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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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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衡渝见到宋之姝,露出一个笑来,“之姝,这么早就出门啦。”

宋之姝点点头,“我打算去酒楼看看,嗯……看看能不能收来一些残羹剩饭,去喂食流浪猫狗。”

林衡渝低头想了想,然后说:“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去,我先把东西放下带上我的书筒。”

宋之姝点点头,目送他回到院子里,林衡渝的动作很快,不过须臾就推门出来。

两人就往酒楼的方向走去,林衡渝知道宋之姝一直很喜欢猫猫狗狗,他猜测她家因为有幼儿,不让养猫狗。

林衡渝知道宋之姝一直在坚持喂流浪猫,那只斑秃老猫因为她的长期喂食,本来在几个巷子转,到处讨吃的,现在只固定在这个巷子里活动。

林衡渝经常能在自家草垛上看见它,每次它都卧在草垛上睥睨着经过的娘和自己,看来是把草垛当成自己的窝了。

这斑秃老猫刚来这一块的时候还是个皮包骨头的小可怜,上次再看见它已经长肉了,至少看上去不是一身骨头的样子了。

林衡渝觉得。之姝真是太善良了,还特意去找吃的喂流浪猫猫狗狗。

嗯~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呢!

不过他想了想,还是打了个预防针,“之姝,这些酒楼很在意名声的,他们不一定会把后厨垃圾交给我们,就怕我们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卖,坏了他们的名声。”有些穷人可能真的不在意这是别人吃剩下的剩饭剩菜,但这样对酒楼的名声不好。

宋之姝皱眉,林衡渝的担心不无道理,她于是说:“衡渝哥哥,你说的有道理。我们先去问问看吧,实在不行再另想办法。”

林衡渝点点头,他带着书囊,打算一会顺道直接去学校,就不再回来一趟多走路了。

两人先是去了富贵酒楼,因为现在天色还早,酒楼才刚刚开门,宋之姝向酒楼掌柜说明了情况,掌柜直接拒绝了两人,“不好意思啊,我们家的剩饭剩菜都早有去处,就不劳你们费心了。”

掌柜既然这么说了,两人也没法再说别的,这话都说死了。两人冲掌柜礼貌拱手道别,而后就离开了富贵酒楼。

富贵酒楼对面就是吉祥酒楼,酒楼的伙计眼尖,一下就看见宋之姝从对家出来,两家的竞争关系存在已久,看不上富贵酒楼的客人就是他们的座上宾!虽然这座上宾的打扮看上去有些寒酸,但那都不碍事!

小二马上就乐呵呵地凑上来,把两人往酒楼里面请,一边引着两人往里走,一边笑呵呵地问,“两位小客官想来点什么?我们酒楼的特色菜有酒酿肉丸,各种时蔬炒菜,还有烤羊腿,秘制酱羊肉。还有许多呢,看两位客官想来吃什么了。”

林衡渝示意宋之姝不要说话,他出面与这酒楼的人周旋,宋之姝心领神会,只跟在他身后,林衡渝朝小二施以一礼,“这位兄弟,我们此次前来不为进食,只是有些事想要商量,不知可否见见你家掌柜?”

小二挠挠头,看来这两人不是来吃饭的,是要和掌柜谈事的。他于是应诺了一声,引着两人就去找掌柜了。

掌柜正坐在后台拨算盘对账目,一时间只听见算盘响起的咔咔哒哒的声音。小二恭敬地弯着腰,对掌柜说:“掌柜的,您看……这有两位小客人想见您。”

掌柜停下了手上正在拨弄的算盘,抬起头来。见是林衡渝和宋之姝,眼中倒是浮起一丝诧异来,“衡渝,怎么是你?”

林衡渝也觉得这相遇颇为巧妙,他冲面前的掌柜一拱手,“思远哥,您现在怎么在这高就?我听思乾说,您去考学了。”

周思远也站起来回了个礼,他豪爽地笑着拍了拍林衡渝的肩膀,“考学之事不急,我欲下个月出发。老师说我有些过于缺乏人生经验,还需要多在这世间磨练,考学的事等时间将近再去不迟。再说,我是家中长子,这酒楼或迟或早我要继承。衡渝,你和思乾准备参加这次的院试么?”

林衡渝点点头,“先生觉得我们大可一试,就当积累经验了。”

周思远还是笑,“你就别谦虚了,先生经常夸你呢!要说思乾是去积累经验的我还相信,你必然能夺得秀才之名,你可是先生最得意的弟子呢!”

林衡渝只是笑,然后提起自己这次来的目的。“思远兄,我们想来问问你们酒楼的残羹剩饭是怎么处理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希望可以花一些钱买下它们。”

周思远沉吟着,忽而抬头看向他们两个,“你们买残羹剩饭是要做什么?我们家的残羹剩饭自然是倒掉了。喏,你去看那后面的排水沟,上面都漂了一层油水了,那都是因为我们长期把剩饭剩菜倒进去的缘故。不知你们想要这剩饭剩菜是做什么?”

林衡渝就把宋之姝的打算说了,周思远默默自己光滑的下巴,说:“这事好解决,我们酒楼一般会在上午午时之后清理一拨后厨垃圾,然后会在晚上关门前清理一拨,你们想把这些垃圾拿去喂流浪猫狗,都是可以的。午时末来与后厨的小二说一声便是,我会吩咐他们留着的。银钱就不必了,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依你我二人交情,何必谈钱?”

两人连忙感谢这位思远兄的慷慨,周思远摆了摆手,“跟我客气什么,你既与我弟弟思乾有同窗之谊。那唤我一声大哥也是没问题的,不必多客气!”

两人再次道谢,而后拜别了周思远。

宋之姝有些好奇地看向林衡渝,“没想到你们还有师兄在酒楼任职,原来不是所有人都梦想着入朝为官么?”

林衡渝摇摇头,他温和地看向宋之姝,“之姝,不是所有人都能那么好运地一直读书,家里人一直供着。大多数人都要为了生计而庸庸碌碌。周思远兄倒不属于此类,这个酒楼是他家开的,想必先生建议他先在这里当掌柜,也是想让他磨磨性子,见识一下世间千千万万种类的人。免得以后只知道死读书,倒是缺乏了对这世界的认知,即使入朝为官,若不能放宽眼界,不知治下百姓之苦,如何得以长远?”

顿了顿,他又说:“其实大部分人都没有这个机会一直读书,与我同届的读书人,陆陆续续辍学者已将近半数。能一直坐在学堂读书本身就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不多见识生活的残酷,又怎会珍惜这得来不易的读书机会呢。”

宋之姝沉默了,她知道林衡渝是在心疼林婶子,林婶子那真的是每天没日没夜地干活儿。

林衡渝也曾提出过自己去找些事来干,减轻家里的负担。但林婶子坚决不同意,她只希望林衡渝能读书,而后成人成才。为此她甚至放弃了再找个伴,宋之姝知道,林衡渝一定不会辜负他娘的。

别人家的苦难,宋之姝不知道要怎么开口劝慰。想了想只能说:“衡渝哥哥,你不要想太多了,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然后考取功名,给林婶子争光,那样才能不辜负林婶子对你的殷殷期待。等你以后当官了,就能带着林婶子一起过上好日子了。现在努力学习就好啦!”

林衡渝点了点头,他有些犹豫,“之姝,到午时末,你一个人来可以吗?我们中午是不让出学堂的。要不我一会儿向先生请个假来帮忙?”

宋之姝摇摇头,“不用啦!衡渝哥哥,你是不是忘记了,我家周围还有很多玩得好的朋友呢!我可以叫他们来帮忙呀!大家都很喜欢猫猫狗狗,想必不会拒绝的!”

林衡渝想想也是,他微微一笑,“那我去学堂了,你一个人回去注意安全。”

宋之姝冲他摆了摆手,两人就此分开。

******

宋之姝回到家,与爹娘说了一下这件事,罗氏倒是没什么异议,宋淼叮嘱了几句,叫她小心安全,别一个人去,也别被流浪猫狗抓伤了。

女儿一直很懂事也很有分寸,宋淼和罗氏不怎么干预她的决定。

宋之姝前世独立惯了,这一世就算有家人的宠爱她也习惯自己的事自己做,在没有做出成绩之前,宋之姝不爱和家人多说。

好在宋淼和罗氏也不会多追究这个,两人都很忙。也不会成天约束女儿,本来宋之姝这个年纪应该跟着罗氏开始学女红了。

但因为宋之姝对女红不感兴趣,罗氏提了一嘴宋之姝拒绝了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提过。

既然父母已经知会到了,宋之姝就去找自己的小姐妹,这次她不打算去找陆小如,陆小如因为家境原因,她每天不是在家里做家务带孩子就是在琢磨去哪搞些东西卖掉赚点儿零花钱,她对猫猫狗狗不感兴趣。

索性宋之姝还有其他玩得好的朋友,在她隔壁就有两家,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男孩叫高天伟,女孩叫宋时雨,高天伟今年九岁,他对什么都感兴趣,成天精力充沛,就是不爱读书。他家有几分家底,爹娘为了让他专心求学特意搬到镇子上来,结果他一听要读书就好像能要了他的命似的,只要不是叫他读书,叫他干什么都行。

宋时雨也是宋氏族人,不过她和宋之姝家隔得挺远,血缘关系都超出五代了。她也比宋之姝年龄大,她今年八岁,成天被她娘摁在家里做女红。

宋时雨对做女红一点兴趣都没有,还因为手笨经常拿针戳到自己的手,连手指头都肿了。她每天都期待着能有小伙伴来找她玩,她好从她娘的魔爪中逃离出去。

她家养了一只白色的猫咪,因为这只小猫很会抓老鼠,她家又是卖粮食的,所以她娘才答应留下这只小猫,否则就算宋时雨再喜欢,她娘也不会同意养的。

中午在家吃完午饭,宋之姝就去她家找她,宋时雨果然一手拿着针线一手拿着布,搬个凳子坐在屋檐下练习女红,她娘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她的嘴撅的老高,都能挂油瓶了。

见宋之姝来了,她马上放下手上的绣活儿,抓着她的手亲亲热热地说:“之姝,你是不是来找我玩的呀?”

宋之姝冲她眨眨眼,然后对宋时雨的娘乖乖喊了句“婶婶好!”

宋时雨的娘人挺好,她见宋之姝来了,笑了笑说:“之姝来啦?瞧我家时雨高兴得,你们好好玩,可不许打架哦。”她倒不是怕两个女孩打架,就怕宋时雨和高天伟打起来。这两人一见面就要呛对方几句。

宋时雨抓着宋之姝的手,连忙保证,“娘!我们不会打架的!我们走啦!”不等她娘再叮嘱几句,她就拉着宋之姝跑出了家门。

宋时雨小脸红扑扑的,“之姝,我们今天去哪玩呀!”

宋之姝:“不急,我们去把高天伟也叫上。”

宋时雨撅嘴,“叫他做什么!我们俩玩不好嘛!”高天伟可烦人了!

宋之姝在她的耳畔轻轻说:“嘿嘿,把他叫来做苦力。”

宋时雨眼珠一转,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加更加更/碰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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