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驰自从被赵清筵开始辅导功课之后,对赵清筵的崇拜之情与日俱增。
“他真的、真的什么都会!”
“有他教我, 我肯定能考上大学!”
“姐夫姐夫, 听说你当年也是学霸, 你们家是遗传的学霸体质吗?”
“决定了。我将来一定要跟他考同一所大学,这样大学里就也有学霸罩着我了。”
程驰那边, 倒是每天打了鸡血一样的元气满满。
而医院里的赵清筵, 正刚批完他写的习题集。
“…”错了一半。
问题是, 那是初三数学。
一个年满十八岁的男生,初三数学他错了一半!
寄希望于这种笨蛋考大学是不是想多了?还想跟他考同一所?
…
那段日子, 程彻确实看到他弟弟每天乖乖去医院,回到家也乖巧自觉地做作业。
但介于是过去被骗了太多次, 还是并不会轻易就相信这个前科累累的孩子。
还是会偷偷跟赵清嶺念。
“你工资拖着点给他。一周发一次,省得他有了钱又出去乱七八糟。”
“他要是让你给他买书买电脑,都别理他, 让他自己攒钱买。”
“还有,得问他收伙食费,不能白养他。”
话虽这么说。
可是又会在大半夜里,偷偷切一些水果放在冰箱。或者做点三明治、汤圆宵夜,让那孩子自己去拿。
日子又这么过了两个月,赵清筵手术的日子越来越近。
那段日子,明明每天都艳阳高照, 偏偏手术的那天阴云密布、下起了大雨, 给人一种很喘不过气的感觉。
以至于坐在手术室外面等待的时间, 也变得异常的熬心而漫长。
程彻:“别担心, 小筵他会没事的。”
他去握赵清嶺的手。赵清嶺的手腕,又戴上了高中时那条红色的铃铛手绳。
线已经磨旧褪色,泛白。
程彻的指尖,轻轻蹭过有些粗质的线头。
记得高中的岁月里,他曾偷偷对着那红绳,不是滋味地猜过很多次,这绳子赵清嶺究竟是为谁戴的。
那个时候,程彻只知道赵清嶺家境富有、人优秀活泼又阳光。
却不知道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更不知道他家里隐匿的一地鸡毛。
仔细想想,赵清嶺那个时候,其实也未必过得好。
却还是可以无条件地疼爱小筵。
却还是可以分出给他的一线温柔。
这个人,那么好。
所以,上天不会从他这里夺走小筵的,一定。
…
窗外,雨越下越大。
下午三点的光景,竟有一瞬乌云密布仿佛黑夜。玻璃窗嘎吱作响,窗外树影狰狞、让人心惊。
这样昏天黑地的雨,难免让人心里有点不好的感觉。
程彻伸出手去,有些担心地揽了一下赵清嶺,却听到身边男人喃喃道:“彻彻,没关系的,我不怕。”
“你知道吗?在西方的文化里,下雨其实是好兆头。”
“‘Rain for good luck’。因为,如果上天已经在掉眼泪了,就不会让下面的人再哭泣。”
程彻轻轻“嗯”了一声。
忽然间,刚才去买水的程驰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
他眼睛红红的,像是茫然,又像是不解,问他们:“他这次做的手术,其实是…可能会死的吗?”
“我、我刚才听外面的护士说的,这个手术那么危险吗?为什么你们不告诉我?”
程彻:“…”他倒不是故意没告诉弟弟程驰。
他以为他知道。
他以为那孩子在医院照顾了赵清筵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应该从一开始就知道会有一场手术。
“我知道,”程驰喃喃“可是,我一直以为、我一直以为只是个小手术而已啊?”
“他什么都没跟我说…”
“他没跟我说会有危险,他只跟我说…等他好了,我们要一起考大学。他为什么不跟我说,为什么怎么骗我?”
程彻:“小驰!”
医院外面,依旧大雨倾盆。
草地变得泥泞不堪,程彻追着那孩子,冒着大雨追了好久,才追到小路尽头,蹲在地上掉眼泪的死小孩。
大雨打在他身上,那孩子抱着膝,像一只雨中瑟瑟的小蘑菇。
程彻:“好了,别闹了。”
“乖乖回去等他,手术结果会好的,小筵会没事的。”
“你怎么知道会没事?”
程彻叹了口气,去拽那孩子:“那你蹲在这儿也没用啊?!”
程驰:“呜,你别拽我!”
“你是不是正在想,他那么聪明、那么好,为什么选他啊?上天真要收人的话,让我这种作恶多端的小流氓早点去死不就好了吗?!”
程彻:“你别闹了。”
“你就干脆承认啊!”那孩子的声音,在雨水中沙哑而不真切“反正我也是这么想的!要是我这种人能替他的话,我现在就去换他了!”
“呜呜呜…还不如躺在手术室里的人是我呢。反正你们都疼他,都嫌弃我!”
“他也骗我,说好的辅导我考大学,还说等我考上大学你们就都喜欢我了…”
“我现在怎么办啊?就只有他一个不嫌弃我,要是没有他了谁还要我啊?谁还带我考大学啊?呜呜呜!”
他哭着,却被他哥给揪着领子拎了起来。
…那么多年。
那么多事,程彻自从亲手把弟弟送进管教所的那一天,就再也没有抱有任何幻想。
一直跟自己说,他没救了,我就当没有这个弟弟。
可是。
等到那孩子真的被放出来。那天赵清嶺却认真地跟他说,就再给那孩子一次机会吧,最后一次。
程彻不想。
不想。他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失望,怕又被拖入深渊。
可是,男神那么暖,被那双茶色眼睛盯着的时候,世界都那么美好,他又不忍心拒绝。
于是只能说“好”
于是有了后续的一切。虽然如今的他,仍旧不能100%相信弟弟,但至少…
大雨中,程彻生硬地把那孩子拎起来。
然后,依旧是很僵硬地走过去,努力抱了一下他。
“好了,不哭。”
他把那孩子压在他肩头。摸摸头,安慰着,就像是世间任何最普通的兄弟一样。
…
手术室的灯灭了。
医生走出来,众人围上去。
“手术很成功,病人还要观察几天,但总体来说情况良好。”
程彻:“可以进去看他吗?”
“病人可能要几个小时后才会醒…”
医生话还没说完,程彻余光就看到自己弟弟又哭又笑,接着整个人又往外跑。
程驰:“我刚才、刚才在外面等结果的时候,偷偷跟上天约好了,他只要没事的话,我、我就去环城裸奔一圈!”
追到医院门口的程彻,听到这话直觉得头疼。
继而,弟弟还真的开始脱:“说到做到。”
艹,蠢货吧这孩子?
程彻赶紧拽住他:“你行了!裸奔是要被抓的,是要被治安拘留的!是会留案底的!你已经满十八岁了,完全行为能力人了,清醒点行不行?”
程驰:“可是…”
程彻:“你还想不想跟小筵一起考大学了?!”
一句话,他弟彻底老实了,不脱了。
半晌:“那,就算不裸奔了,我还是要环城跑一圈。我答应老天爷的事情,还是要做到,我走了!”
然后就真的像个兔子一样跑了,留程彻原地吼他:“雨大!你当心点,看路,注意安全!”
跑什么跑,有病,真的是个蠢孩子。
但蠢,总比坏好。
程彻耸耸肩,转身往病房走回去。
被雨水浸透的衣服全部贴在身上,其实很不舒服。可是他的唇角,却浅浅地、微微扬起一丝笑意。
真的像赵清嶺说的那样,rain for good luck。
…今天天气虽然很差,发生的却都是好事情。
小筵没事了。
而他那个蠢弟弟,说不定一直这么蠢着蠢着,有朝一日也能彻底洗心革面,真的变成跟小筵一样的好孩子。
他又想起那天,赵清嶺拉着他的手,跟他说,最后一次机会,最后一次!
他最后,点了点头。
好像自从重逢之后,每一次都是这样。
他拉着他的手,看着他,说彻彻,来我们公司上班。亦是那样看着他,说彻彻,我要追你。他说彻彻,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说彻彻,你傻不傻,你过去是什么样子的我都要。
一次又一次,他已经给了他那么多、那么多的小奇迹。
而这一次,又给了他一次。
…
赵清筵手术后几天,还只能吃流食。
但恢复得不错,精神更是特别好。
那几天,程驰每天就抽时间去医院里陪他,程彻和赵清嶺也每天都会去。病房里经常都很热闹、欢声笑语。
程驰:“哇等你出院,我们就可以都住在一起了!”
“复式洋房。我哥和姐夫住下面,咱俩住二楼,齐危大哥住三层阁楼,完美!热闹!人多好哇,可以搞阳台BBQ!”
日常很温馨,然后某天,就在温馨的日常探病中,程彻猝不及防地,竟就这么和赵清嶺亲爹狭路相逢!
事实证明,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过不去的坎儿。
就连赵清筵这么聪、通透的孩子,都一样有。
赵清嶺老爸来的时候,刚好赵清嶺和程驰一个去办出院手续,一个在家煮好吃的粥,都不在病房,只剩程彻陪着赵清筵。
赵父探头探脑进来,有点讪讪的模样,说实话…也不太像是程彻印象中的、电视里那个征战沙场、目光如鹰的犀利企业家。
病床上,赵清筵见到来人,本来还很灿烂的,一秒冷了脸:“你来干什么?”
赵父那边,有些尴尬又有些生气:“我当然是来看你!我还能来干什么?”
赵清筵偏过头:“不需要。”
程彻:“…”他多少听赵清嶺提起过,说在赵清筵小的时候,赵父还是很得意自己这个神童小儿子的。
毕竟这孩子天资聪颖、小小年纪就初见端倪。一度,赵父对这个小儿子宠爱程度远超于赵清嶺。
只可惜后来,赵清筵的身体却总是不好。在医生几次明示暗示“很可能活不到成年”之后,赵父也灰了心。
再后来,赵清筵的“亲爹”就变成了哥哥赵清嶺,要不是赵清嶺从未放弃、到处找专家帮他治,他也活不到今天。
而如今,手术成功了,赵父又颠颠跑来看小儿子。
也怨不得赵清筵对他满满的仇视和不屑。
…
那次医院碰面,程彻和赵父只不过简单地打了个招呼。程彻:“叔叔好,我是赵清嶺以前的同学。”
赵父倒是也没为难他,打量了一番,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知道啥意思。
继而,没过几天,程彻终于鼓起勇气,答应跟赵清嶺的妈妈吃饭了。
…早晚总得见公婆。
不怕,赵清嶺都说了,他妈不会为难他。退一万步说就算为难,他一个三十岁的“程总”了,难道还怕这个?
程彻万万没想到,那次吃饭,赵母居然是带着赵父一起来的。
A城最华贵的酒店包间,两个人挽着手。赵母珠光宝气、风韵犹存。而赵父身为成功企业家,那气质威严,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模仿的。
见家长父母都出席,倒也正常。
但程彻明明记得,这俩人…不是早离婚、不在一起过了吗?
…
赵父的出场,后来证明不仅出乎程彻的意料,更出乎赵清嶺的意外。
赵家两个不肖子,看到老爸的反应居然一模一样:“你来干什么?”
赵父:“…”赵母:“哎呀你这孩子,你真是的!一家人一起吃个饭嘛,来来来点菜!”
那次吃饭,赵清嶺全程,几乎一言不发。
而赵父赵母两个人,倒是自己挺会找台阶下,干脆也不cue赵清嶺,当他不存在一般,一个劲热乎给程彻夹菜、找他攀谈,仿佛他才是他们家亲儿子一般。
“小程你以前和清嶺是一个高中对吧,后来去哪里念书的呀?”
程彻的大学就是个普通学校,跟赵清嶺没法比,可赵母的反应却竟然是很满意:“学校不错呀,一本呢!”
“那后来毕业后呢,在遇到清嶺之前,你在哪工作呀?”
程彻十年间的工作,也就是个普通公司的程序员,结果实话实话,赵父居然也没嫌弃他:
“人才啊。你看又懂编程,又会做公司运营!你是不知道,这个小程啊,交给清嶺的那间公司都是他打理的,业绩特别好!行业前茅!”
程彻:“…”吃完那顿饭,全程程彻和父母都相互很客气、目测彼此印象良好。
临走的时候,赵父赵母居然还给了他大红包,还拉着他叨叨“谢谢你照顾了我们清嶺那么久”什么“我们清嶺性格孤僻又古怪,多亏有你在身边,以后就拜托你多开导他了”
拿到大红包,就是铁板钉钉被认可了的意思。本以为要过五关斩六将,没想到一切居然那么轻松容易,程彻心里还挺暗暗庆幸的。
只不过…孤僻?古怪?他们在说谁?
程彻对于这样的形容词,简直无端费解。
…
回家的路上,赵清嶺开的车。
开到红灯路口,程彻忍不住问他:“哎,没事吧?生气啦?”
赵清嶺:“没。”
“没?可是,我怎么觉得你有?”他伸手,摸摸男神的头,爱抚地蹭了蹭茶色的小揪揪。
“干嘛一句话都不说,是不是…嫌我吃饭的时候,在叔叔阿姨面前话太多了?还是,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你不高兴了?”
赵清嶺:“没有。”
他抓过程彻那只手,在脸颊蹭了蹭:“我只是很烦他们俩,所以懒得说话。”
“…你的话,怎么样都喜欢。”
程彻笑笑。他家男神,依旧是随时随地情话小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