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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漠北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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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秋华和秋水背后用多么尖酸刻薄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夏玉瑾,只要叶昭出现,她们俩就会变成再温顺老实不过的羔羊,满脸天真无邪,仿佛什么坏事都和她们无关。

    女人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叹。

    夏玉瑾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

    秋华和秋水立刻朝他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悄悄鼓掌庆祝。

    叶昭等夏玉瑾走远后,来到她们身边,伸出手指,给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个大爆栗,斥道:越来越没规矩了欺负我男人不要太过火

    秋华秋水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哀怨地看着她,强辩道:哪有欺负

    还敢狡辩你们没欺负他,他会兴冲冲从我房里出来,怒冲冲迈出大门叶昭继续训斥,一个两个都是不省心的家伙,非要闹得老子后院起火才高兴

    两个女孩你看我,我看你。经过短暂沉默后,口直心快的秋华憋不住心事,抢先道:将军,我们是讨厌他一个泡在蜜糖水里,温柔富贵乡长大的废物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将军你没嫌弃他,已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分他倒先嫌弃起将军来枉费将军你待他那么好真是不值像这般无耻混账的窝囊废,在咱们三军中随便挑个阿猫阿狗都比他强

    秋水补充:比如胡军师,比他好一万倍,对你又言听计从,若是你让他娶你,他铁定二话不说

    狐狸叶昭都给她们的傻话惹笑了,别胡说八道,他铁定二话不说先抹脖子后跳河。你们年轻,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知道

    当年胡青父亲在叶家授课,胡青给她二哥做书童,跟着旁听。

    叶昭读书糟糕,她二哥比她也强不到哪里去,胡青小小年纪却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素有神童之称。叶家上上下下提起他没有不夸的,再看自家两个不成器的,更忍不住扼腕叹息,经常将三人拿来做对比看看人家胡青,再看看你。你们俩混帐小子,加起来能有胡青一半懂事,老子就能多活十年。

    叶昭是个霸王脾气,哪里听得这些话

    她带着狐朋狗友,变本加厉地折腾胡青,三天两头找借口教训他,弄得他身上不明显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只为把他们父子赶走。胡青为了父亲,将所有事情按下,隐忍不发,心里对叶昭却是恨之入骨,只巴不得早点长大去参加科举,得个一官半职,衣锦还乡,再找机会狠狠地报复她。

    后来

    少年的梦想没有后来了。

    那天,漠北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他们的父母惨死在屠城中,家园被毁,年少时的恩恩怨怨在国仇家恨下,变得不值一提。

    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

    胡青还是喜欢三不五时给她添点小堵,算是报复当年之事。

    狐狸和我是兄弟,他那么大个人还在打光棍已经够可怜了,你们就莫要败坏他名声,害他更讨不着媳妇了。要不是他坚决不要粗鲁的女人,我非得将你们姐妹俩一起送他去叶昭顿了顿,骂道,再胡闹就让你们爹领回去,好好呆家里绣嫁妆等春闺结束,我做主给你们挑两个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嫁了

    秋华秋水见将军发脾气,脸都吓白了,将头摇成拨浪鼓。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总结:今日之事,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巡城御史官虽小,手下还是有个百十号人。

    负责文书工作的老杨头听闻要有新御史上任,战战栗栗地花了一个通宵将过去所有资料都弄整齐,待听见新御史是南平郡王,他呆滞了半个时辰,然后花了十个晚上,加班加点将部分资料整理重抄了一份,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夏玉瑾带着满腹怨气来到巡察院,立刻点齐手下认人,发现里面大半是以前在街上相识的,熟悉起来毫不费力。待老杨头送上文书时,他收下记述城察布防的文书,然后将喜欢闹事的流氓地头蛇黑名单与案件文书搁开,大大咧咧地摆摆手道:不用看了,这些小混蛋,哪个我不认识

    老杨头忽然有想哭的冲动。

    早知如此,他何须花那么多时间将南平郡王的名字在文书上抹除

    夏玉瑾新官上任先逛街,让手下官差带着他去熟悉工作。

    他在这边骑了匹温顺的马,大摇大摆地走着,上京的流氓混混们在那边轰动了,纷纷三五结群,呼朋引伴地跑出来看热闹,坐在茶寮酒馆,喝酒的喝酒,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对着穿崭新官服的夏玉瑾指指点点,想到他以前的所作所为,直说是耗子看粮仓监守自盗

    夏玉瑾随手点出里面几个笑得最厉害的,吩咐官差道: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昨天在醉云楼吃了霸王餐,下巴有颗痣的死胖子五天前参与了殴打事件,瘦得像猴子的那个家伙涉嫌诈骗,统统带回去给本王问话。

    纨绔混混们,多多少少都做过几件亏心事,见夏玉瑾要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赶紧闭嘴,就是憋笑憋得肚子痛。

    夏玉瑾见大家老实后,在街上随便逛了圈,并告诫相熟的家伙,让他们以后要做坏事就做干净点,别给他没脸,也别闹到明面上来。那些家伙个个点头哈腰笑着说晓得,做事绝不给郡王添麻烦。

    路过杏花楼的时候,正值响午,闻到酒肉飘香,腹中饥肠辘辘。

    夏玉瑾爬下马,丢给侍候的小二,带着随身的二十来个官差与小吏们进去用餐,他本就生就讨好面容,又有随和性子,其他人又存了拍须溜马之心,三杯两盏下来,便亲亲热热地混成一团,仿佛认识了十几年的好友。

    喝着喝着,夏玉瑾眼尖,见个青色身影徐徐从走来,要一壶酒,两个小菜,自顾自坐去角落临街的窗口,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他交代手下一声,匆匆走去,拍着来人肩膀,笑道:胡青兄弟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为何兄弟请喝酒都不见你出现

    胡青听见声音,默默看看这手中酒杯,暗地里吸了口气,待抬头时,狭长的双眼里含着的鄙夷已被温柔的笑意掩下,他叹了口气:将军布置下来大批任务,忙得连睡觉都合不上眼。

    那个凶婆娘真会使唤人。看你脸色憔悴得,嗤嗤夏玉瑾对这位被他媳妇压迫的家伙有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拉来老板,让他上两壶最好的花雕酒和半斤卤猪耳,坐下劝道,以胡兄弟之才,参加春闱,中个举人进士不成问题,何苦做个小小参谋,未

    免太委屈了。

    胡青淡淡道:还好吧。

    夏玉瑾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媳妇的

    胡青想了想道:家父是叶家的西席,我与将军自幼相识。

    夏玉瑾笑道:哈,她说自己小时候不是一般的凶。

    胡青点头:何止是凶,简直是个混蛋。从小就穿男装,蛮横霸道,招摇过市,见不顺眼人的就随意欺凌,什么坏事都有她一腿。叶老将军对她的行径恨得要死,三天两头动手打架,半个月吼一次要逐她出家门。

    夏玉瑾好奇问:漠北人都不知道她是女人

    胡青白了他一眼:你觉得家里有个霸道儿子,还是有个霸道女儿名声好

    都是丢脸,自然要选少得丢。

    叶家抵不住叶昭的混账,又没脸承认她是女儿,只好对家里人下了封口令。

    叶昭身材高挑,武功高强,说话做事都比男人更狠辣,说她是女儿,好比指着只老虎硬说是绵羊,根本没人相信。

    久而久之,漠北人都以为叶家有三个儿子。

    夏玉瑾想明白其间关键,问:你既讨厌她,何苦要跟着她做事

    讨厌或许吧。胡青的思绪有些恍惚,他不自觉又想起六年前的晚上,再次陷入那场永远也不能醒来的噩梦。

    熊熊烈火环绕在身边,腥臭的气息在鼻间漂浮。

    漠北的雍关城破,叶家是首当其冲的屠杀目标,夫人妾室、丫鬟侍女、下人仆役无一幸免。房屋的冲天火光中,他被父亲藏在柴房的杂物筐内,上面铺了厚厚一层烂草,叮嘱他好好活着。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尚未冲出大门,就被蛮金兵随手一刀砍下头颅,还当球踢着玩,笑着闹着,比较谁得球最圆,踢得最远。

    鲜血顺着青石地面,徐徐流淌着,侵入柳条筐,浸湿了他的衣角,尚有暖暖的温度。

    父亲的身躯静静躺着,苍老弯曲的脊背已永远睡下。

    他再也不会在夜里用难听的声音,念四书五经催眠他入睡了。

    耳边充斥着野兽的欢声笑语,女人被发出的竭斯底里尖叫,男人愤怒的咆哮,那个疯狂大骂操你妈的声音,是素来懦弱的小马吧那个哭泣求饶的声音,是在自己受伤时,好心送药给他的红袖姐姐吧厨房刘大婶八岁的儿子小毛在空中飞过,落在地上滚了两下,被利刃贯穿,再也不动了,他再不用偷偷找自己学识字,做秀才梦了吧

    还有谁还有谁能活着

    他慌乱得失去神智。

    极度的颤栗后归于深深的寂静。

    入夜后,蛮金兵在举着火把四处搜索,说是要找叶家的狗崽子。

    细细的搜索下,没有落网之鱼。

    这里还有个小杂种真会躲,找死你爷爷了。

    发现他的蛮金兵眉开眼笑,提着他的领子扯出柳条筐,然后愣愣地看着自己被拦腰砍成两段,连着手里的胡青,一起滑落地上。

    满地血污中,胡青抬起头。

    恍惚中,看见红莲般耀眼的火光中,站着威风凛凛的战神。

    凌乱的长发在冰冷晚风中轻轻飘舞,她浑身被鲜血淋浴,琉璃色的双眼已杀至通红,右手持着滴血宝剑,左手朝他伸来。

    他坐在地上,一时动弹不得。

    走,她说,跟我走。

    被坚定的声音鼓舞着,他终于站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跟着她,来到柴房后面的墙壁边,那里有条她用来在关禁闭时偷溜的小密道,出去后砍死两个蛮金兵,再通过两座民房,凭着叶昭地头蛇的本事,左转右转,两人竟躲过蛮金的封锁,逃去了城外的乌山树林中。

    连夜奔波,他累得喘不过气来,双腿像坠着千百斤重物,再也挪不动了。

    休息会吧。她停下步伐,站在山腰处,望向山脚,轻轻地说,庸关城的火,越来越大了。

    风夹杂着热气,吹过树梢,奏出凄凉的丧歌。

    绝望的惊叫声还在耳边回荡。

    曾互相憎恨的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看熊熊烈火在黑夜的帘幕上画出大片大片灿烂晚霞,残忍地将家园吞噬。叶府的朋友、思静书院的同窗、桂香酒肆的好酒、西街的美人、月牙楼的古玩、万古轩的梅花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深深明白这一切的美好。

    他梦想衣锦还乡,孝顺父亲。

    可是,乡在哪里父亲在哪里

    回不去了。

    再也不回不去了。

    新鲜的空气涌入胸腔,恐惧消散,痛苦撕裂心扉,眼泪终于大滴大滴地落下。

    十六岁的大男孩,终于抱着膝盖,哭得声嘶力竭。

    叶昭默默地在他身边坐了一夜,不说话,不落泪,只看着手中宝剑,不知在想什么。

    空气是沉甸甸的悲伤。

    黎明破晓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从小我就痴迷习武,可是父亲说我是女人,纵使变得再强,将来也要被关入四面围墙一面天的宅子里,武功练得再厉害,除了让夫家嫌弃,没任何作用。

    胡青惊愕抬头看向她。

    叶昭的声音很冷静,仿佛在述说与己无关的事情:我自诩天赋比男人高,学得比男人好,比男人更努力,这样的结果叫我如何甘心所以我痛恨父亲,痛恨女儿身份带来的束缚,甚至痛恨整个叶家和漠北。每天带着狐朋狗友,胡作非为,逞凶好斗,在恶棍们的崇拜中,用暴力得一时快乐,甚至不管不顾地偷了父亲的军符,伪造书信,带了兵去打仗,想给他添堵,想证明自己比男人更强以为这样就可以挣开身上的蚕茧,得到解脱。

    只有撕心裂肺的痛,才能让不成熟的孩子一夜长大。

    叶昭拂过剑上刻着的昭字,轻轻地说:赶回叶府时,母亲还有最后一口气,她将父亲最珍惜的宝剑交给我,告诉我,我才是父亲最自豪的女儿,也是最舍不得的女儿。叶家在战场上死的人够多了,所以父亲希望我不要像哥哥那样用命在战场上搏杀,而是像普通女孩儿那般嫁人,得到简单的幸福。

    母亲说不要复仇,快点逃,向西逃。

    雍关城的西面就是蒙祈镇,蛮金尚未追到。

    趁破晓时分,人们警惕心最低的时候,快点逃。

    雍关城的大火渐渐熄了下去,家园烧得差不多了,活着的人也不多了,剩下的只有仇恨。

    父亲,对不起。

    你的遗命,我暂时无法做到。

    叶昭站直了身躯,她看着被毁的故土,坚定无比道: 漠北是我的家,我身上流着叶家的血,在此横行霸道,做过许多无法饶恕的恶行。如今遭逢大难,怎能弃漠北百姓,就此离去

    拿起父亲的宝剑,举起父亲的兵符,纠集父亲的残部,重新杀上战场。

    用鲜血清洗犯下放下的过错。

    她决意,要用一生来赎罪。

    叶昭向东走去。

    启明星在天际熠熠生辉,美丽而耀眼。

    胡青擦干眼泪,追上了她的步子,大声问:

    喂,你这文书都读不通的老粗,要军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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