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家一间偏僻破败的小院内。
“少爷,针线房把喜服送来了。”
刘殊一边写字一边淡淡地对成喜说到:“放那儿吧。”
“少爷不试试么?大了小了还来得及改。”
“没必要。”
成喜是刘殊院里唯一的下人,矮矮瘦瘦的,长相并不好看,不讨上头主子们喜欢,所以才会被刘殊捡了漏。不过他脑瓜子活泛,腿脚也算麻溜,刘殊用着还算顺手。
其他人常常笑话成喜跟了个没用主子,前途昏暗,但只有成喜清楚,自己主子是个十足有成算有野心的,恐怕府里的人都错看了。
待成喜离去,小院恢复宁静,刘殊放下手中的书思索他这些日子的神奇经历。
首辅廖子梅年纪大了告老还乡,下一任首辅人选从资历、君心、手腕等各方面来说,除了他没有更好的人选,他已经探听到消息,相关的旨意马上就要下来了,首辅之位已是他的囊中之物。
那天晚上,他原本像平常一样在处理公务,觉得有些困顿,便点了普济寺老和尚送给他的檀香,准备小憩一阵,一睁眼,饶是刘殊一向镇定,也不由心底惊骇——他竟然回溯时光变回了十六岁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他,正在被马氏他们逼迫代替刘敬履行那可笑的婚约。
刘殊花了很久才确认,这并不是黄粱一梦,他是真的回来了。
回来后要决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这门婚事。
上辈子面对刘家的决定他坚决不从,但他还太稚嫩,力量也太微弱,最终还是不得不低头,忍辱娶了那路氏。
而这一次,只要他愿意,他有很多手段能让这桩婚事吹了甚至让这路氏从世界上消失,比如他前世调查出的那些刘家的把柄,或者他可以利用先机提前获得上位者赏识。
不过刘殊最后还是决定不节外生枝了——
反正他已经知道不过两年这路氏便会病逝,就让她舒舒服服过完吧,便当做回报她那一饭之恩了。
况且上辈子也是以这次婚事为契机,他才能顺利地被记入族谱,有堂堂正正的身份行走官场。
其实回过头来看,相比后来的朝堂险恶,区区一桩婚事而已,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有一点刘殊一直没想通,他虽然少时艰难,但不过而立就已手握大权,再无人敢小觑,财富美人也是唾手可得,正是他刘殊势不可挡之时,为何老天突然送他回来呢?
……
很快就到了婚礼这天。
路俭兰大清早就被从床上挖了起来,一番折腾后盖了盖头塞进了轿子。
婚礼并不是在刘家主宅办,而是在新分给刘殊的一间小宅子,几天前,刘殊正式从大宅搬了出来开府另住,其实就相当于分家了。
毕竟不过是个默默无闻不受宠的庶子,大家也知道这门婚事的名堂,来的人并不多,好在刘建露面喝了杯酒,不算太磕碜。
“一拜高堂——”
“二百天地——”
“夫妻对拜——”
在礼赞声中,二人一般一板一眼地行礼。刘殊面色淡然,仅嘴角微微翘起,既表现了婚礼应该有的恰到好处的欢喜又不显得轻浮,他长得好看,围观的人只意外觉得刘家这个庶长子看起来还挺出挑。
刘殊生父生母早亡,端坐上首的只有马氏。
就在前几日,一直被她阻挡的刘殊终于被写进了族谱,这让她扎心无比,但想到他能帮自己解决的麻烦,马氏劝自己忍了。
从她坐的位置,可以很清晰地欣赏到刘殊在红色衬托下添加了三分艳丽的俊美面庞,还有那修长结实的身板,硬生生把旁边观礼的刘敬给压了下去——马氏的胸口又有些发堵了。
她干巴巴说了两句:“你要和新媳妇互敬互爱,相互扶持。”
夜色渐深,喜宴上的酒鬼还在喝得欢畅,成喜搀着颤颤巍巍的刘殊往后院去。
刚拐过墙角,刘殊就松开了成喜,目光也恢复了清明,他淡淡说:“走吧,去看看。”
上一世他没见过这路氏的模样,这次便见见好了。
他不打算像上辈子一样委屈自己寄居在书院了,那里冬冷夏热住着实在折磨人,在一个院子里迟早会碰面,还不如先看看。
他把这归于自己闲来无事之下的好奇心。
刘殊一边往正院走一边想其实他大概能勾勒出路氏的样子——
一个贤良淑德到迂腐的平庸女子。
上一世过年的时候其他人都回家了,只有他一个人留在书院,不巧得了重病,书院又规定不准带仆役,他只能用些冷水和干粮勉强果腹,汤药也是没有的,不过胡乱寻了些药丸子对付,渐渐他有些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后来守门人给他送来了热乎饭菜和汤药,他一问才知道原来守门人看他的样子不放心,便私自做主寻到了路氏那里,这些也都是路氏准备的。
之后小半个月,一日三顿,路氏总会送过来,但她本人并不会出现。知道刘殊病好了后,她便不再送了,又再次沉寂下去,好像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刘殊想到这里心情不由有些糟糕,他并不认为自己那次没有路氏就会死了——
可他的确被动地承了她一个人情。
突然间,刘殊就有些不太想看到这位路氏了,他一向对所谓痴心奉献无怨无悔的女子嗤之以鼻,而且听说这位路氏还摔坏了脑子。
想想这样一个女子要在接下来几年都顶着他夫人的名号……
正欲调头,门口的喜娘已经眼尖地发现了他。
她喜气洋洋的声音穿透了整个院子,“新郎官来啦——”
刘殊微顿,面无表情走了进去。
路俭兰从盖头的缝隙中看见有一双黑色的靴子越走越近,直到她面前停下。
这就是刘家大公子,她的……夫君?
路俭兰此刻终于有了些微新嫁娘的自觉,呼吸控制不住变得急促了一些。
千万不要是个大胖子,也不要是个秃头,最好俊俏些,嗯,再温柔一点就更好了……
“刘公子,请揭盖头吧。”喜娘说,“揭百年好合,揭子孙万年——”
“好。”
路俭兰顶着盖头看不见外头,只觉得这声音挺好听的,颇有些抓心挠肺。
盖头落下,在一片艳丽的红色退去后,她呆呆地于万花丛中看到了那最不可攀折却又最诱人的那一朵。
这人给她的感觉怎如此亲切?倒像上辈子就认识一样。
面如白玉,眉眼如峰……
若路俭兰此刻能立刻恢复记忆,她定然会明白这种熟悉感和莫名的好感从何而来——
那个人就是因这样一种翩翩佳公子的姿态而被世人津津乐道的,就在分别的那一天,他身穿红色的袍服,笑容温柔坐在马上看着她,“蘅儿,等我。”
可惜,当盖头被掀开的那一瞬间,所有的故事都向着不可预测的方向奔去,对刘殊如此,对路俭兰亦如此。
此刻的路俭兰只觉得开心又满足,她觉得,自己应当是喜欢这位夫婿的。
喜娘乐呵呵地打趣:“呦!新娘子看呆了!”
路俭兰闻言,脸上立刻飞起一片绯红,但她没有躲,依旧灼灼地盯着刘殊,“夫君,你真好看!”
这毫不矫情掩饰的直白夸赞叫刘殊的手微微一僵。
这样的路俭兰有些出乎刘殊的预料,或者说当盖头落下的一刹那,所有的一切都开始与他的设想发生了偏差,隐隐叫他生出一种担忧来。
这位路氏,不仅不丑,甚至可以说得上极美,上一世的他位极人臣,天下美人不知见了有多少。
但这位路氏,与前世那些美人一比也是不差的,虽说皮肉风情上差了点,但气韵却是不俗,尤其那眉眼,在螺黛的细致装点下,叫人忍不住多看两眼。
可刘殊见识过的美人何其之多,几乎立刻清醒过来,刚才那一瞬的悸动也仅仅留下一道浅浅的涟漪罢了。
不过,他觉得自己也许可以适当地改变一下计划,先享用一个欢愉的夜晚。
作者有话要说:男女主最快成婚速度达成,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