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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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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杰差一点忘了,人在年轻时是多么的黑白分明,多么的热血,当一个少年,被母亲亲手卖出,他的激愤会至使他放弃生命。

 那个可怜的,在夹缝中求生的少年,那样的百般委曲求全之后,终于在激怒与悲哀的双重冲击下,选择结束生命。那是多么多么痛的选择。生命里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可是在那一刹那儿都抵不过那彻骨之痛。

 曾杰恐惧,虽然主犯是申启芳,可是在凌晨生命的悬崖边上,轻轻推了凌晨一把的人里也有他一个,他平日对凌晨的要胁与骚扰,怕也是凌晨不想再活下去的原因吧?

 让他如何面对醒过来的凌晨?张子期拍拍曾杰肩膀:“这才真的用到沈冰,你要不要同她聊天?”

 曾杰摇摇头。不,现在不是疗伤的时候,重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医治自己的伤痛,伤痛吗?有什么了不起?曾杰说:“真正需要医生的,是凌晨。”手术室灯闪烁,曾杰与张子期都迎过去:“医生,如何?”

 医生疲惫地摆摆手,指示助手上来回答问题,小李忙上前,塞了个红包,那医生也是见惯收惯的,毫无所动地收到兜里,却不过情面,勉强说了两句:“观察两天,才知有没有生命危险,不过,第七脊锥有裂伤,目前还不知道脊髓的损伤情况。”

 曾杰惊骇:“什么意思?他可能会死?或者,终身残废吗?”医生冷冷道:“死亡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存在。至于伤残,那只是程度问题,谁跳楼能安然无恙?成龙保护那么周全还受伤呢。”

 曾杰呆在当地。而张子期为凌晨担心之余,也禁不得扬起半边眉毛,心说,好一个有意思的医生啊,你幸而遇到的是曾杰,要是我,老子正心头不爽,你同老子开玩笑,管你是医生护士,腿不给你打折。

 可是曾杰,已经完全被这个噩耗打败。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张子期把手放在曾杰肩上:“曾杰,凌晨那么年轻,会恢复过来的。”

 曾杰沉默。肉体或许无恙,心灵呢?或者连肉体也不能了无痕迹,如果凌晨真的终生不能再站起来,曾杰如何面对那个孩子?张子期沉默一会儿,又道:“不是你的错,我想,凌晨恨的,不是你。”

 曾杰还是沉默,不恨他是不可能的,凌晨不可能不恨他,只不过他在凌晨心中的份量不够,还排不到第一号就是了。***

 凌晨在一片混沌中听到一声高亢的呼噜声。然后是钟表的滴嗒声,凌晨想:“怎么回事?难道曾杰又跑到他床上来了?”

 想睁开眼,可是忽然发现睁开眼睛居然是一件需要力气的事,在努力地睁开眼睛的过程中,凌晨想起自己从二楼的窗子一跃而下。

 在自由落体的过程中,什么都来不及想,只有一件事,最清晰:恐惧!这事上还有几个活人经历过那种与死亡撞个满怀的恐惧?而他,竟然又有知觉。

 有了知觉的第一件事,是回想起那恐惧,凌晨屏住呼吸:那么,我现在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旁边又传来一声香甜的鼾声。凌晨厌恶地皱皱眉,然后笑了:“是活着,如果死了,不会再有这么讨厌的家伙这么讨厌的声音。”

 据说世上顶顶恩爱的一对夫妻一直分床而睡,只因为那男人打鼾。可是今天,凌晨被这呼噜声唤回人世间,他忽然觉得人的声音,哪怕是放屁打嗝也好,总要比自然的声音好。

 古人说什么自然的萧声,那都是放屁,孤身一人听窗外风吹竹叶沙沙沙,那叫美妙?那是凄凉。

 凌晨很高兴自己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听到的第一个声音是曾杰的呼噜声,而不是窗外夜雨,或是风吹树枝嗒嗒嗒地敲窗子。

 凌晨恨的人里有曾杰一个,可是此时,他喜欢听曾杰的呼噜。知道身边的是曾杰,凌晨有一点放心,如果是他母亲,他不会得到周全的照顾。

 凌晨花了很大力气,来转动他的头,然后,他看到曾杰。和衣而卧的曾杰。那个熟悉的轮廓,那个熟悉的声音,甚至那种熟悉的气味,凌晨再一次确定自己还活着。

 还活着,还可以嗅到花香,听到音乐,吃肉喝酒玩女人(在未来的日子里),生命中还有许多他不知道没体验过的东西,比如成功,比如权力,比如女人,比如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甚至…同一个男人的肉体与感情生活,即使他不愿经历,可是被剥夺了经历的可能性是另外一回事。凌晨轻轻呼出一口气,为了那个女人,为了对那个女人失望就一怒而跳下楼去,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凌晨重回想起那剜心之痛,是的,那一刹那儿,只希望疼痛停止,后果再所不计,只想离开这个世界,只希望再也见不到这世上肮脏丑恶的人类。

 觉得,闭上眼睛或者会好,不再听不再看不再感知,就再没有痛。即使现在,得知生命还在的喜悦后,想起生命背面的挣扎与痛楚,依旧令人黯然。

 活过来了,还是面对那些不得不面对的丑恶,还是要挣扎,如同雪天跌倒在地,无论多么疲惫多么饥寒交迫也不得不爬起来,走下去。

 世人祈盼长乐未央,可惜,只有长痛是永不停止的。如何面对曾杰,如何面对申女士?凌晨对自己能想出一个如此幽默的称呼深感欣慰,对了,他已经将那个女人给予的生命舍弃了一次,他不再欠那女人的了,那个女人的名字,从此可以叫做申女士了。

 曾杰呢?那个让他裸身站在厨房里洗碗的男人,那个曾一再试图侮辱他的男人,那个想用钱把他买下来的男人。

 凌晨微笑,如果有机会,我真想把你们全都捏死,就象捏死一只蚂蚁,就象一个小孩儿,捏死一只蚂蚁,轻轻碾一下,碾碎你的下半身,留着上半身,看着你辗转惨叫挣扎,然后慢慢死去。

 凌晨思潮起伏,可是肉体受不了这样澎湃激荡,渐渐失去力量,无可奈何是坠入梦中。首先是一道金光把凌晨照醒,然后是一把冷漠的声音,让凌晨打了个寒颤:“曾杰非要我过来,说是对你说说话希望你能快醒来,呵呵,屁话,还真有人信这种奇迹啊?”

 凌晨努力地挺直了身子扮僵尸,听着申启芳坐到房边,可是明显听得那申女士是对着墙说话,并不是对着自己:“我知道你为什么跳楼,小子。

 就象你小时候,有人抢你的玩具,你抢不过人家,就把玩具一脚踩碎。啧啧,什么性子。你这性子活该摔死。小子,不是你要留在曾杰那里的吗?让他付点代价不行吗?非要老娘喝西北风,你心才安然吗?”

 凌晨在被底紧紧握住拳头,他想打扁那张脸。申启芳轻轻笑:“你是不是喜欢那个男人,凌晨,有没有觉得自己变态?你恨我也因为这个吧?你已经是个小变态了。”

 凌晨觉得自己的身体再一次下沉下沉,只是这一次,却坠向无底深渊。是吗?连外人都看出来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当然不是肉体上感觉到愉悦,只是心里不再抗拒曾杰的亲密接触。

 而且,不再抗拒曾杰的关切与爱护。他已经变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也没有那种恶心的感觉,不会一直想用刷子洗刷被抚摸过的地方,曾杰那张脸凑过来,如果是关心关怀关切,他也能体会并感激了。

 如果说,原来,凌晨把曾杰当成外星人或者粘嗒嗒的赖蛤蟆,那么现在,他至少把曾杰当做同自己一样的智慧生物了,即使不认同他所做的一切,但已经把他当成一种他可以理解的有理性的物种了。

 申启芳依旧轻笑:“年轻人的想法真是有意思,黑的是黑的,白的是白的。啧啧,多么幸运,凌晨,你可以这样白雪雪,全自你妈妈我的灰秃秃得来啊。

 是我,在这个黑漆漆的社会摸爬滚打,我把你养到十五岁,凌晨,我也是个人,允许我会觉得累,想把你放弃吧。曾杰那里,还不错吧?我有预感,他是个可以欺负一下的人,表面上冷漠,内里却是个迟疑而软弱的人。

 当然了,他有智慧,人活到四十岁还没智慧,那就不如条狗了。我的安排多好啊,如果你不跳这一下子的话,我拿走我想要的,曾杰得到他想要的,你呢,你有什么损失呢?在曾杰那儿,不是比跟着我好?可怜的小家伙,你已经长到十五岁了,你的妈妈我却并不想只要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的爱,我还没有老到不想要男人的爱与关怀只要生活的地步,为了生活,我已付出良多,小家伙,你跟朋友出去玩,把妈妈扔在家里,妈妈可没抱怨你遗弃啊,即使我不离开你,你也要离开我了,啧,想你膝前承欢,我不如养一条狗实际。”

 凌晨气得圆瞪了双眼,就要坐起来大骂,可是这一挣,凌晨却愣了,他的腿呢?为什么他完全感觉不到腿的存在?这一惊,直惊得他目瞪口呆,腿呢?

 凌晨的手慢慢地移动,终于摸到冰凉光溜溜的两条腿,他呼出一口气,腿还在,没有知觉,也许是麻药吧?申启芳无聊透顶,打个呵欠:“我对着一棵大白菜诉苦,多有意思。”

 沉默,许久,申启芳伸手擦擦脸,告诉凌晨:“乖儿子,妈妈为你落泪了,虽然咱们久已不相爱,可是我想起小时候抱着你,拿你当珠宝一般,巴不得心肝都挖出来给你,还是忍不住要落泪了。”

 申启芳喃喃地:“我曾经爱过的人,曾经有过的…一切,似水流年。”低低的笑声:“如果往回想,人真是不用活了,要是往前想,又不敢活了,晨晨,如果你真的死了,也未必不幸呢,我活了四十年,也没找到幸福与人生目地。

 你为什么恨我呢?恨我把你留在一个对你有企图的人身边?笑死我了,没有企图的人怎么会收留你呢?在这世上,你必得拿自己的所有交换自己的所需,否则,就只能拣人家的剩饭吃甚至连剩饭都拣不到,我要有剩,我也拿去喂狗。

 如果你不喜欢就算了,要是喜欢,千万别管别人怎么想。只要你喜欢,只要对你有好处,就抓住,别以为人生到处都是好东西,到处都是快乐幸福美满,靠,我告诉你,这世上最多是杂草与荆棘,好容易看到朵玫瑰,还是有刺的。

 一件东西一个人能给你快乐,管别人怎么说,除了给你发工资的老板,别人的话都他妈是放屁!不但不要听,谁敢在你面前放,你还应该把他打出去,让他滚他妈的蛋!”凌晨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曾杰!曾杰!救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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