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混混不大会儿,就被男子揍得鬼哭狼嚎,一个混混更是惊恐地喊了一句:“华国功夫!李小龙!”
然后便和其他两个混混仓皇而逃,男子这才走到沈梓瑶跟前,用英文问了句:“小姐,你还好吗?”
沈梓瑶点了点头,同样用英文道谢:“谢谢你救了我!”
末了,又用中文问了句:“同志,请问你是华国人吗?”
梁林听到熟悉的母语,熟悉的称呼,点了点头,凤眸中的疏离也跟着去了一大半,连说话时语气都带上了一丝亲切:“不用谢,举手之劳。”
沈梓瑶却坚持要谢:“ 同志,我叫沈梓瑶,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留学生,请问您尊姓大名,家住哪里,或者在哪里任职?今天有些仓促,回头我必登门郑重感谢。”
梁林再次拒绝:“大家都是同胞,在异国他乡互帮互助本就是应该的,不用谢。”
说完不等沈梓瑶继续说什么,便继续道:“同志,这里不是国内,以后出门尽量不要独自一个人,我还有事,再见!”
见梁林要走,沈梓瑶急道:“先生,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回答她的是梁林跑步离开的背影,沈梓瑶向前跑着追了一小段距离,可是还是赶不上某人的大长腿,最后只能眼睁地看着人走远。
“唉,既然不说名字,我就暂且叫你英雄好了。”
既然恩人离开了,沈梓瑶也不打算在这里多呆,准备回公寓去,外面不安全,再遇到事儿,就不知道会不会有这次的幸运了。
以最快的速度走到了大路上,看着这里人来人往的,她长长地吐了口气,她算是安全了。
“Hello!”
一句英文问候不期然想起,沈梓瑶抬头看去,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子,拿着一个跟砖头一样大的东西,放在耳朵边,说着话从她身边走过。
沈梓瑶眼睛盯着那个黑色的砖头,那就是她在博物馆看到过的大哥大吧。
她就说她总觉得少了什么,原来是通信工具,她原先的世界根本没有专门的通信工具,因为智脑把这个兼任了。
智脑的计算能力堪比中央计算机,而通信不过是它最不起眼的运用,不仅如此,智脑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变换形态,而她经常做实验的缘故,一般把智脑变换成为项链的吊坠,挂在脖子上,防水防摔还不用专门充电,智脑会根据情况自动吸收太阳能充电,辐射更是几乎没有,所以她的智脑几乎日夜不离身。
乍然来到这个世界,她竟然忘记了,这里的通讯工具需要每天专门充电,还要每天分出一份精力来携带,以免忘家里了,唉,初来乍到水土不服啊。
兴许她的视线太过去强烈,让那个外国人察觉了,转过身来对着她暧昧地笑了笑,并且还朝着她走来,她头皮一麻,转身就跑,嘤嘤嘤,这个世界太可怕,她想回家!
一路跑回公寓,进门换了家居鞋后,径直从冰箱里拿出冰水,吨吨地喝了一通,解了渴之后,便把自己扔到了沙发上,没有骨头一样脸朝下摊着。
大概摊了有一分钟时间,她突然从沙发上一跃而起,然后快速地跑到自己房间,从写字台的抽屉里找出一个黑色的手提电话,体积不小,份量也十足,至少得有一斤重。
这是原主考上哥伦比亚大学时,郑家旺给她的奖励,不过上个月突然坏掉了,找了维修店,说是主板坏了,想要修好,至少得1000美元,她手边钱不够便搁置下了,想着攒够钱了再修。
她拿着黑砖头在手里仔细看了看之后,便起身去杂物间找来了工具,把手提电话拆开,果然是主板坏了,应该是进水造成的电路板短路,烧坏了排线。
如果是维修后世的那些精密主板,她现在或许没有办法,但这个古董一样的主板,对她来说不过小菜一碟。
拿起工具,在主板上飞快动作,不到十分钟就大功告成了,主要是家里没有更换的排线,她需要重新调整主板的线路,要不然用的时间会更短。
把大哥大重新组装好开机,没有动静,她眉头一皱,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大哥大没有电了,得充好电后才能开机,找来配套的充电装置充上电后,她深深地忧伤了,因为原主的记忆告诉她,这个机子充电时间很长的,充电十小时通话30分钟。
一想到自己每天都要背着这个大家伙不说,还得天天担心它会随时没电,沈梓瑶整个人都不好了。
“哔,哔……”
突然她包包里传来了响声,她拿出来一看,是她的传呼机,也是这个时代的通讯工具,虽然体积小,电池续航能力也长,但却只能接收信息。
巴掌大的机器,上面两指宽一指头长的黑白屏幕上,是一条英文信息,郑妍呼过来的。
她今天晚上有个酒会,让她把她的礼服给熨烫好。
她把传呼机扔到桌上,“啪嗒”一声响打开了她的记忆开关,她的大哥大之所以进水,就是因为那次她没有及时帮她准备好礼服,郑妍便把她的大哥大拿进了浴室,说是她的电话没电了,有急事需要联系同学。
然后,然后大哥大就坏了,她倒是表示了歉意,但是也就是嘴上,表面功夫她从来不吝啬。
她有心想要不管,但是却还是叹口气站起了身,回国之前还是保持原状好了,因为刚刚回来的路上的见闻,她已经想好送给祖国什么礼物了。
保守估计,最多三天时间,就能敲定回国的事儿,到时候她不必再怕她郑妍,甚至郑家。
而她送给祖国的礼物,并不是别的,就是通信工具手机,今天准备准备,明天一早就去华国驻纽约的领事馆,商谈回国事宜。
来到郑妍的房间,看着里面温和舒适中,又处处讲究的装修,她笑了笑,这才是令人放松,缓解疲惫的卧室,不像她的房间,只讲究富丽堂皇的表象,舒适度却是欠缺。
等她回国后,有了自己的房子,装修自己说了算,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再不用寄人篱下看人脸色了。
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色V领露肩小鱼尾裙,这件衣服保守中,又带着一丝丝性感,最适合郑妍这样既要维持温婉人设,又想要凹身材的人了。
小心熨烫好,挂起来等它自然干燥,这才又回到自己房间。
她打算写一篇关于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论文,至于手机的图纸,她现在并不打算画,等明天见了大使馆的人,跟他们谈过,了解了国内的生产水平之后再动手,以免发生画好了图,却没有办法投入生产的局面。
她前世主攻材料和机械设计制造,所以制造手机技术方面倒是不陌生,她小学中学时候,老师布置的手工课,就是做1G或者2G手机呢,更别提后来她大学还专业学习过,所以她相信自己肯定能够设计制造出,符合华国目前生产力水平的手机。
目前最重要的是论文,这可是未来几十年信息技术的发展前景,希望有了它,祖国能够少走些弯路,也能抢在前头吃到红利。
好久没有写这么多的字了,她平常只需要提供实验数据,论文有智脑完成,哪里需要她苦逼地写字。
写了两千多字的时候,胳膊就有些酸了,公寓倒是有台大块头电脑,就在客厅,不过就是打字比写字轻松,她也不想去用。
这台电脑的网络是漂亮国的,保密性可不好,虽然她也能够编写加密程序,但只有使用过就会有痕迹,没有百分百的保险,最保险的便是不用,认命地用手写吧。
“梓瑶,我的礼服准备好了吗?”
随着稿纸上的字体增加,沈梓瑶的胳膊越来越酸爽,但是她还是咬牙坚持着,就在她写了一万多字,实在坚持不下去,想要休息会儿的时候,郑妍回来了,一回来就要礼服。
沈梓瑶坐着没有动,只是高声回了一句:“准备好了,就在你的卧室。”
“梓瑶,你过来帮我拉下拉链。”
沈梓瑶苦笑一声,她还是不能安生呢。
郑妍看到沈梓瑶就问:“你今天穿什么礼服?”
沈梓瑶惊讶:“我还要去吗?”
郑妍嗔了她一眼:“我哪次参加酒会没有带你?”
那是带她过去帮她拎包的,而且关键时刻还能替她背锅,她可不想去,于是建议道:“我中午出去吃饭,遇到了流氓,幸亏被路过的人救了,你这么耀眼漂亮,还是找护花使者护着你去比较好。”
她都把理由递过去了,郑妍哪里有放过的道理,昨天她把子瑜哥哥惹生气了,今天她去找他和好,结果没有找到人,让他送她去酒会,倒是一个不错的和好机会。
摆脱了郑妍,沈梓瑶回到房间,再次摊在椅子上养精蓄锐,等那边郑妍离开后,她满血复活,拿起笔重新写起了论文,直写到11点,这才写完,收拾了下,打算洗漱后睡觉。
第二天一早,沈梓瑶早早起来,洗漱护肤后,还仔细地化了妆,又挑了显气色的衣裳,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今天要去大使馆,自然得以最好的面貌去。
而郑妍昨晚没有回来,至于去哪儿了,她不关心,也不想关心。
今天上午没有课,大清早又没有见到讨厌的人,沈梓瑶本来就好的心情更加愉快了,嘴里还哼起了小曲。
叫了一辆的士,一路顺风顺水地到了华国领事馆,没有想到刚付费下车,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昨天救了她的那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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