸庞浸透在客厅暖咖色的晨光里,依稀有种烟雾一般的静默。
当这世上又一个人终于学会了将喜怒哀乐妥善敛藏,不动声色,那么他们的悲喜就会变得像这样,朦胧的、像烟雾一样的罩在脸上。
随心所欲地大哭和大笑是小孩子才拥有的特权,礼貌而理智的成年人们都行走在雾里,情绪只在身体内部浅浅地流淌,正如隔雾看花,除了自己再无人知晓。
………
钟雨其实也不太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是个什么心情。她抚了一下眉心,感觉有点累。
荒谬有之,迷茫有之,困惑也有之。当然,也还挺低落的。
也算五味杂陈。
最多的其实还是困惑,钟雨长这么大,经历的事也不算少了,但属实是这一刻最为困惑。
人鬼殊途?什么意思?人鬼殊途,钟雨当然知道这词是讲什么的。但……就,谁是人,谁是鬼?他这话里的鬼是说的他自己,还是说的我?
钟雨陷入了深深的困惑当中。
然后她忽然眼前灵光一现,昨晚的记忆猛地浮现在心头——关于那个在她跟姜馥郁逛街之时突然撞出来的那个道士打扮的老头。就疯疯癫癫的,说自己是“女鬼”那个。
………
难不成就因为这个?好像也只能是因为这个了。这也能信?
钟雨难以置信,莫名其妙,缓缓倚进沙发里,整个人只觉得荒谬。
她微微仰起头,正好望见吊顶上垂下来的串串水晶流苏灯链子——这也是姜馥郁挑的。钟雨望着那串灯链子沉思了几秒,忽然抬起一只手,反手往自己心口处按去。
贴着薄薄的衣物,掌心处能清晰地感觉到有一颗鲜活的心脏正随着呼吸有序地跳动着。
“咚……咚……咚……”很平稳。
钟雨静静地感受了这搏动一会儿,又把手掌顺着胸口往上滑,滑到了自己脖颈处。温热的皮肤下,血管轻轻地颤动。
所以我确确实实是个活人。
钟雨手一松,落在垫子上,随即自己都摇头笑了。我这是在做什么……一个两个的,搞得她自己忽然之间都鬼使神差地跟着魔怔了一下。
她从沙发里站起身,走到窗边,两手插在兜里,望着外头。
外头天空蒙蒙的蓝,太阳将要升起了,天际明晃晃的一层亮白。这小区里绿化做得好,道旁树都是挖了已长成的大树来,枝叶蹦来蹦去的鸟儿随处可见。叽叽喳喳的,很有几分热闹。
钟雨站在窗口,将玻璃轻轻推开,微微抬起的眼睛里自然地映出天空倒映下来的星点亮色。凉风习习,像是细细的雨丝拂在脸上。钟雨平常是不抽烟的,但这时候她有一点想喝上一杯酒。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支持呀_(:з)∠)_看到熟面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