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闺女你也去睡吧,妈能收拾。”马红梅说道。
“没事妈,一会就收拾好了。”马大妞系上围裙,把家里的大炕桌铺地上,手上的刀早就磨得锋利,野猪刚杀了就放学了,不然肉不好吃,手上利索刷刷几下就把猪皮卸了,然后每一个部位每一个部位分割好,手上不停,几乎没啥停顿。
马红梅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她家老爹当年在周边也是个人物,杀过鬼子打过胡子,手上一杆枪指哪打哪,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神枪手,现在新社会了,太平了,老爷子也不拿枪了,不过一直想着把自己的手艺传下去,老马家小子二十多个,倒是让一个闺女给压住了。她这心里又自豪又心疼,你说一个姑娘家家的这么能够,将来可不好找对象了。
马小翠没她妈那么多心思,对她姐,那是绝对的崇拜。手上拿着盆给她姐打下手。
“这几条子肉挂下屋去,明天大勇出门让他带给四爷,这几条明天给三爷六爷拿去。”马大妞将猪肉分成一条一条的,每条能有五斤。
“别忘了给你大爷爷家送。”马红梅说道。
“那能忘么,不过有点远,让大黄歇两天,我跑一趟。”大妞知道她妈说的大爷爷是自己亲爷爷,她爸是入赘的,当年他爷爷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二儿子一个打鬼子死了一个打土匪死了,本来剩下个三个儿子,又因为救了宋家老爷子死了,宋老爷子一看马家因为他要绝了,就把自己十八岁的小儿子给了马家入赘。
马老爷子也是明事理的人,那时候已经有了大力了,也不必入赘,先让这孩子子以养子身份养着,看俩孩子愿不愿意,不愿意就是兄妹。
也是该着,明明一个文弱书生,一个彪悍虎妞俩人竟然看对眼了。两家也说好马家女嫁宋家郎,在跟马老爷子生活,后来出了些意外,宋家儿子宋云成还是入赘马家,马老爷子让孩子们叫宋老爷子大爷爷,两家子处的很好,唯一不方便的就是两家离得有点远。
收拾好野猪马红梅带着闺女去后院住处,马大妞则是去了西屋,从小家里孩子老爷子都手把手的教,学习用枪打猎一些手段,只是家里男孩子虽然都喜欢玩枪可是灵性都差了点,只有大妞,不但有悟性,还十分灵性,教什么会什么能举一反三。随着年轻增长青出于蓝,所以老爷子也不藏私将所有能力都交给了大妞。大妞就一直住老爷子西屋。
回到西屋,端了一盆热水,将脚插在里边。
“嘶--”马大妞倒吸了口气,有点热。试探了几次才将双脚插了进去,那热度让她忍不住舒服的呼出口气。
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的舒适,伸手将黄色透明的皮筋从发尾摘下来,用手将黑色的长发疏通开来,顿时一头浓密黝黑的头发散落,在昏黄的油灯下,闪着柔和的光芒。
要说穿越后她对什么最满意,那就是她那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了,与上一世相枯黄稀少的头发相比,这头黑发完全可以让她去做洗发水广告。
可惜在□□年的今天,这个东北村子里根本没有洗发水,能有一块胰子洗就不错了。
没错马大妞是个穿越者,前世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与大多数人一样,出生上学工作,当然普通人的结婚生子,她还没有经历就离开了,她的离开倒是不普通,她原来叫马晓雯,大学毕业后考上了公务员,她最后也进入警局,当一个文职人员。
虽然在警局工作,但是平常与罪犯打交道几乎没有,她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到户政科,赶上人口普查,忙了七八天,工作告一段落他们领导给她们提前两小时放假,回家途中却碰到一辆车对着几个小学生撞了过去,她离的近,几乎没有思考,将几个孩子推了出去,自己却被撞飞了,当时她飞到天上,看见蓝色的天空中闪过一丝亮光,接着一片黑暗。
再次醒来依然一片黑暗,身体受到挤压,还有外面乱糟糟的声音,接着口鼻中一股子冷气冲了进来,由内而外的难受让她不受控制的哭了起来,只是出口声音竟然是一股婴啼,她成了一个婴儿,还被起了一个小名大妞,虽然后来有了大名马淑兰却也没几个叫的。
从一个成年人到一个婴儿,需要适应的有很多,初生的婴儿视力不好,除了光亮什么都是模糊的,身体不受控制,能做的只有思考,当她发现自己记忆力也下降的时候,有些焦急的她,每天躺在床上开始回忆自己的前一世。
所有好的坏的,都要回忆,那是她的一生,就算普通也意义重大。
这样渡过了最初不受控制的婴儿时期。
稍微大一点,被抱到屋子外面次数多了,从大人的话语里知道的就多了,她一下从二零二二年穿越到四七年了。这个世界与前世差不多,许多地名人名事件都不一样了,好在她生活在东北农村,很多事情离她很遥远,无需纠结。
现在是□□年了,她已经在这里生活十七年了。
她爷爷马德胜在他们当地是一位很有能力的人,老马家当年是整个青山支脉最大的地主,后来世道乱了,老爷子为了保护家园卖了许多地,弄了不少枪,他自己就是神枪手,三个儿子也是好手,可惜最后都死在枪口之下,老爷子为了报仇将家产卖光。
也因为那个时期,救了许多乡亲,老爷子在村里村外都受重视。
老马家家产卖光了,就剩下这马家大院,也十分破败,不过老爷子还能拿得起枪,打的了猎物,他们这帮孩子倒是没挨过饿,大妞十岁那年,老爷子上山被熊瞎子弄伤了腿,因为回来晚了,伤好了,也不利索再也进不了山,这才在家看看地收拾收拾田里。
马大妞穿越来的,她上辈子咸鱼一样的生活,也不是个上进的,也没什么施展空间,想着人长大后忙这个忙那个小的时候就该好好享受。就这样马大妞每天很悠闲的享受着,每天吃的不错,家里一些细粮都给小的吃了,三五天爷爷打回猎物,或者三爷六爷家的叔伯哥哥从山里弄点什么好东西打打牙祭。太小不用做什么,上午晒晒太阳补补钙下午抽空回忆一下前世的记忆,无聊了逗逗妹妹整整大哥二哥。日子很是快活。
随着身体长大,马大妞就发现自己记忆力越来越好,也许是从婴儿时期就开始用大脑回忆前世,开启了大脑的记忆细胞,三岁的时候她就能将自己所看到的的事情记忆起来,需要的时候就可以回忆起来,她曾经拿父亲的书做过实验,一本书看过之后,就会记住大概,两次之后就不会忘记,经过几次尝试后她发现与她时不时回忆有关,似乎这样可以提高她的记忆力。
大约五岁的时候三爷爷家一个孙子丢了,她回忆自己一天的记忆,那些从来没有注意的记忆从脑海中浮现,似乎放电影一样,清晰呈现。利用这个能力她找到了,捉迷藏在树洞里睡着的孩子。
她的大脑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强,不过自从五岁那年大脑有了新能力后,随着时间推移她发现记忆力有点不受控制,只要她看见的就能记忆,记得越多,大脑越混乱,渐渐的那些记忆成为她的负担,那时候她想自己不去看不去想是不是就能好一点,后来发现不是那样,她的鼻子闻到气味,耳朵听到的声音以及她手上的触感,都能被记录,她的大脑不受控制。
当一个人的记忆不受控制,她的脑海中无时无刻不浮现过去的记忆,婴儿时期的记忆,学校学习到的知识,上辈子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那种感觉简直要逼疯她。她没有办法睡觉,大脑的高度应用,让她总是处于饥饿状态,人恍恍惚惚,迷糊中说一些不属于她那个年龄说出的话。
家里人发现她不对劲,带她找了医生,却没有办法,这个年代对医学的研究还很落后,更何况她这种情况也无法述说。
还是六爷爷出了一个主意,让她去深山里生活一段时间,远离人群,看看是不是可以。
为了一线希望,马德胜带着她去了大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